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是吧,有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第五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具有法律效力。
開個玩笑……這個規定是真實存在的,不過真正意義上的法源是《立法法》的第一百一十九條。
總之現在,網友們現在都傻眼了。
“我……我想說點什麼但不知道說什麼,但又感覺這操作過於離譜,所以周律到底咋想的?”
這位一看就是粉絲,說話有點委婉。
而下麵這位就說的有點直白了。
“我直說吧,周律師是不是精神上對吧有點問題,不然為什麼會做這種事,就為了能辯清楚?”
“對啊,這個調查的投入很大吧,我是真感覺周律師其實沒必要這麼做,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那姓董的在蹭熱度。”
眾人在評論區裡議論紛紛,還有一些人則開始炫耀了。
就是之前在長東三市找的大學生們。
“臥槽快要憋死我了,我們幫著整理了很長時間的證據,本來想說的,但是簽了合同讓保密。”
“現在終於能說了!”
這位大學生的評論發出來後,很快便有人問道:“簽個合同你們就怕成這樣?”
大學生很快反駁道:“臥槽那麼高的違約金呢,周律那樣的較真,他能不起訴?到時候錢你付啊?”
“我們這些人都是法學生,其他的不說,合同違約後果還是很清楚的……”
網友們在議論,而在魔都,董運良這邊剛剛上完課回到辦公室,手機就響了。
“喂,怎麼了,周雲發視頻了?發就發吧怕什麼……”
手機裡朋友都在吼了:“你自己看吧,那個人真的是踏馬的腦子有病啊,花那麼多錢就為了把你辯贏,我就草了!”
聽著朋友語無倫次的聲音,董運良也顧不上說什麼了,趕緊打開手機找到對方的賬號,然後點進去。
看著看著,董運良直接傻了。
尤其是對方還說的很清楚,就是為了贏他,所以才做了這次調查,和其他什麼的都沒關係……
這一瞬間,董運良想到了之前的報道,三個市搞出了大規模的專項整治行動,抓了一堆人進去。
所以,四舍五入一下,這些事其實都得背在他身上?
再加上後麵的空白溯源,他的所有理論都被對方擊的粉碎。
畢竟你法律這個東西,理論說再多,最終還是要落在實務上的。
法律是要用的!
“周雲,周雲這個瘋子,瘋子!”
他為什麼要當網紅,不就是為了賺錢嘛,結果對方呢,這麼兩次搞下來投入都不知道多少了。
踏馬的啊,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
手機已經沒法看了,因為現在已經有很多人都在那裡@他,讓他出來走兩步。
但是董運良卻不知道怎麼說。
道歉認錯?這是不可能的,他怎麼可能和一個年輕人道歉,他可是法律界的理論專家。
左思右想之下,董運良決定裝死了,反正互聯網也沒什麼記憶,過段時間誰還記得他,再開個小號就行。
不過想了想之後,董運良還是用小號發了一個消息。
“周雲這麼做,純粹是腦子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