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昀掣轉過身,他低聲對慕澄說,“我到那邊等你,你買好了,我來付錢。”
慕澄乖順的頷首。
男人嘛!沒有對逛街不抵觸的,不論什麼年代,她特彆理解。
慕澄又挑了一條白色黑波點的連衣裙,裙袖的布料偏長,她回去可以多縫幾個褶皺,這樣就有法式風格的味道了。
她又挑了一件中規中矩的白襯衫,至於褲子則買了大兩碼的深藍色直筒褲,讓店員直接將腰身用縫紉機掐緊成她的尺碼,妥妥地將直筒褲變成了闊腿褲。
售貨員算是大開眼界,她直說慕澄會穿衣服,是天生的衣服架子。
慕澄心想她是行走的衣架,尤其是在直播間裡。
顧昀掣付錢後,領著慕澄離開。
他不解地問,“你怎麼不穿新衣服?”
“啊?低調一點,畢竟下午有筆巨款要收,我還是保持本色比較好。”
慕澄多懂啊!
“低調?”
顧昀掣勾唇,“你會的詞還不少呢,用得還對!”
“村支書教得好!”
慕澄左顧而言他,“我請你吃冰棍,你等我哈。”
她將買的衣服交給顧昀掣,她去買冰棍了。
顧昀掣微微蹙眉,心中思忖:慕澄,你到底隱藏了多少秘密?你到底在掩飾什麼?
行事“低調”的慕澄高調地買了兩根奶油冰棍,她遞給顧昀掣一支,她抿了一口,清涼冰甜。
顧昀掣勾了勾唇角又問,“你為什麼要買最貴的鞋子?”
一雙二十多元的鞋子相當於工人大半個月的工資,實在是奢侈!
慕澄抿了抿嘴唇道,“一雙好的鞋子可以帶著人走花路,額就是鋪滿鮮花的路。”
顧昀掣,“”
慕澄買一雙好鞋的原因是這個年代的衣服布料缺乏質感,多為棉麻和的確良,一雙皮質好的鞋子提升全身品位。日後,她有大用,但她沒法跟顧昀掣解釋。
慕澄吃冰棍的樣子滿足得像個小孩子。
顧昀掣目光柔和卻帶著探究,他有意無意地問,“你在古城村吃不到冰棍吧?”
慕澄感覺出顧昀掣在套她話,她一副坦然的樣子。
“去鄉裡的時候可以買得到,偶爾也能解個饞。”
顧昀掣挑眉輕笑,“那你還真饞,從古城村到鄉裡,十幾公裡的路!”
裝傻充愣的慕澄佯裝沒聽見,她招呼顧昀掣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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