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玄之:“人為財死,你為了一間布衣鋪子,同意替李布衣撒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當然這一切的推論,都要成立在李布衣才是凶手,是他拿走了那把剪刀,用剪刀殺死了前禦史大夫。”
陳夷之雖然在李布衣的手中,卻沒有半分被威脅的感覺,“這也是某想不通的,雖知曉他是凶手,方才他也承認了,可禦史大夫與他一個布衣鋪的東家,有什麼關係,非要致人於死地。”
他這般輕鬆寫意,謝大娘子卻看得眼眶紅紅的,那把失蹤的剪刀,此刻正抵在陳夷之的喉嚨邊,稍有不慎,便會戳進他的脖子裡。
王玄之複歎一氣,“這其實與另外一個舊案有關,六年前李布衣未婚有孕的女兒,來到長安城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孫子,哪知好景不長,其女一日外出時,遇上了一群紈絝賽馬,不慎魂歸馬蹄下,為首之人便是前禦史大夫的寶貝孫子——”
李布衣突然激動起來,“你們知道什麼,那群混蛋!不過是官官相護罷了,害死我女兒的那人,他根本就沒有消失,而是在長安城外,吳家的莊子上躲了起來——”
陳夷之彆著頭問他,“既然是這樣,為何不去殺了他,反而要殺了吳禦史呢。”
李布衣更加難過,“小的女兒彌留之際,說騎馬撞死她的,便是當初也就是孫子的生身父親,也是老天長眼,在小的要去找他報仇時,聽說他在莊子裡也不安份,調戲世家貴女,被人家打斷了腿,這輩子也不能有後了——小的尋思如此活著,比殺了他更痛快,便放棄了去找他,安心想將孫子養大成人——”
“那晚吳禦史約在小的鋪子裡,他明知孫子是小的唯一的依靠,還想搶走,這卻是小的不能忍的,是以一時氣憤,拿走了剪刀,尾隨其後,一剪刀插在他的脖子上,當時他的鮮血直湧,很快便死了。”
“當時小的殺了他之後,平生第一次見到那麼多的鮮血,頓時慌了神,反應過來之後,人已經回到了鋪子裡,想著還有一個孫子要照顧,便拿出鋪子,誘使金花替小的作證。”
“待小的再想起,要將剪刀收回來時,便看到百善路過,將那把剪刀收走了,還將吳禦史身上的荷包也拿走了,這便是後來他定罪最鐵的證據。”
王玄之歎息,“也難怪檔案上載,當時百善被抓走時,完全不曉得發生了何事,後來主審他的官員,說出他殺人時,尤為激動,至死都隻承認了撿那把剪刀,還有荷包。”
“百善之死,除了七人的證供,他住在常安坊的身份,還有官府的不作為,百善是無罪的,老先生的堅持是對的,待回了京城,本官便還他清白,亦替官府向他道歉——”
百會渾身的氣像是被抽走了一般,無力的擺了擺手,“善兒是清白的,善兒你在上麵聽到了嗎?”
道一走過去扶著他的手,與眾人搖搖頭,“他的生命在飛速流逝,就是這兩日的事了。”
王玄之:“李布衣你既然為了孫子,可以冤枉一個無辜的人,那你可想再見見他?”
李布衣手一抖,剪刀的尖就刺進了皮膚裡,那抹紅刺痛了一人的眼,“阿兄小心呀。”謝大娘子瞧著比方才的紅花,還要豔麗,那花令她心醉,這血令她心碎。
“小的孫子在百會手中,王寺卿莫要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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