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等了一會,學校這邊的那位劉校長姍姍來遲,來了之後便盯著周雲,像是有什麼深仇大恨一樣。
事實上仇恨當然大了,儘管提前和局裡做了溝通,但現在還是不知道怎麼處理。
最關鍵的就是,舉報人名字叫周雲,而這個人你要是想糊弄他,那肯定是不會滿意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局裡不想麻煩,所以讓學校趕緊把這個事處理了,換句話說就是把那個值班員給處理了……
但小縣城嘛,值班員也是找關係進來的,雖然是臨時工,但處理起來也麻煩。
所以現在他們學校領導都很頭大,現在還坐到了被告席上,那看到周雲自然沒什麼好臉色。
周雲不在意,想我死的人多了,你算老幾,先排隊。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庭審開始了。
首先還是那套流程,法庭紀律,是否回避以及是否調解。
在確定不調解後,審判長王燕青便開口道:“現在請原告進行陳述。
周雲隨即進行陳述,這一步的陳述其實主要是表明,對方做了什麼事,侵犯了什麼樣的權利,就我們說的事實和理由。
而周雲的陳述裡,被告幾個學生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和健康權。
你把彆人打的不健康了,那就相當於你侵犯了彆人的健康權。
侵犯了財產權就更簡單了,強行索要彆人的財物,這肯定侵犯了財產權。
周雲說完了,很快這邊的老劉開始答辯。
老劉的觀點就是,侵犯健康權的證據不足,視頻裡隻能看到孩子在打鬨,也沒有傷情鑒定以及醫院檢查等等的東西。
至於侵犯財產權,老劉的答辯理由是,這是同學間的贈予。
聽到這個理由周雲差點笑出了聲,以前聽說基層法律工作者們的路子非常野,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
這個對方是沒辦法說什麼證據不足的,因為要錢都是通過轉賬形式來要的……
沒辦法,各種支付方法的發展不單單把偷錢的小偷給乾懵了,連同這些混混們也不像以前那樣可以直接要到現金了。
大人手裡基本上都沒多少現金,所以像是郭喜田這種在外打工的,那一般都是給孩子微信裡轉點錢。
因此,也隻能通過轉賬的方式來要錢了。
而轉賬這種東西你是沒辦法否認的,人家好端端的憑什麼給你轉賬。
結果對方現在直接來了一句“同學間的贈予”,讓周雲都差點笑岔氣。
不過他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輕易不會笑,現在還是能忍住的。
審判長王燕青也差點笑了,她是知道老劉的,這位一向思路清奇,隻是沒想到這次會這麼說。
對麵的老劉也看到了周雲的表情,臉色有點黑,他覺得周雲瞧不起自己。
行等著,你這邊的證據也沒那麼充分,轉賬而已,怎麼就侵犯財產權了,那明明是自願轉賬,憑什麼不能認定為贈予了!
而對於學校,周雲的理由是沒有儘到教育監管責任,存在嚴重的過錯。
理由是被打了,和老師溝通,但卻沒有後續,這說明對方存在極其嚴重的不作為。
劉校長的答辯就是,他們已經儘到了教育監管責任,他們在事情發生後便聯係打人學生家長溝通,隻是對方家長沒來學校。
那人家不來學校他們也沒辦法,義務教育階段不能開除,隻能對學生進行教育。
就這樣,陳述完成了,開始舉證質證。
周雲這邊就是那些證據,打人視頻,和老師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等,全部被老劉認為關聯性不足。
他認為這些都沒辦法完全證明存在侵權行為,證明力不足。
當然,民事案件大多都是這樣,很少會有那種極其完備的證據鏈,真的有那樣的證據鏈,你連律師都不用請,拴條狗上去都能贏。
所以才需要法官根據高度蓋然性來判斷,就是結合事實與生活常識等等,判斷哪邊的主張更具有高度可能性。
生活中也經常會出現一些案例,刑事無法處罰,但是民事卻需要賠償的情況。
學校這邊則拿出了老師與呂德海等家長的聊天記錄,證明確實說過。
周雲一一進行了質證,也是差不多的理由,關聯性不足,證明力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