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宣布了庭審開始,首先便是法庭調查階段。
周雲這邊的訴求很簡單,就是確認對方的強拆行為違法。
理由也簡單,因為沒有符合“先補償後拆遷”的原則,導致程序嚴重違法!
柴耀陽的身邊,律師王仲達開始進行答辯。
王仲達以前是大山縣法院的法官,辭職後自己開了家律師事務所,在當地生意非常好。
什麼樣的律師最厲害,就是這種法官檢察官辭職後的律師最厲害了。
不單單是專業水平,這隻是一方麵,另一方麵,他們和本地法檢係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他們非常熟悉法院內部的潛規則,也熟悉每一個法官的秉性,所以很多時候收入都特彆高。
而事實上王仲達也沒有把周雲放在眼裡。
對方雖然是京海的律師,但在他這種當過法官的律師眼中根本不算什麼。
看著對麵的年輕律師,王仲達開口進行答辯。
“首先,我方並不存在先拆遷後補償的情況,當時已經把錢打入了相應的專戶。”
“其次,就算是先拆遷後補償,那補償同樣按照第三方機構的評估而做出,並且比評估還要高,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這隻是一個程序瑕疵而已。”
“對方當事人的利益並沒有因此而損害,不應當認定強拆行為違法!”
聽著王仲達在那裡答辯,周雲差點笑出聲來。
該說不說,這位王律師還真是詭辯的一把好手啊,一張嘴那叫一個胡說八道。
彆奇怪,打官司多了你就會發現,律師在開庭時候胡說八道的時候太多了。
就在這樣的胡說八道中雙方開始舉證質證。
周雲這邊主要就是兩份關鍵證據。
“證據一,征收辦做出的……拆遷糾紛裁決,該份裁決中並沒有載明已將相應款項轉入專戶。”
“證據二,我方當事人孫建設的銀行流水,該流水表明,在強拆之後兩個月,征收辦才把相應拆遷款項轉給我方當事人。”
“兩份證據證明征收辦做出的強拆行為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
王仲達隨即答辯道:“對證據一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予以認可,對證據關聯性不予認可。”
“該份裁決中雖然沒有載明已經相應款項轉入專戶,但其實已經轉入了,隻是因為工作疏漏,所以沒在裁決中列出。”
“對證據二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予以認可,對關聯性不予認可。”
“該證據隻能證明我方在拆遷結束後兩個月才把款項轉給對方,但並不能證明我方當初沒有實行先補償後拆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