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二
太師、太傅、太保各一員。(謂之三師,並正一品。後漢初,太傅置府僚。
至周、隋,三師不置府僚,初拜於尚書省上。隋煬帝廢三師之官。武德複置,一
如隋製。)三師,訓導之官,天子所師法,大抵無所統職,然非道德崇重,則不
居其位。無其人,則闕之。
太尉、司徒、司空各一員。(謂之三公,並正一品。魏、晉至北齊,三公置
府僚。隋初亦置府僚,尋省府僚,初拜於尚書省上,唐因之。武德初,太宗為之,
其後親王拜三公,皆不視事,祭祀則攝者行也。)三公,論道之官也。蓋以佐天
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大祭祀,則太尉亞獻,司徒
奉俎,司空掃除。
尚書都省(龍朔二年,改為中台,光宅元年,改為文昌台,神龍初複。)
尚書省領二十四司。(六尚書,各分領四司。)
尚書令一員。(正二品。武德中,太宗為之,自是闕而不置。)令總領百官,
儀刑端揆。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
部,六曰工部。凡庶務,皆會而決之。
左右仆射各一員,(從二品。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匡,光宅元年,改為文昌
左右相,開元元年,改為左右丞相,天寶元年,複為左右仆射。)掌統理六官,
綱紀庶務,以貳令之職。自不置令,仆射總判省事。禦史糾劾不當,兼得彈之。
左右丞各一員。(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龍朔改為左右肅機,
鹹亨複,永昌元年,升為從三品也,如意元年,複四品也。)左丞掌管轄諸司,
糾正省內,勾吏部、戶部、禮部十二司,通判都省事。若右丞闕,則並行之。右
丞管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若左闕,右丞兼知其事。禦史有糾劾不當,兼得
彈之。
左右司郎中各一員。(並從五品上。隋置,武德初省。貞觀初,複置。龍朔
二年,改為左右丞務,鹹亨複也。)左司郎中,副左丞所管諸司事,省署鈔目,
勘稽失,知省內宿直之事。若右司郎中闕,則並行之。左右司員外郎各一員。
(天後永昌元年,置左右司員外郎各一人。神龍初省,後複置。)左右司郎中、
員外郎各掌副十有二司之事,以舉正稽違,省署符目焉。
凡都省掌舉諸司之綱紀與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凡上之所以迨
下,其製有六,曰製、敕、冊、令、教、符。(天子曰製,曰敕,曰冊。皇太子
曰令。親王、公主曰教。尚書省下於州,州下縣,縣下鄉,皆曰符也。)凡下之
所以達上,其製亦有六,曰表、狀、箋、啟、辭、牒。(表上於天子。其近臣亦
為狀。箋、啟上皇太子,然於其長亦為之。非公文所施,有品已上公文,皆曰牒。
庶人言曰辭也。)諸司自相質問,其義有三:關、刺、移。(關,謂關通其事;
刺,謂刺舉之;移,謂移其事於他司。移則通判之官皆連署也。)凡內外百司所
受之事,皆印其發日,為之程限。凡尚書省施行製敕,案成則給程以鈔之。若急
速者,不出其日。若諸州計奏達於京師,量事之大小與多少,以為之節。凡京師
諸司,有符、移、關、牒下諸州者,必由於都省以遣之。凡文案既成,勾司行朱
施訖,皆書其上端,記年月日,納諸庫。凡施行公文應印者,監印之官考其事目
無差,然後印之,必書於曆。每月終納諸庫。凡尚書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
報廢直簿,轉以為次。凡內外百僚,日出而視事,既午而退,有事則直官省之。
其務繁,不在此例。凡天下製敕計奏之數。省符宣告之節,率以歲終為斷。京師
諸司,皆以四月一日納於都省。其天下諸州,則本司推校,以授勾官。勾官審之。
連署封印,附計帳,使納於都省。常以六月一日,都事集諸司令史對覆。若有隱
漏不同,皆附於考課焉。
主事六人,(從九品上。)令史十八人,書令史三十六人,亭長六人,掌固
十四人。(凡令史掌案文簿,亭長、掌固檢校省門戶倉庫廳事陳設之事也。)
吏部尚書一員,(正三品。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太常伯,光宅元年,改為天
官尚書,神龍複為吏部尚書也。)侍郎二員。(正四品上。隋煬帝大業三年,尚
書六曹,各置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並正四品。國家定令,諸曹侍郎降為正
四品下,唯吏部侍郎為正四品上。龍朔改為司列少常伯,鹹亨複。總章元年,吏
部、兵部各增置侍郎一員也。)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
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總其職務,而
