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麵所有的電話都是當年那個小賣部撥出去的電話。
當看到其中一頁時,冷小兵忽然發出了一聲輕咦。
裡麵有個號碼,似乎有點眼熟。
他好像在哪裡看到過。
下一秒,冷小兵掏出手機,打開相冊,看了一眼沈海洋失蹤案的受案登記表。
這是他之前拍下來的。
隻見登記表上聯係方式那一欄,赫然寫著一個電話號碼。
。
而這個號碼同樣出現在了當年那部電話裡。
“大意了啊。”
望著手上的號碼頁,冷小兵喃喃自語了一句。
這個號碼排在了110之後的第四個。
因為那部電話是公用電話,警方並沒有特彆關注這台電話撥出去的所有號碼。
其實,之所以忽略了這一點還有一個原因,據當年那位小賣鋪的老板而言,凶手隻在那裡打過一個電話。
也就是那個報警電話。
‘等等!’
猛然間,冷小兵察覺到了一絲不對勁。
這裡有漏洞!
‘凶手’是多麼謹慎的一個人啊,犯案五起,現場從未留下過足跡、指紋、毛發、皮屑等線索。
如果說‘凶手’報警是為了挑釁警察,這種可能倒是勉強能說得通。
但以‘凶手’的謹慎,絕不會留下自己家裡的電話。
而且是在撥打報警電話過後沒多久,再一次撥打了家裡的電話。
這不合情理!
冷小兵清楚的記得,當年接到報警電話的時間是9月4號上午11點50分。
從接到報警電話到出警,再到抵達現場,中間的時間絕對沒有超過十分鐘。
2000年左右,小賣部通常都兼職公共電話亭,不過印刷廠家屬院附近住著的都是印刷廠的工人。
中午大部分都在上班,那附近的人流量並不大。
報警電話是11點50分打的,然後又有三人撥打過電話,再之後才是這個號碼。
四個電話,間隔總歸有個十來分鐘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就是說,沈海洋在給家裡撥打電話時,他們已經趕到了現場?
這時間上,有問題!
那時,‘凶手’正在夏金蘭家裡作案呢,哪有時間去樓下打電話?
當然,這一切隻是冷小兵的推測。
保不齊那一天,在小賣鋪打電話的人很多,四個電話或許在五分鐘之內就撥打完了。
如此一來,沈海洋仍舊有足夠的作案時間。
可是,他為什麼要在作案的時候給家裡打電話?
這不合情理啊!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