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起飛
1986年12月。
官方刊發《關於深化企業改革、增強活力的若乾決定》,該文件明確指出企業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分離。
至此,承包製徹底有了法律的背書。
觀望許久的陳大光終於下定決心,承包了一家人數兩百多人的輕型紡織企業。
自從他下海以來,兩年時間,他其實賺了很多錢。
多的不說,百八十萬,他還是能拿出來的。
由於錢太多,他根本不敢全部存銀行。
至少有一半的現金被他放在了家裡。
陳老師說過,要悶聲發大財,不要太張揚,如果不是陳老師,他現在多半已經買了一輛小汽車。
陳大光承包的是杭城那邊的一家企業,專門生產襯衫的國營廠。
在他承包之前,這家企業已經半死不活。
廠子固定資產隻有40萬多,負債卻高達一百多萬。
很棘手。
如果不是太棘手,哪會給外人承包?
不過。
陳大光卻有信心盤活這家廠子,在他承包之前,他調查過,這家廠子的設備很新。
83年剛換的新設備。
廠子垮了,一半是吃喝吃垮的,另外一半是被掏空的。
如今,廠子快完蛋,那兩百多個員工的工資,成了巨大的負擔。
這年頭國企是鐵飯碗,終生製,想要解雇?
沒門!
廠長想要開除一個員工的難度,絲毫不下於後世領導開除公務員的難度。
一個員工一個月工資85塊,238人的工資就是2萬塊,而工資隻是最少的一項。
拖欠員工的醫療報銷費用就高達10萬+。
因為這事,當地新聞報道了好幾次,廠領導被搞得焦頭爛額。
這年頭,員工可不慣著你。
發不起工資,那就沒飯吃!
我沒飯吃,就要讓你也沒飯吃。
鬨了幾個月,不得已,廠子隻能對外承包。
並且,承包要求很苛刻。
廠子160萬的負債,承包人需要承擔一半。
換而言之,這80萬是入場券,如果沒有80萬,連資格都沒有。
剩下的那80萬負債,銀行可以展期,前三年免息,後兩年正常付息,五年之內還清。
相當於每年還16萬本金。
而這,隻是基礎條件。
200多個員工,一個月2萬+的工資是硬性開支,如果廠子開始重新生產,原料費、夥食費、電費、水費等等亂七八糟的開支,都是投入。
想要提高生產效率,還要算上計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