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聞言乖乖的爬上炕,等他上了炕,炕上的桌子上已經擺好了紙和筆。
“我說,你寫。”
李素華敲了敲炕上的小茶幾。
“秉義,你的信娘看到了,你這孩子,結婚這麼大的事,怎麼也不提前和家裡商量商量呢……”
信的開篇,李素華直接劈頭蓋臉的說落了大兒子一通,訓斥周秉義不該就這麼草率的和郝冬梅結婚。
當然,話雖然是這個話,但仔細一琢磨,理卻不是這個理。
如果真的不同意的話,李素華為什麼要隨信帶上彙款單?
而且還要寄上一些吉春市的特產。
雖然信中的很多東西還沒買回來,但這並不影響李素華的發揮。
訓斥那是應該的,她這明顯是做給兒媳婦看的。
李素華雖然沒讀過什麼書,但生活已經足夠賦予她應有的智慧,打個巴掌再給個甜棗,這種淺顯的道理她還是懂的。
最後,她又埋怨了一番周秉義,埋怨他婚禮辦得太突然,並且要求他什麼時候有假期儘快回來一趟,然後在光字片把婚禮給補辦了。
“暫時就寫這麼多了。”
絮絮叨叨的念了一大堆,信紙已經寫滿了整整三頁,年紀漸長的李素華不禁感到了一陣困倦。
“昆,幾點了?”
李素華捂著嘴巴,打了個哈欠。
“喲,已經11點了。”
李傑低頭看了眼手表,座鐘在外屋,家裡唯一一塊手表又帶在他身上,李素華不問他問誰?
“哈?”
聽到這個數字,李素華頓時大吃一驚。
“十一點了?”
這年頭沒什麼娛樂活動,李素華平時八九點就躺床上睡覺了。
怪不得感覺這麼困,原來已經十一點了。
“今天就這樣吧,回頭想起什麼,明天再寫,我先去睡了,秉昆,你也早點休息。”
周秉義報喜的信一共寫了兩封,一封是寄到吉春家裡的,另外一封則是寫給遠在西南的父親。
不過因為路途遙遠的關係,周誌剛收到這封信時,足足以李素華完了一個多月。
看到信尾的落款日期,周誌剛情不自禁的歎了口氣。
身為父親,卻是最後一個知道兒子結婚的人。
“老周,歎什麼氣啊?”
途徑的工友看到周誌剛獨自一人在那歎氣,不由關心道。
“沒出什麼事吧?”
周誌剛連忙收斂了臉上的神色,笑著回道。
“沒,沒什麼。”
“就是大兒子結婚,我這邊趕不回去,感覺有點可惜。”
“哎幼,家裡老大結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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