“喲,平胸女子終於拿到簽名照了,”
紅衫胸前,血鸚鵡撲騰著翅膀,“不過,好像這照片照的不怎麼樣嘛。”
“哼,傻鳥,”
盯著照片裡的鐮刀死神,紅衫的嘴角快翹到天上,“有些人想要還拿不上呢……可惜沒留一張合影。”
又看了好半天,把照片裡的每個細節都印在了腦海裡,紅衫這才把它收了起來,“準備撤吧,收工,回家。”
“嗯?”血鸚鵡道:“你不去秋刀魚那裡了?”
“川本仁八都被我偶像一槍崩掉了,我還回去乾嘛?萬一有什麼變化,看看秋刀魚的試錯報告不就好了。”
“還偶像呢,”
鸚鵡不屑道:“你怎麼也算是警察吧?偶像殺人了,你就不管了?把這個混蛋抓進大牢去啊?怎麼還在旁邊鼓起掌了。”
“我偶像殺的那些還算是人嗎?人渣都比他們強,”
紅衫揮了揮拳頭,“我恨不得上去補兩刀才好!
包括剛才那個川本仁八,這家夥絕對乾過極其惡劣惡心的事情,要不然怎麼值得偶像千裡迢迢從東都趕過來。”
走到半路,看見了躺在長椅上的相馬信夫。
“這家夥呢?”血鸚鵡努努嘴,“你不是打算就把他晾在這兒了吧。”
“他不是偶像一生的宿敵麼,”
紅衫嘴角微翹,“總不會因為在外麵的長椅上吹了一晚上的風而感冒中風什麼的吧?那也太弱了。”
說著,繼續大步向前。
走了不遠,胸前的鎖鏈忽然震動起來。
緊接著,血光閃爍,映的四周地上一片猩紅。
這種猩紅的顏色很滲人,卻隻有她和鸚鵡才能看得見。這讓紅衫感到格外孤獨。
“這是顏色最深的程度了吧?再沒法兒紅下去了吧?”
鸚鵡抬了抬爪子,滿臉愁容,盯著血色鎖鏈,“哎,也就是說,再過不了幾天,地獄之門就要向平胸女子徹底敞開了。”
“說的就好像你這隻傻鳥不用去一樣。”
紅衫的臉色也不大好看。
她站在馬路中央,附近的路燈很暗,感覺光明離自己很遠。
“真的不打算讓顧醒試一試了?說不定他能成呢?”鸚鵡道。
紅衫抬起頭,看向黑壓壓的夜空,心中暗想:倘使顧醒不慎因為這件事而喪命其中,我又如何能夠心安理得的活下去。
“算了,”
半晌,紅衫長歎一口氣,“真的不想牽扯無關的人了。”
盯著鎖鏈很久,她忽然開口說道:“喂,傻鳥,說不定過幾天,我們倆都要死了。”
“十足一個烏鴉嘴!
放心吧,你這個白癡死一百回我都會活的好好的……”鸚鵡破口大罵。
“我的意思是,”
紅衫眨了眨眼睛,“我們要不要……徹底,放縱一把…………臨死之前玩一票大的?”
鸚鵡聽了,吞了吞喉嚨。
“你說的那種一票大的……是我想的那種麼?”
“對,就是那種,”
紅衫道:“算上顧醒,我把一百二十二個男人騙到了房間裡,但一次都還沒試過呢。”
“喲西,”鸚鵡連連點頭,
“可是,你沒有老公,沒有男朋友,沒有合適的曖昧對象,單身狗一條……
喂,你不該會是想去找你的偶像吧?”
“胡扯什麼……偶像歸偶像,最好不要和現實牽扯到一起。要不然,很容易幻滅的。”
“那你打算……”
“當然得找一位原本就大有好感的先生了——就算是放縱,也不能隨便糟踐自己吧?
走!”
紅衫隨手攔了一輛路過的出租車,坐了進去,對司機說道:“去奈良公寓。”
暗紅色的車尾燈遠去,隱沒在驛動的夜色中。
明晃晃的車燈照亮了小巷,審判者認出那是一輛空跑的出租車。
把摩托車隨手丟到路旁,審判者攔住車,坐了進去,一路坐到南郊一處廢棄的一戶建門口。
走進屋子,一個上身穿著夾克、下搭百褶裙,容貌很精致,有點像混血的小女孩懷裡抱著個手辦玩偶,側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審判者邁著很輕的腳步,坐到了另一邊的沙發上。
“叔叔!”
小女孩兒睜開了眼睛,眼神裡露出驚喜,“您回來啦?”
審判者將一個額頭上爛了個大窟窿、滿臉是血的男人的照片放在了茶幾上,推到小女孩兒的麵前。
女孩兒看著照片上的男人,渾身顫抖起來。
“他死了。”審判者說道。
女孩兒趴在茶幾上,一點都不掩飾地大哭起來。
半個小時後,審判者身後掛著背包,帶著小女孩兒,走入深夜裡。
“叔叔,”女孩兒臉上淚痕未消,“您來時候的那輛摩托車呢,我們為什麼不騎著它離開?”
“那車是我跟一個笨蛋借的,車上有定位器,”
審判者說道:“而且,我怕坐多了,我們兩個會變得和他一樣笨。”
“哦~那還是算了。”
一大一小的兩人並肩往前走著,街燈投下一高一低的影子,時而拉長,時而縮短,像地球飛速的自轉,又像生命從無到有、從有到無的輪回。
一隻手撐在奈良公寓附近一個路燈杆子上,另一隻手揣進兜裡——
紅衫保持這個姿勢已經很久了。
頭頂的燈光照射下來,賜給紅衫的影子隻有腳底小小一團。
“喂,”
血鸚鵡扇動著翅膀,“你到底進不進去啊,在這兒傻站半個小時了。”
“我這不是正琢磨著呢,”
紅衫用揣兜的手扶了扶額頭,“哎呀!我不知道怎麼開場了。”
“大小姐,”血鸚鵡道:“你可是把一百二十二個男人騙到酒店裡的浪蕩魔女哎……”
“我知道,但那些不都是逢場作戲麼?你讓我正兒八經來,我真有點緊張。”
“……”
“要不然,”
紅衫忽然抬起頭來,“咱們算了?所謂人死是小,失節是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