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倒錯的主角(下)_校園偵探司慧珺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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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倒錯的主角(下)(1 / 1)

十一月二十日,星期三,風雨齊臨,涼意刺骨。n市的天氣就是這般多變,隻需三兩天就能完成從暖意融融的深秋,到寒意乍起的初冬的交接。這般蕭條的天象仿佛與我的心情應和著,預示了我即將迎來命運的審判。

這天,我再一次見到了前日詢問過我的那兩名警察,隻是見麵的地點由學校的辦公室轉變為市公安局的審訊室。早在他倆穿著便衣,把我從宿舍裡帶走時,我的內心就警鈴大作,開始思考起自己究竟在何時何處露出了馬腳。可惜直到坐在了這把冰涼的椅子上,與兩位警官隔桌相望,我也沒有想到任何一種致使功敗垂成的可能。

“同學,既然我們已經把你請到了這裡,相信你也應該清楚這意味著什麼。”那名年齡較長的中年警察率先打破了室內的沉寂,“我必須提醒你,哪怕到了這個時候,你的主動坦白依然可以算作自首行為”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故意打斷他的話語,展現拒絕合作的態度。在他們眼裡,我此刻的回應恐怕是在負隅頑抗吧?但這會使我的氣勢顯得稍足一些,因為我對這個詭計仍抱有堅實的信賴。也許警方已經看破了我的小把戲,畢竟它的確難稱精妙,可隻要我的不在場證明存在一日,警方的的“推理”“猜想”與“假設”就一日得不到落實。

我看到兩位警官無奈的對視了一眼,目光交彙中隱隱透露出悲憫之感;而那名年輕警察在我的注視下無意識的低下頭,嘴角翕動。那一瞬間,我突然毫無道理的福至心靈,解讀出了他的唇語這個年輕警察說的短句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我有些後悔自己在五秒鐘前,主動放棄了那最後的機會,但我依舊希冀於這仍是警方的心理戰術無非是靠故弄玄虛的欺詐手段,以達到讓我不戰自潰的險惡目的。

不管我的想法如何,中年警察已開始了陳述“好吧,既然你沒什麼想坦白的,那麼就換我來說吧。”

“首先,我們的法醫在你同學的體內,檢測到了安眠藥的成分,這就說明了”

我無需贅述之後十五分鐘的內容了,大致是將我的殺人經過用語言再現了一遍,此外還有動機、手法等等要素,無一例外都與事實相合。不過,請允許我重申這一理念——隻要我的不在場證明無懈可擊,我就將始終立於不敗之地。

“你想出的這個法子看似粗糙,卻大巧若拙,執行起來也很是不易。應該說,你真的很聰明,可惜沒有用在正道上。”

中年警察在闡述的過程中,突然不合時宜的插入一句誇獎與惋惜,我對於我不能堂堂正正的接受前者而倍感遺憾“確實是很新奇的點子,居然借助了完全置身事外的第三方平台可我並沒有這麼做啊,我真的隻是在自己的宿舍如常完成了測試而已。”

“你抵賴也沒有用,我身邊的這位高警官,已經將你的不在場證明完全推翻了。”中年警察的語氣中徒留失望,“小高,下麵交給你了。”

“好的。”

高姓的年輕警察清了清嗓子“珺珺同學,在從線上測試平台處取到你的受試記錄影像後,我們立即就對兩段視頻中出現的背景,與你所住的219宿舍內景進行對比辨認。由於拍攝角度的原因,畫麵中沒有出現太多的可供辨認的個人物品,所以客觀來說,警方無法確定這兩段視頻是否在219宿舍裡拍攝的。可基於同樣的理由,我們也無法對其證偽。”

針對這個疑點,我亦準備好了萬全的說辭“高警官,在考試之前清理一番桌麵與床鋪,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我畢竟是在參加國有股份製商業銀行的線上筆試,無論如何也不能把亂糟糟的寢室場景暴露在鏡頭下吧?”

