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三爺在看到方言的時候,他隻是覺得有些眼熟。
隻是感覺這人眼神很犀利,像是在什麼地方見過。
不過他也沒在意,隻當是以前有過一麵之緣的人。
畢竟今天來的人大部分都是醫療這塊的人。
就在他想忽略的時候,
看到陳楷歌出現了。
這下他立馬意識到眼前的人到底是誰了。
劉德華!
那個八天前,讓沈高偉蹲在地上唱《一分錢》的家夥。
當時方言那幫人,其他人都偽裝了,但是陳楷歌當時沒有偽裝。
甚至他的衣服都還沒換。
所以今天第一時間,他一眼就認了出來。
“嘶……”他忍不住抽了一口涼氣。
怎麼在這裡碰到這群人了。
程三這會兒感覺頭皮發麻,汗毛都立起來了。
吃過不少虧的程三可知道,這不是啥好事兒。
這個時候最好的方式就是裝作不認識。
所以程三爺當即就把臉瞥向了一邊。
裝作若無其事的打量周圍去了。
這時候陳楷歌對著方言提醒道:
“我看到程三了!”
小老弟也點頭:
“我也看到了。”
這時候在一旁的女王大人莫名其妙的問道:
“程三是誰?”
方言回應道:
“哦,一個城南那邊的熟人,他家裡以前是開藥鋪的。”
方言招呼眾人說道:
“行了,咱們先去把禮送了吧。”
其餘三人紛紛點頭,然後找到正廳裡麵正在接待客人的樂苗。
將禮物都給了她。
這裡來的都是她的朋友,方言發現人還挺多的,以前方言以為樂苗沒有什麼社交,現在看來是深藏不露。
不過想來也對,他們這種家族的人,人脈這塊看的起來還是很重的。
甚至都還有人專門教她們經營人際關係,人脈就是他們的財富。
所以怎麼可能會認識的人少嘛。
那都是因為平日裡對她了解的少而已。
今天看到一屋子的人,方言才算真正見識了人家的人脈。
樂家在49年之前有一段時間可還是京城首富。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樂苗也算是今天離開京城之前,讓方言見識了一下她的朋友圈。
光是今天送的禮物就堆滿一個桌子。
各種禮物都有,還不是那種什麼常見的紀念品,好些人送的還是古董。
反觀方言今天送的東西,卻是自己的動手寫的字,聽起來就有些寒酸了。
不過樂苗聽到後卻眼前一亮,非要打開看看書法。
因為以前在同仁堂的時候,看到方言都是用的鋼筆,還不知道他居然還會毛筆字,所以特彆的好奇。
畫卷徐徐展開後,眾人看到的是方言寫李白的那首《送友人》。
“謔,好漂亮的字!”樂苗驚歎道。
雖然不太算應景,但是毛筆字確實漂亮。
此話一出惹的其他人都過來觀看。
然後一個個都發出了驚歎聲:
“好家夥,這是書法大家才有的本事吧?”
“這字有點說法的,瞧瞧這能是一般人寫的嗎?”
“誒喲喂,這字牛逼了嘿……”
一個個說什麼的都有。
大家還真不是瞎誇獎。
看方言寫的字,筆鋒運轉自如,提按頓挫恰到好處,每筆都仿佛蘊含了千鈞之力,線條剛勁有力,又不失靈動,風格帶著一種武者的力量感,神韻都帶著極強的勁力,讓人看著就感覺這幅字寫的極好。
而且還有明顯的個人風格。
之前還沒展開的時候,還有人覺得寒酸,現在卻沒有人這麼想了。
這一幅字比這裡大部分的東西都要好。
樂苗也是懂書法的,看到方言的字她愣了好一會兒,這才說道:
“你還真是深藏不露啊,這本事等到我都要走了,你才拿出來。”
方言笑著擺擺手,說道:
“我平日裡是不怎麼寫,實在是拿不出來禮物了,才想到寫上一幅字,禮輕情意重,你可不要嫌棄。”
樂苗高興的說道:
“不會不會,到時候,我肯定把字掛到香江住的地方。”
然後她半開玩笑的說道:
“你這字,我感覺說不定哪天就突然成了書法大家,到時候我可就發財了。”
這話惹的周圍人都笑了起來。
樂家在香江那邊也有基業的,可是不差錢的主。
這時候有人插話:
“苗苗以前可沒見過你這位朋友,還不給大家介紹介紹。”
樂苗聽到後,轉過頭對著眾人說道:
“這位啊,他叫方言,是我在同仁堂上班認識的。”
說罷又對著方言指了指周圍的人,然後開始一個個介紹起來。
隨著她的介紹,方言才明白,原來這些大部分都是原來京城裡各種藥鋪的後人。
方言簡簡單單的和他們打了個招呼。
而這些人經過樂苗介紹後,才想起方言到底是誰。
“我知道了,方言就是同仁堂很火的那個大夫,好多人都聽過他的名字,治什麼病都能治好,到現在都還是百分百的治愈率。”
然後又有人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