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錢,簽了合同,王盛剛離開了。
這種案子說難並不難,但說簡單也不簡單,原因就在於起訴上。
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要有“明確的被告”。
之前說的各地不一樣,那都是各地為了省事。
王盛剛這邊能提供的是女方姓名和聯係方式。
但要起訴的話有這兩樣肯定不夠,連個地址都沒有,法院沒辦法送達。
這也是很多人困惑的點,那怎麼查呢,也簡單。
以前律師們經常用的方法,那就是先到網上查一查這個手機號的歸屬地。
很好查,百度裡輸入手機號就能查出來。
然後帶著這個信息去法院立案,立案的時候法院那邊會說被告的信息太少沒辦法立案。
這個時候就可以以此為由向法院申請“訴前調查令”,這東西隻有律師才能申請,也隻有律師持證才能去調查。
拿到調查令了,就去歸屬地的運營公司查詢這個號碼登記的個人信息。
如果不是律師,那就可以申請由法院去調取,但大家也都知道,律師是收你的錢來辦事的,效率肯定沒問題。
法院……那就兩說了,有的地方直接就不給你查。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方法,比如支付寶轉賬,你可以打向支付寶申請披露對方信息。
當然,這中間你要提供訂單號,你自己的支付寶姓名和昵稱,對方的支付寶真實姓名和昵稱,訂單轉賬的金額和時間等等,提供很多信息來驗證。
等申請通過後,你會收到一封郵件,那上麵會有對方身份證的前六位和後二位等基礎信息,你把這信息給律師,就可以直接去公安機關拉清單了。
微信也是一樣的操作,甚至隻知道對方銀行賬號也一樣。
當然如果你借錢的時候是給的現金……那就會特彆麻煩。
周雲自然是用後一種辦法了,直接讓王盛剛那邊申請就行。
就這樣,周雲白天做一些普通案件,晚上繼續開直播找案子,幾天的時間慢慢過去。
這段時間他沒見過一次江啟銘,可以看出來,對方應該是故意躲著他的。
就在又一個上午,王盛剛把相應的資料發過來了。
“周律師,微信那邊給我發了,就這個,你看行不行?”
周雲打開郵件看看隨即回道:“沒問題,王大作家,接下來沒你什麼事了,安心等著開庭就行。”
“不過我估計你這案子調解的幾率很大,法院通知對方後,對方會給你打電話的,到時候你千萬記住不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