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況,未必就是找她。
或者一開始是大郎在找她,將她的事說給每一個可能知道她消息的人聽,企圖打探到她一點消息。
可後來慢慢的聽說的人多了,某一天有個書生從彆人嘴裡聽說了,他為了養家糊口,也許為了彆的,將之揉雜成一個故事,就有了她聽的《典妻》。
因為,這真是另一個故事。
故事引人入勝,讓人潸然淚下。
她看了都為之心疼。
但她的故事就平淡多了。
是再常見不過的每日都會發生的事,沒有戲曲裡那麼跌宕起伏,也沒有那麼多苦難。
那些年。
她是許家新娶進家門的大兒媳婦。
她家和許家,一個住村東頭,一個住村西頭。
‘許’在村裡子是大姓。
她看過大郎掏鳥窩。
大郎笑過她土妮子。
這樣的兩家成親,自然是長輩先同意。
她父母覺得許大郎能乾,她公婆覺得她賢惠能持家。
是不存在公婆對她不好的。
再說,公婆怎麼會對她不好,捧著她也不為過。
因為大郎和公公雖然能乾。
但許家要供許二郎讀書,那是多少銀子扔出去,都看不出銀子在哪的無底洞。
大郎賺的銀子大部分都用來供小叔子讀書。
所以公婆心裡愧疚,因此對她更為照顧。
她成婚前就知道小叔子讀書,自然不會抱怨。
成婚不到兩個月,又有了身孕,公婆更沒有理由苛責她,反而隔三差五給她煮雞蛋吃。
大郎更是對她……
憨婦不想回憶大郎。
何況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呢?
本就沒多少家私,公婆和善,都是勁往一處使的奔日子。
小叔子聰敏好學,小姑子活潑可愛,她又被明媒正娶,就是最好的日子。
而且戲文裡,許家公婆是瞞著大郎將許大婦典出去一年為彆人家生子。
她也不是。
她是自我典賣,心甘情願,她典賣自己的時候,家裡已經沒人了。
那一年是她最不願多想的一年。
如果,如果那天小姑子沒有替自己給大郎送午飯,事情是不是就會不一樣?
她家大郎有把子力氣,身體壯,在碼頭幫工。
那日,剛滿月不久的孩子鬨騰得厲害,小姑子見她騰不出手,裝了飯去給大郎送去。
可偏巧,那日碼頭前街兩夥人在打鬥,小妹被波及其中。
大郎趕到的時候,小妹被捆了手腳,因為想逃跑,膝蓋重重挨了一下子。
回來後,藥錢就成了家裡最大的問題。
許家全部積蓄拿出來。
二郎也從私塾回來了。
小妹的腿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好的,表麵的傷養了一段時間雖然好些了。
可想讓小妹的腿能走路,有幾味藥十分昂貴,不是他們拿的出來的,單一味虎骨就聽著昂貴,更不要提那些她聽都沒有聽說過是什麼的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