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萬歐元的報價,一旦確定成交,幾乎鎖定了明年夏窗的轉會標王,絕對會轟動足壇。
不過,門德斯並沒有回複皇馬。
他跟李傑早有協定,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未來兩到三個賽季,都會留在阿森納。
兩天後。
門德斯親自飛了一趟倫敦,他得跟‘王’商量一下代言問題。
經紀人是靠什麼吃飯的?
商業合同!
‘王’遲遲不簽合同,門德斯也急啊,雖然他知道‘王’的策略沒問題,但簽下一兩個應該沒問題吧?
像耐克的報價就很有誠意。
兩年2500萬美刀。
這個錢,已經堪比那些一線巨星,不,準確來說,還要更高一點。
nba球星科比,四年代言費也才4500萬。
折算下來,反而比‘王多魚’的低很多。
此外。
華國的一家叫tcl的企業,報價也很有誠意。
兩年2000萬歐元。
換成rb,一年一個億。
說實話,門德斯第一次看到這個報價時,有點驚到了。
因為它太高了一點。
對比其他華國企業,tcl的報價明顯高出了一大截。
tcl的報價比百事、可口可樂還要高。
對了。
還有立本企業,像尼康、索尼之類,也發出了天價合同。
一年千萬歐元起步。
平心而論,門德斯也看不懂這個報價。
不過,有一件事他很清楚。
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
那些國際知名企業,絕不是傻子,既然開出了這個價錢,那麼就說明,‘王’值這個價。
而這,隻是初步報價。
如果繼續談一談,完全有機會謀求更高的數字。
傍晚。
恢複訓練結束,李傑在家裡看到了春風滿麵的門德斯。
“豪爾赫,好久不見。”
“哈哈。”
門德斯上前一個熊抱:“王,什麼好久,我們不是上周剛剛見過嗎?”
此刻,門德斯儼然發現了一件事。
王,絕對是他旗下商業價值最高的球星!
沒有之一!
這根金大腿,必須抱緊了。
所以,他來倫敦來的很勤,隔三差五就會來一次,哪怕沒事,也要過來。
聯絡感情比其他工作都重要。
“豪爾赫,我們華夏有句古話,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哈哈,算了,不說了,說了你也聽不懂。”
“咱們還是聊聊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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