行其製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凡選授之製,每歲集於孟冬。
去王城五百裡之內以上旬,千裡之內以中旬,千裡之外以下旬。尚書、侍郎,分
為三銓。(尚書為尚書銓,侍郎二人分為中銓、東銓也。)凡擇人以四才,校功
以三實。(四才,謂身、言、書、判。其優長者,有可取焉。三實,謂德行、才用、
勞效,德均以才,才均以勞,勞必考其實而進退之。)較之優劣,而定其留放,
所以正權衡,明與奪,抑貪冒,進賢能,然後據其官資,量其注擬。(五品已上,
以名上中書門下,聽製授其官。六品已下,量資任定。其才職頗高,可擢為拾遣、
補闕、監察禦史者,亦以名送中書門下,聽敕授。)其有曆職清要,考第頗深者,
得隔品授之,不然即否。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資官。凡注官,若官資未相當,
及以為非便者,聽至三注。凡伎術之官,皆本司定,送吏部附甲。凡同司聯事勾
檢之官,皆不得注大功已上親。凡皇親諸親及軍功,兼注員外郎。凡注擬,必先
具官階團甲,送門下以聞。(注官,階高擬卑曰“行”,階卑擬高曰“守”。三
銓注擬訖,皆當銓團甲,過左右仆射。若中銓、東銓,則過尚書訖,乃上門下省。
給事中讀,黃門侍郎省,侍中審,然後進甲以聞,聽旨授而施行焉。若左右仆射
門下批官不當者,彆改注,亦有重執而上者也。)凡大選,終於季春之月,(若
選人有身在軍旅,則軍中試書判,封送吏部。亦有春中下解而後集,謂之春選。
若優勞人,有敕則有處分及即與官者,並聽非時選,一百日內注擬之。)所以定
九流之品格,補萬方之闕政,官人之道備焉。
郎中二員,(並從五品上。龍朔為司列大夫,鹹亨、光宅並隋曹改也。)員
外郎二員。(並從六品上。)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
人。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階品。凡敘階二十有九,品在都序,自一品
至九品,品有上下,凡散官四品已下,九品已上,並於吏部當番上下。(其應當
番四十五日。若都省須人送符,諸司須人者,並兵部、吏部散官上。經兩番已上,
聽簡入選。不第者,依番名不過五六也。)凡敘階之法,有以封爵,有以親戚,
有以勳庸,有以資蔭,有以秀孝,有以勞考,有除免而複敘者,皆循法以申之,
無或枉冒。凡應入三品五品者,皆待彆製而進之,不然則否。凡文武百僚之班序,
官同者先爵,爵同者先齒。凡京司有常參官、(謂五品以上職事官、八品已上供
奉官、員外郎、監察禦史、太常博士。)供奉官、(兩省自侍中、中書令已下,
儘名供奉官。)諸司長官、清望官、四品已下八品已上清官。每日以六品已上清
官兩人,待製於衙。(供奉官、宿衛官不在此例。)凡授四品已下清望官,才職
相當,不應進讓。凡職事官應覲省及移疾,不得過程。年七十已上應致仕,若齒
力未衰,亦聽厘務。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已上親,自執工商,家專其業,及風疾、
使酒,皆不得入仕。凡內外官有清白著聞,應以名薦,則中書門下改授,五品已
上,量加升進,六品已下,有付吏部即量等第遷轉。若第二第三等人,五品已上,
改日稍優之。六品已下,秩滿聽選,不在放限。其嶺南、黔中,三年一置選補使,
號為南選。凡天下官吏,各有常員。凡諸司置直,皆有定數。(諸司諸色有品直
官。)內外官吏,則有假寧之節,行李之命。簿書景跡,功賞殿最,具員皆與員
外郎分掌之。郎中一人掌小銓,亦分為九品,通謂之行署。以其在九流之外,故
謂之流外銓,亦謂之小選。其校試銓注,與流內銓略同。其吏部、兵部、禮部、
考功、都省、禦史台、中書、門下,謂之前八司,其餘則曰後行。凡擇流外,取
工書、計,兼頗曉時務。(三事中,有一優長,則在敘限。)每經三考轉選,量
其才能而進之,不則從舊任。(小銓,舊委郎中專知。開元二十五年,又敕銓試
訖留放,皆尚書侍郎定之也。)員外郎一人掌判南曹。(曹在選曹之南,故謂之
南曹。)每歲選人,有解狀、簿書、資曆、考課,必由之以核其實,乃上三銓。
其三銓進甲則署焉。員外郎一人裳判曹務。凡預太廟齋郎帖試,如貢舉之製。
司封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隋曰主爵郎,武德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司封大
夫,光宅改司封郎中也。)司封員外郎一員,(從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
品上。)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封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國之封