“是啊,這的確是人之常情。”高警官話鋒一轉,“你在219宿舍,分配到的床位是一號吧?對應的書桌就是距離房門最近的那一張,”

“是的。”我並不清楚他問及此事的意義。

“我們推測,你在220宿舍答題時,應當是把筆記本電腦放在了四號書桌上。因為它原本的主人離校實習去了,桌麵上空無一物,不需要你再花時間調整物品的擺放。反之,其餘三張書桌上都或多或少留有一些雜物,比如文具、化妝品、小擺件等等。死者的情況先暫且不提,住在同一屋簷下的另外兩位同學,應該對自己桌麵上物品的擺放位置還有印象。一旦她們發現自己的私人物品有被挪動過的痕跡,這對你來說可是大大的不妙。因此,你必然會選擇坐在四號書桌前作答,隻要事先在手指頭上塗上膠水,你就不用擔心自己會在座位附近留下指紋。即使有那麼一兩枚遺漏,你也可以謊稱是你當日中午到220宿舍與死者交談時留下的。”

“所謂的珍貴首飾遺失不過是你的自導自演,我想你這麼做的理由隻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案發的十一月十八號當日,死者的兩位舍友可是一早就去其他學校參加應屆生秋招雙選會了,歸期不定;同時,星期一也不是你這棟樓的宿管大媽在二層查房的日子。因此,屍體被人發現的時間點根本無從保證,如果因為這一因素導致法醫屍檢對死者的死亡時間發生誤判,那你苦心孤詣營造的視頻證據就不存在了,所以你不得不讓自己來充當本案屍體的第一發現者。順帶一提,大學生在學校遇到這種事情的話,最初的反應不應該是打電話給輔導員嗎?但你卻先一步報了警,理由同上,是害怕學校的插手阻撓,可能影響你的計劃吧?”

高警官的說法絲毫沒有偏離事實,我隻能無言以對。沒想到,言及此處,他又切換了話題

“案發當天是一個陽光明媚的豔陽天,否則你的三位舍友也不會輕易在你的鼓動下,決定結伴出遊去了。”

“這和這起案子有什麼關係嗎?”我有氣無力的回應道。

“當然有關係了,事實上,這一點恐怕就是你整個詭計中唯一的敗筆了。”高警官的腰背更加挺直,神情和語氣的嚴肅程度達到巔峰,“你可以把床簾等物品從219宿舍帶到220宿舍,在同質化的寢室偽造出一片虛假的背景並不困難,可是你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改變客觀的物理定律——那就是陽光照射的角度!”

“什麼?”我失聲驚呼,大腦霎時一片空白,“你這是什麼意思?”

“你原本的書桌,距離宿舍房門最近,距離宿舍陽台最遠;反之,四號書桌則占據了寢室裡采光條件最好的位置。不同宿舍的不同地點,造成了陽光投射下的陰影傾斜角度的區彆,這足以證明你在案發時,根本不在自己的寢室。你精心製造的不在場證明,反而忠實的記錄下了你的罪行!”

怎麼會是這樣的結果?

無法接受現實的我,下意識的想要舉起右手,指向眼前這個年輕警察的麵龐,嗬斥他趕快閉嘴,但手腕處的拷鎖強行製止了我的行為。

“姑娘,事已至此,還是承認吧。”

鐘玉明長長的舒出一口氣,結束了這場注定結局的審訊“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在n市理工大學宿舍區,殺害同班同學關怡菲的凶手就是你,姚子珺。”

【題解】

不知各位讀者閱讀到本章的最後一段,是否有一種恍然大悟之感呢,同時也能理解了為何該單元的標題會取名為《倒錯的主角》。本篇作品屬於筆者的“校園偵探司慧珺”係列,該係列的人物“高鉞”在本篇中出場,且“珺珺”和“怡菲”的稱謂也與該係列的主要角色“司慧珺”和“梁怡菲”相呼應,運用春秋筆法共同構成了本篇的第二重詭計——敘述性詭計。

閱曆豐富的讀者或許在發現文章通篇沒有提及凶手和死者的全名時,便可以推斷出筆者的小伎倆了。其實,這一詭計的端倪已暗藏於字裡行間之中1在該係列的《彆樣的紀念》中,直接描寫過梁怡菲“個子高挑,身高不會低於一米七四”,這與本文對死者關怡菲“身材嬌小,體格瘦弱”的形容不符;2在《彆樣的紀念》中,明確提到司慧珺本人是左撇子,而該作凶手姚子珺卻“下意識的想要舉起右手”,還被高鉞目睹“忍不住開始用右手不停地撩頭發、摸鼻子”的行為;3司慧珺和梁怡菲分彆來自心理學院和外國語學院,且同為大三學生,本文中出現的因保研名額而起的爭端,在此二人間根本不成立;4在姚子珺的獨白中,關怡菲對其的稱呼是“珺珺”,而在該係列的所有前文中,梁怡菲對司慧珺的稱呼從來都是“慧珺”;5高鉞和司慧珺與梁怡菲結識於該係列的《畫作未完成》一文中(即前者在本文開篇所提到的“上一起校園殺人事件”),而在本作中,高鉞的表現都說明了他和死者與凶手都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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