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當然不是隨便問的,吵架也不是白吵的。
星光房地產公司現在這個情況,想確定誰是老板很困難。
因為對方所謂的股東變化情況根本沒有進行過任何登記!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上你可以查到任何一個單位的信息,但前提是公司報送了。
如果公司沒報,那上麵的信息就可能過時了。
而現在,周雲在上麵查到的信息就是,星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在這幾年裡經過了多次變更。
現在能查到的就是這家公司目前隻有一個股東,而這個股東的身份,經過周雲查詢後發現,是個七十多歲的老人。
所以周雲之前一直沒有從“刺穿公司麵紗”的角度來追加股東。
新的《公司法》加上新的強製執行司法解釋,周雲有一定的把握可以把股東牽扯進來,但如果這個股東本身就有問題,那就不好說了。
也因此,周雲要想辦法把老板逼出來!
至於說這個老板是不是實際控製人,那就不是他的問題了。
對方自己承認,就可以作為報案的證據。
錄音這種事,放在民事上自然是比較隨意,哪怕是偷錄的,那會不會被采納屬於兩可之間。
但是刑事上是肯定不會被采納的。
周雲做了這麼多事,目的當然不隻是簡單的要錢而已。
或者說,如果隻想要錢,那你最後根本要不到錢,但如果你想的更多點,那最後倒是有可能拿到錢。
開窗理論放在什麼時候都不會過時。
接下來就看行政訴訟了!
銀行那邊更不用著急了,那位方行長這段時間打了好幾個電話,隻是周雲故意沒接。
不著急,他一點都不急,現在是對方著急。
還是那句話,對方越著急,就說明他的路走對了,雖然可能進度比較慢,但至少是在正確的道路上。
而在樓上會議室,孟國亮臉色很差,特彆差。
以前都是他和其他人耍狠鬥勇,結果沒想到,這次他被彆人威脅了,關鍵那個人居然還是個律師!
一個律師,那不是應該張嘴閉嘴“法律”嗎,結果居然要玩命!
偏偏他還真的不敢動,因為他感覺對麵那個年輕律師不是在瞎說,他是真的不怕死。
你說賺錢也就罷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可對方一分錢都沒收,做什麼風險代理,真的讓他不知道怎麼說。
不過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和大哥那邊說一下。
林吳市另一邊,米景明聽著手機裡傳出來的聲音,臉色有點不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