爵,凡有九等。(一曰王,正一品,食邑一萬戶。二曰郡王,從一品,食邑五千
戶。三曰國公,從一品,食邑三千戶。四曰郡公,正二品,食邑二千戶。五曰縣
公,從二品,食邑一千五百戶。六曰縣侯,從三品,食邑一千戶。七曰縣伯,正
四品,食邑七進戶。八曰縣子,正五品,食邑五百戶。九曰縣男,從五品,食邑
三百戶。)凡名山大川,及畿內諸縣,皆不以封。至郡公有餘爵,聽回授子孫。
其國公皆特封。凡天下觀有定數。每觀立三綱,以道德高者充。凡三元諸齋日,
修金錄、明真等齋。凡道士、女道士簿籍,三年一造。凡外命婦之製,皇之姑,
封大長公主,皇姊妹,封長公主,皇女,封公主,皆視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
郡主,視從一品。王之女,封縣主,視正二品。王母妻,為妃。一品及國公母妻,
為國夫人。三品已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母妻,為郡君。五品若勳官,三品有
封,母妻為縣君。散官並同職事。勳官四品有封,母妻為鄉君。其母邑號,皆加
“太”字,各視其夫、子之品。若兩有官爵者,從其高。若內命婦,一品之母,
為正四品郡君;二品之母,為從四品郡君;三品四品之母,並為正五品縣君。凡
婦人,不因夫及子而彆加邑號,夫人雲某品夫人,郡君為某品郡君,縣君、鄉君
亦然。凡庶子,有五品已上官,皆封嫡母。無嫡母,封所生母。凡二王後夫人,
職事五品已上,散官三品已上,王及國公母妻,朝參各視其夫及子之禮。凡親王,
孺人二人,視正五品,媵十人,視正六品。嗣王、郡王及一品,媵十人,視從六
品。二品,媵八人,視正七品。三品及國公,媵六人,視從七品。四品,媵四人,
視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視從八品。降此外皆為妾。凡皇家五等親,及諸親三
等,存亡升降,皆立簿書籍,每三年一造。除附之製,並載於宗正寺。
司勳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隋曰司勳郎,武德初乃加“中”字。龍朔改為
司勳大夫,鹹亨複也。)司勳員外郎二員,(從六品上。)主事四人,(從九品
上。)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人,掌固四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邦國官
人之勳級。凡勳,十有二轉為上柱國,比正二品。十一轉為柱國,比從二品。十
轉為上護軍,比正三品。九轉為護軍,比從三品。八轉為上輕車都尉,比正四品。
七轉為輕車都尉,比從四品。六轉為上騎都尉,比正五品。五轉為騎都尉,比從
五品。四轉為驍騎尉,比正六品。三轉為飛騎尉,比從六品。二轉為雲騎尉,比
正七品。一轉為武騎尉,比從七品。凡有功效之人,合授勳官者,皆委之覆定,
然後奏擬。
考功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二年改為司績大夫,鹹亨初乃複。)考功
員外郎一員,(從六品上。龍朔改為司績員外郎,鹹亨複。)主事三人,(從八
品上。)令史十三人,書令史二十五人,掌固四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內外
文武官吏之考課。凡應考之官家,具錄當年功過行能,本司及本州長官對眾讀,
議其優劣,定為九等考第,各於所由司準額校定,然後送省。內外文武官,量遠
近以程之有差,附朝集使送簿至省。每年彆敕定京官位望高者二人,其一人校京
官考,一人校外官考。又定給事中、中書舍人各一人,其一人監京官考,一人監
外官考。郎中判京官考,員外判外官考。其檢覆同者,皆以功過上使。京官則集
應考之人對讀注定,外官對朝集使注定。凡考課之法,有四善:一曰德義有聞,
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稱,四曰恪勤匪懈。善狀之外,有二十七最:其一曰
獻可替否,拾遺補闕,為近侍之最。其二曰銓衡人物,擢儘才良,為選司之最。
其三曰揚清激濁,褒貶必當,為考校之最。其四曰禮製儀式,動合經典,為禮官
之最。其五曰音律克諧,不失節奏,為樂官之最。其六曰決斷不滯,與奪合理,
為判事之最。其七曰都統有方,警守無失,為宿衛之最。其八曰兵士調習,戎裝
充備,為督領之最。其九曰推鞫得情,處斷平允,為法官之最。其十曰讎校精審,
明為刊定,為校正之最。其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納明敏,為宣納之最。其十二曰
訓導有方,生徒充業,為學官之最。其十三曰賞罰嚴明,攻戰必勝,為將帥之最。
其十四曰禮義興行,肅清所部,為政教之最。其十五曰詳錄典正,辭理兼舉,為
文史之最。其十六曰訪察精審,彈舉必當,為糾正之最。其十七曰明於勘覆,稽
