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這是什麼態度啊!”林菲菲不樂意了,使勁的跺了跺腳:“彆以為你救了我,就可以無視我。”
王順使勁的翻了個白眼。
算是明白了,這小妞完全就是被家裡麵給寵壞了。
也懶得與之計較,淡淡的說:“我沒空理你,現在趕緊從我麵前消失。”
看到這娘們就來氣。
林菲菲的性格就屬於那種很叛逆的。
你越是讓她不要做什麼,就越是要做什麼。
一聽王順要趕她走,二話不說就在他麵前蹲下來。
冷哼道:“本姑娘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被人趕過,彆以為你救了我就可以這樣,沒門,我就不走。”
“傻逼。”王順淡淡的吐出兩個字。
“傻逼?”林菲菲歪著腦袋:“這是什麼意思?”
現在這個年代,這個殺傷力巨大的罵人詞語還沒有被發明出來,林菲菲自然是不懂其含義了。
王順忽然就起了惡趣味,笑眯眯的說:“誇讚你呢。”
“你可彆騙我。”林菲菲不信:“‘傻’這個詞可不是好的。”
王順一本正經的說:“小傻瓜的意思。”
“哦,是這樣。”林菲菲勉強接受。
“那你以後就是傻逼了。”王順笑眯眯的說:“念一遍我聽聽。”
林菲菲搖頭:“我不要。”
王順:“救命恩人這麼一點小要求你都不肯滿足,你家裡人就是這麼教你的?”
“行吧行吧。”林菲菲沒好氣的說:“我是傻逼行了吧。”
王順差點沒有笑出聲啊:“好,以後我就叫你傻逼了,你是全世界最傻逼的女孩子了。”
林菲菲嬌哼了一聲。
隨後就好奇的看著王順:“你這是在做什麼?”
現在王順倒是覺得林菲菲比較順眼了,說道:“剝皮,用來製作大衣,冬天可以穿。”
“哦,這樣。”林菲菲點頭:“我有貂皮大衣呢,比這個更保暖。”
王順就不想要跟她說話了。
真想跟你們這些有錢人拚了。
王順手腳麻利的把六頭狼的皮都給剝了下來。
然後倒一些生石灰出來,用力的搓了幾遍。
這樣做的目的是把其中的血腥味給祛除掉。
不然隨身帶著這些沾滿血的皮草,對一些動物來說,就跟黑夜中的大燈泡一樣。
然後這六頭野狼的屍體肯定是帶不走的了,也是因為不值錢。
王順隻是把心臟、以及狼鞭給切下來。
心臟可以炒菜吃。
狼鞭用來泡酒應該不錯,不然直接炒著吃也可以。
“流氓。”林菲菲臉紅紅的啐了一口,轉過身去。
少女的嬌羞若天邊的雲霞一般美麗動人。
隻可惜王順沒有看到。
他帶了很多袋子,甚至還帶了鹽巴。
取出點鹽巴,把心臟跟狼鞭都抹上,防止發臭。
接著,就繼續探索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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