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特彆興奮的學生們,李法官其實很想說,周律師那個人有點不太正常,所以他的思維方式異於常人。
就像是“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這一看就不是什麼正常人的思考方式。
換句話說,你們不要學一個精神病的思考方式,不然學著學著你們也可能不正常。
但……終歸還是沒說出來,畢竟旁邊那靚仔他有證!
也不知道精神衛生中心的人是不是不太正常,怎麼會想到給周雲開這麼一個證明呢。
不過他還是給學生們講了講這次的情況,單純就是為了給大家普法,所以才包的餃子。
不過,在場的學生們很快就不興奮了,因為周雲已經開始和學生們辯論了起來。
學生們也終於見識到了什麼才叫“酣暢淋漓的對決”。
在辯論開始之後,周雲眼裡就沒什麼學生之類的身份,有的隻是對手,基本上可以說是六親不認,而且辯論中還夾雜著各種法律方式的攻擊。
所以現在振天律所沒人願意和周雲辯論,基本上隻要周主任說什麼,大家都是“啊對對對,周主任說的對”。
因此,周某人可以說已經憋了很長時間,雖然大學生們有點不耐操,但人多啊。
“這位同學,鑒於您主張的‘事實’與‘證據’之間存在量子糾纏般的不可觀測性,我方建議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5條,申請延長舉證期限至宇宙熱寂為止。”
話音落下,之前辯論中沒有把事實與證據關係理清的一個女生頓時滿臉通紅,對方說的話雖然不帶一個臟字,但那種夾雜著法律術語的嘲諷讓人根本頂不住。
“哦這位同學,你剛剛說什麼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對吧,話沒錯,一點都沒錯,隻是難怪生活中有那麼多人合法缺德。”
“有些人把法律當做是蹦床,隻要不觸底,就能在道德窪地裡蹦的越高。”
李法官一言不發,這個時候他敢開口,那肯定會被周雲直接拉入戰團。
而這會聽到周雲的話,他下意識地笑了笑,來自周雲的神奇比喻。
就像是以前“法院就是一個陀螺,而陀螺是不會自己轉的,你必須上去抽一鞭子,它才會轉”之類的。
沒錯,周雲在李法官麵前說過這個比喻。
這個比喻的邏輯沒什麼問題,而且很恰當,因為法院確實是被動的,必須要有人去起訴,才能做出判決。
如果沒人起訴,那法院就不會動。
但用鞭子抽這個比喻,怎麼聽都感覺有點不太對勁……
現在又來了,把法律比做是蹦床,蹦床下麵還有道德窪地……
也不知道這家夥是怎麼想到這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然而就在此時,李法官突然看到周雲轉過身來。
“誒,李法官,您剛剛笑了,是認為我說的有問題對吧,來來來咱們好好聊聊!”
嗯……啊?
李法官人都傻了,不是,這笑都不能笑了是吧,周雲你不要太過分了!
兩個小時後,在工作人員“可以吃飯了”的提醒下,周雲這才停了下來,爽了。
學法律的就要多辯論,輸贏不重要,重要的是多說,把學到的東西融會貫通。
而在下麵,很多學生都兩眼無神,有的已經在懷疑自己應不應該繼續學法律。
李法官一句話都不想說,以前是坐在上麵看周雲懟對方,感覺看著很爽,現在自己成了坐在對麵那個,這感覺就不爽了。
決定了下次這廝再懟人,直接就警告他!
就這樣,講座結束了,周雲準備回去做視頻,而政法大學的學生們已經將這個事發到了網上。
“震驚!周雲為了講座吸引人,居然現場送人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