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扛住不說,是因為副館長知道,一旦交易內容敗露,他一定會被判重刑。
或者說,會死!
如此說來,他們之間的交易內容……
罪大惡極!
於大章作為刑警,對法律也是有所研究的。
在警校期間就學習過各種法律課程,刑法、憲法、行政法、民法等等。
尤其是刑法,更是每個學員的必修課目。
他記得像這種偷屍和販賣屍體的行為,統稱盜竊屍體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也就是說,最高判三年。
那個副館長肯定也對此有過研究。
隻要他扛住了,隻承認偷屍和販賣屍體,最多坐三年牢就出來了。
而拒不交代同案犯,並不違法。
隻會被視為認罪態度不佳,在後續量刑過程中對其不利。
那就不好辦了……於大章也感覺到了棘手。
副館長這是鐵了心要頑抗到底了。
接下來眾人又各自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昨晚審訊的警員也陸續將審訊的內容敘述了一遍。
會議進行了將近一個小時。
散會後,李鈞把於大章叫到了辦公室。
兩人在會客沙發坐下後,李鈞直接開門見山地問道:
“這個案子市局要接手,你怎麼看?”
“我有發言權?”於大章被弄懵了,不明白李隊什麼意思。
市局想要接手直接下命令就行了,怎麼可能和下級分支單位商量。
再說就算要商量,也不會來問他一個小刑警的意見。
這點自知之明他還是有的。
“劉局讓我問的。”李鈞微笑著回道。
又在考驗我,煩死了……於大章想都沒想,直接坦然道:
“既然市局要接手,就由市局去辦唄,我沒任何意見,也不敢有意見。”
“真這麼想的?”李鈞似笑非笑地看著他。
“當然。”於大章點點頭:
“我之前去清普分局幫忙查案也是市局給我調去的,服從命令聽指揮嘛。”
說話時,他眼神飄忽,根本沒注意到李鈞那雙銳利如刀的目光。
兩人其實都心知肚明。
劉局這是在向於大章伸橄欖枝。
如果於大章不同意市局接手,想要親自一查到底。
劉局就會將他調到市局,進入市局刑偵隊,繼續調查這起案子。
之後就順理成章的留在市局工作。
反之,就是放棄這個機會。
都是千年的狐狸,這一套都懂。
“不後悔?”
李鈞盯著他問道,似乎想要從他的臉上看出點什麼來。
“後悔什麼啊。”於大章看似茫然,其實內心慌得一匹:
“李隊,你的問題很奇怪。”
這種時候最好的應對方法就是裝糊塗。
無論做出什麼選擇都會得罪人。
那些喜歡抖機靈,有點好事就沾沾自喜的,結局都不怎麼樣。
於大章對於現在的工作環境很滿意,根本就不想換地方。
寧做雞頭、不做鳳尾……
很多人隻聽說過這句話,卻不知道這話的真正含義。
寧可在較低層次的環境中嶄露頭角,也不在高層環境中默默無聞。
更何況,於大章也沒想過靠著警察這個職業飛黃騰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