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是奇怪,兩個截然不同性格的人,卻能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對了。”
“霏霏,我聽人說,你在打聽‘爾軍’?”
“嗯。”
王霏微微點頭,大方的承認了這事。
“我想跟他邀歌。”
娜英眉頭微蹙:“沒必要吧,你可是港台天後,‘爾軍’不過是剛剛出道的新人。”
“找上門邀歌,至於嘛?”
王霏微微一笑:“試試嘛,好的創作人可不多見,再說了,彆人也未必願意。”
這話,倒不是什麼謙辭。
以王霏的咖位,托人傳話,肯定是能找到李傑本人的,因為這事,王霏也知道了‘爾軍’的真實身份。
人家是沈淼淼的親弟弟,不僅如此,人家還是暢銷書作家,火遍校園的《龍族》,就是人家寫的。
暢銷書作家的吸金能力,絲毫不比歌手低。
簡而言之,人家不缺錢。
何況,據中間人傳話,人家也沒有正式進入歌壇的打算,給沈淼淼寫歌,隻是想捧一捧姐姐而已。
得知此事時,王霏大受震撼。
合著人家就是一個玩票性質的創作人?
然而,人家玩票寫出來的歌,卻足以吊打九成九的創作人。
知道這些情況後,王霏已然做好了邀歌失敗的準備。
而這些事,王霏並沒有告訴娜英的意思。
不然的話,以娜英的脾氣,多半會炮轟人家耍大牌。
嗡!
嗡!
恰在這時,王霏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
低頭一看,是公司那邊打來的電話,王霏狀若無事的接通了電話,但當她聽到具體的內容時,臉上不由露出了幾分意外的神色。
“小樣已經送到了嗎?”
“好!”
“我現在就過來!”
待到她掛斷電話,娜英好奇道。
“歌?”
“什麼歌?”
“你要發新專輯了?”
王霏嗬嗬一笑:“之前不是說找‘爾軍’老師邀歌嘛,現在有結果了,人家連小樣都寄到了公司。”
“所以,沒辦法咯,我現在得去公司一趟,今天沒辦法陪你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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