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途中遇到的那頭野狼,剩下的路程順風順水,兩人搭著運煤的卡車抵達了青山縣城。
不過由於到達時間晚了一點,開往市區的末班車已經走了,他們隻得在縣城逗留了一晚。
第二天,兩人坐著早班車到了市區。
孫文華雖然以前來過市區,但對於市區還是不太熟悉。
出了車站,孫文華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皺巴巴的,身上還有股味。
這次出來是托人辦事的,就這麼去見人,總歸不太好。
“秉昆,要不我們先去招待所住下,然後找個澡堂子搓個澡,之後再去你那個朋友那裡?”
“住什麼招待所啊,到了吉春市,直接住我家裡得了。”
招待所再舒服,能有家裡呆著舒服?
何況,如果孫文華住了招待所,他也不好意思回家去住。
“不好吧?”
孫文華有點心動,住‘秉昆’家裡,總歸可以省一筆開銷,雖然村裡給他們批了錢。
但他節省慣了,能省一點是一點。
“沒事!”
李傑不以為意的擺了擺手:“住招待所,不得花錢?”
“又不是沒地方住,花那個冤枉錢乾嘛?”
“再說了,我家附近就有個澡堂子,那裡的師傅手藝可是一絕。”
孫文華沉吟片刻,徐徐道。
“會不會太麻煩了?”
“不麻煩。”
李傑搖頭道:“我家住得下,而且我也想回去看看。”
“文華叔,就這麼定了,聽我的。”
“那好吧。”
孫文華點了點頭,而後他左右看了一圈,打算買點東西拎著,空手上門,總歸不太像話。
少頃,孫文華鎖定了目標。
“秉昆,你在這等我一會,我馬上回來。”
言罷,也不等李傑的回應,孫文華便邁著小碎步進了一家供銷社。
看到孫文華進了商店,李傑頓時明白了他想做什麼,有心阻止,卻已經來不及了。
不多時,孫文華提著一袋雞蛋走了回來。
寒冬臘月的,商店裡確實沒什麼時令的東西好買,而且孫文華手上的錢也不多,各種票也沒怎麼帶。
選來選去,最後還是買了三十個雞蛋。
“文華叔,你這……”
看到孫文華手上提著的雞蛋,李傑無奈的歎了口氣。
兩人認識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孫文華的性格,李傑還是了解的。
這次買雞蛋的錢,多半是孫文華自掏腰包的。
“秉昆,待會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