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大章自認不是聖母。
對敵人他可以狠辣無情、痛下殺手。
對家人和朋友他則會溫柔相待。
但遇到這種不公之事,他絕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哪怕因此警察不乾了,他也會硬剛到底。
同時他也感覺到了恥辱。
身為刑警,麵對冤假錯案,說不丟人那是假的。
此刻的他就感覺臉上火辣辣的。
“我會申請案件重新調查。”
於大章看著眼前的劉金鬆,心中滿是無奈:
“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相信我,你很快就會重獲自由。”
案件重新調查的條件,其中一條是:原調查或審判存在重大瑕疵。
如果按照現在的證據鏈完整性來看,調查和審判都存在重大問題。
完全符合重新調查的條件。
“我信,我信你,”劉金鬆感激地說道:
“謝謝,真的謝謝。”
這次讓於大章遇到這個案子,當年的辦案人員注定要倒黴了。
不過,他們倒黴也是應該的。
玩忽職守、瀆職、怠職,致使一個18歲少年入獄16年。
在於大章看來,怎麼處理他們都不為過。
出了監獄。
於大章給李鈞打去電話。
“李隊,人我見過了,案子存在很多疑點,我建議重啟案件調查。”
重啟調查,包括後續的一係列工作不需要他親自去做。
於大章隻需要找到新線索和證據,重新調查自然有人接手。
“我知道了。”李鈞的聲音很平靜,似乎對此並不意外:
“稍後你將調查資料發給我。”
這種事李鈞也做不了主,他也要向上彙報。
但可以預見的是,一旦重啟調查,將會采取異地審理的方式。
這樣能有效防止關係網乾擾辦案。
“還有,得麻煩你向省廳的同事要一下被害人資料。”
於大章斟酌著說道:
“我說的是,除了咱們區的另外八個被害人的資料。”
“不用太詳細,隻需基本信息就行,免得省廳同事誤會。”
這話有點酸。
但也是事實。
如果李隊直接提出要調查資料,估計省廳那邊的人也不會給。
專案組調查期間,案情保密,不可外泄。
確實有這樣的規定。
不過隻需要被害人的基本信息,那就容易多了。
“行。”李鈞答應道:
“應該問題不大,我去溝通。”
他對於大章有著絕對信任。
而且這種案子他認為也隻有於大章能夠處理好。
“暫時我就不回去了。”
於大章想了想,說道:
“近期我就留在S省這邊了,等將事情處理完後,我再回去。”
雖然沒有被害人的具體信息,但案件發生的地點他還是了解的。
之前的八起斷指案全部發生在S省境內。
所以被害人應該就是S省的本地人。
“可以。”
李鈞答應一聲後,又補充道:
“如果需要支援,隨時聯係我,無論哪方麵的支援都沒問題。”
這就相當於事先給於大章吃了一顆定心丸。
無論你做什麼,怎麼做,支隊這邊都會全力支持。
跟著這樣的領導做事,根本就不需要軍令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