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兩……”
上官婉兒念叨。
若按月還,每月需二十兩,她每月俸祿約二十五兩,夠還的。
當然,若再算每年能領到的五六千兩養廉銀子,二十兩就不算什麼了!
蕭綽皺眉道:“許愛卿,就算有人願意借,兩百個月,十幾年的時間,本來是一筆大錢,現在每個月收二十兩,能乾什麼?”
許良微微一笑,“一個人自然沒什麼太大作用,可若十個、百個、千個、萬個乃至更多呢?”
蕭綽目光一亮,似明白了許良的意思,隨即搖頭道:“可是無緣無故的旁人怎會願意借錢呢?”
許良笑道:“此事簡單,給那些想娶媳婦卻沒房的,給不出聘禮的。”
“他們借銀子乾什麼就得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戶籍、文書、官府開的證明……”
“如此一來既可以讓百姓花銀子,還可以增加對商賈的稅收,還能增加官府職位。”
“新人婚嫁,總要有自己房屋、首飾,甚至將來生了孩子進學塾,都可以通過分期來借銀子。”
“這就是花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
“以長安城普通百姓住的房屋來算,一處三間房的價格約在二百兩到三百兩不等,辦個二百期的分期,隻需每月交二三兩便可以有自己的房屋。”
“若長安城有十萬百姓,每個月會有多少進賬?”
“整個大乾呢?”
許良話音剛落,蕭綽、上官婉兒隻覺頭皮發麻。
她們猛然明白了分期之法的真正可怕之處。
尤其是蕭綽,想起了此前許良跟錢不韋說的“疲民之計”,其中一條就是用房屋消磨百姓,讓他們早晚疲於奔命。
上官婉兒喃喃道:“借一還二,短時間內就還肯定沒人願意借。可若拉長期限,類似於鈍刀割肉,借貸人便會甘之如飴。”
“此舉不僅將百姓跟房屋捆綁在一起,不僅能為大乾每月帶來巨額稅收,更能有效抑製流民問題!”
“這分期之法竟能如此恐怖!”
蕭綽皺眉道:“可二三百兩的房子不是每個百姓都能買得起的,此法雖好,卻難以推行開來。”
許良笑道:“那倒未必,不買房屋可以買耕牛、馬、車,事涉民生,由朝廷出銀子,或者是在朝廷監督下由商賈經營……”
“嘶——”
蕭綽跟上官婉兒瞠目結舌。
原來分期之法不僅可以用在買賣房屋上!
上官婉兒再次皺眉:“可一頭牛才十五兩銀子,難不成也辦二百期?”
許良以手扶額,“二百期隻是一個選擇,像房屋這些值錢的還得久一些。
牛的價格低,完全可以辦個兩年期、三年期,利息也不用翻倍,借十五兩還到二十兩左右,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