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便是料錢和衣賜,按照本官而定,不過,似三司使、宰輔之類的重臣,多依差遣而定。
之所以如此,則是因為似三司使、宰輔這樣的重臣,本官往往並不高。
如現在的參政呂夷簡,他的本官僅僅是給事中,如果俸料錢依照本官而定,他的月俸僅有45貫錢。
一國宰輔大臣,月俸僅僅45貫,未免太低了一些。
如果是按照差遣來定,呂夷簡每月的月俸則高達200貫,相比於本官,提高了近五倍。
如此月俸,方才符合他的職位。
然而,俸祿歸俸祿,實際上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宋初的製度,基本都是沿襲晚唐和五代之製,百官定下的俸錢雖多,但實際上卻是減半而支取。
並且,在太祖和太宗朝,所支的半俸,往往還會折支,即不發現錢,以其他物資,如茶、鹽、酒之類的實物替代現錢。
立國之初,縣令的月俸不足十貫,並且三分之二還折支煙酒茶,綜合而言,其收入並不豐厚,隻能算是微薄。
畢竟,這些官員並不是那種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絕大多數官員背後都有一大家子人。
雖然太祖、太宗、真宗都注意到了官員俸祿的事,但短短幾十年的時間,又如何能讓官員俸祿的水平遠超前代?
錢,不是憑空出現的。
因此,直至現在,雖然官員俸祿曆有調整,但除少部分近臣(侍從官等),絕大部分官員的料錢仍是以折支為主。
三分之一現錢,剩下的三分之二折支。
另外,用於折支的實物,往往會高估其價。
比如市價百文一斤的茶葉,折支的估價往往會是一百五十文,甚至兩百文。
當然,折支兩百文的情況較為少見,多數情況下都是以八分為十分。
而這正是祖士衡打主意的地方。
稍微改變一下折支比例,從原來的八分為十分,改為七分,或者六分。
(ps:現在大家看到的宋朝官員俸祿,大多都是源於嘉佑祿令,但嘉佑距離天聖還有三十多年,依照當前時間線,宋朝官員的俸祿還是相對比較混亂的。
另外,即便嘉佑祿令問世,官員的俸祿仍然存在折支,除了部分中高級官員、皇子親王,以及部分幕職州縣官,其他官員仍然折支。
具體折支比例,則是根據官員的品級以及差遣的重要性,部分是一半現錢,一半折支,部分是三分之一現錢,三分之二折支。
最後,最最不重要的官員,則是全部折支他物,這類多是閒散官以及致仕官。
歧視鏈,無處不在。
另外,多說一句,正因為折支的存在,宋代官員的收入中,才會有添支(增給)、職錢、貼職錢、茶湯錢、公用錢、職田錢等等,五花八門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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