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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這個提議非常有誠意。
你不是怕當炮灰嗎?
我把身邊人派給你,讓你隨便指揮,看你還有什麼理由拒絕。
於大章腦子嗡嗡響。
還是被算計了。
他居然知道自己怕什麼。
這個提議,對方在自己來之前就已經想好了。
就在他不知道該如何回應時,葉琳上前一步,對著於大章就是一個標準的軍禮。
“葉琳,國安特彆行動小組,四組組員,擅長近身格鬥、射擊、反偵察、爆破……”
“哎哎哎,你彆……”於大章急得從沙發上站起,連連擺手:
“我還沒答應呢,你們這是乾嘛。”
這該死的儀式感,讓人看著就熱血沸騰啊。
要不是他早有準備,剛才就答應了。
“我認為你沒有理由拒絕。”
李明釗說著,拿出一份文件,遞給於大章:
“先看看吧,看完再做決定。”
於大章接過後,快速翻閱起來。
文件內容不複雜,是對一個小團體的調查記錄。
這個團體是一群二代組成的,說是團體,其實就三個人。
2004年5月,涉嫌殺害一名17歲少年,後經調查,無罪釋放。
2005年初,涉嫌公路飆車造成兩死七傷,調查過程中,三人均提供出不在場證明,後期另有他人主動投案自首。
2006年7月,涉嫌用藥物控製未成年少女……
於大章越翻越慢,翻到最後,臉色陰沉的可怕。
“為什麼不抓?”他冷聲問道。
看得出來,這些案子是國安剛剛彙總出來的。
是通過對這個小團體的調查才發現的端倪。
涉嫌這麼多起案子,最後都脫罪了。
天下有這麼巧的事嗎?
答案不言而喻!
他們絕非普通人,或者說,身後的背景不是於大章可以想象的。
如果不是國安調查,他們這些人的身上甚至都找不出汙點。
“調查的同時我們就已經安排人抓捕了。”李明釗看起來有些無奈:
“可還是晚了一步。”
“我是說……”於大章深吸了口氣:
“之前為什麼不抓?”
他的意思很明顯,這個小團體這麼多年做了這麼多傷天害理的事,為什麼還能逍遙法外。
早給抓了,也就沒有後來這些事了。
“你不會真以為我們國安無所不能吧。”李明釗用看白癡的眼神看著他:
“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職責範圍,就算我們想進行乾涉,也得知道才行吧。”
“這次之所以注意到他們,是因為這三個人是醫院最初的投資人,也是占股百分之六十的大股東。”
於大章當然知道自己剛才的問題很幼稚,但他就是氣不過。
這種時候不找個人,質問一下,總感覺缺點什麼。
有小夥伴問了。
能有這麼離譜的事嗎?
何止有,還……
哎,手咋抖了一下。
說一個很多人都知道的,孫曉果。
判了死刑都能出獄,而且還能換個名字繼續生活,這樣的事都能發生,還有什麼不可能的。
而且他父母還不是那種特彆有能量的人。
再說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楠案。
這個案子之所以破不了,是因為警方突破不了彆墅群。
而住在這個地方的人非富即貴。
那是省會城市。
警方在沒有絕對證據的情況下是進不了那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