失無隱,為勾檢之最。其十八曰職事修理,供承強濟,為監掌之最。其十九曰功
課皆充,丁匠無怨,為役使之最。其二十曰耕耨以時,收獲成課,為屯官之最。
其二十一曰謹於蓋藏,明於出納,為倉庫之最。其二十二曰推步盈虛,究理精密,
為曆官之最。其二十三曰占候醫卜,效驗居多,為方術之最。其二十四曰譏察有
方,行旅無壅,為關津之最。其二十五曰市廛不擾,奸濫不作,為市司之最。其
二十六曰牧養肥碩,蕃息孳多,為牧官之最。其二十七曰邊境肅清,城隍修理,
為鎮防之最。一最以上,有四善,為上上。一最以上,有三善,或無最而有四善,
為上中。一最以上,有二善,或無最而有三善,為上下。一最以上,而有一善,
或無最而有二善,為中上。一最以上,或無最而有一善,為中中。職事粗理,善
最不聞,為中下。愛憎任情,處斷乖理,為下上。背公向私,職務廢闕,為下中。
居官諂詐,貪濁有狀,為下下。若於善最之外,彆可加尚,及罪雖成殿,情狀可
矜,雖不成殿,而情狀可責者,省校之日,皆聽考官臨時量定。內外官從見任改
為彆官者,其年考從日申校,百司量其閒劇,諸州據其上下。進考之人,皆有定
限,苟無其功,不要充數。功過於限,亦聽量進。其流外官,本司量其行能功過,
立四等考第而勉進之。凡親勳翊衛,皆有考第。考第之中,略有三等。衛主帥,
如三衛之考。其監門、校尉、直長,如主帥之考。凡諡議之法,古之通典,皆審
其事,以為旌彆。
戶部尚書一員,(正三品。隋為民部尚書,貞觀二十三年改為戶部。明慶元
年改為度支,龍朔二年改為司元太常伯,光宅元年改為地官尚書,神龍複為戶部。)
侍郎二員。(正四品下。因隋已來改易名位,皆隋尚書也。)尚書、侍郎之職,
掌天下田戶、均輸、錢穀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戶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
四曰倉部。總其職務,而行其製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
郎中二員,(從五品上。)員外郎二員,(從六品上。郎中、員外,自隋已
來,隨曹改易。)主事四人,(從九品上。)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四人,亭
長六人,掌固十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分理戶口、井田之事。凡天下十道,
任土所出,為貢賦之差。凡天下之州府,三百一十有五,而羈縻之州,迨八百焉。
四萬戶已上為上州,二萬戶以上為中州,不滿為下州。凡三都之縣,在內曰京縣,
城外曰畿,又望縣有八十五焉。其餘則六千戶以上為上縣,二千戶已上為中縣,
一千戶已上為中下縣,不滿一千戶皆為下縣。凡天下之戶,八百一萬八千七百一
十,口四千六百二十八萬五千一百六十一。百戶為裡,五裡為鄉。兩京及州縣之
郭內,分為坊,郊外為村。裡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四家為鄰,五鄰為保。
保有長,以相禁約。凡男女,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有一為丁,
六十為老。每一歲一造計帳。三年一造戶籍。縣以籍成於州,州成於省,戶部總
而領焉。凡天下之戶,量其資定為九等,每定戶以仲年,造籍以季年。州縣之籍,
恒留五比,省籍留九比。凡戶之兩貫者,先從邊州為定,次從關內,次從軍府州。
若俱者,各從其先貫焉。樂住之製:居狹鄉者,聽其從寬;居遠者,聽其從近;
居輕役之地者,聽其從重。辨天下之四人,使各專其業。凡習學文武者為士,肆
力耕桑者為農,巧作器用者為工,屠沽興販者為商。工商之家,不得預於士。食
祿之人,不得奪下人之利。凡天下之田,五尺為步,步二百有四十為畝,畝百為
頃。度其肥瘠寬狹,以居其人。凡給田之製有差,園宅之地亦如之。凡給口分田,
皆從便近。居城之人,本縣無田者,則隔縣給授。凡應收授之田,皆起十月,畢
十二月。凡授田,先課後不課,先貧後富,先多後少。凡州縣界內所部,受田悉
足者,為寬鄉,不足者為狹鄉。凡官人及勳,授永業田。凡天下諸州有公廨田,
凡諸州及都護府官人有職分田。凡賦役之製有四:一曰租,二曰調,三曰役,四
曰雜徭。課戶每丁租粟二石。其調,隨鄉土所產綾絹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
輸綾絹絁者,綿三兩。輸布者,麻三斤。皆書印焉。凡丁,歲役二旬,無事則
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調,三旬則租調俱免。凡庸調之
物,仲秋斂之,季秋發於州。租則準州土收獲早晚,量事而斂之。仲冬起輸,孟
春而納畢。本州納者,季冬而畢。凡諸國蕃胡內附者,亦定為九等。凡嶺南諸州
稅米,及天下諸州稅錢,各有準常。凡丁戶皆有優複蠲免之製。若孝子順孫、義
夫節婦誌行聞於鄉閭者,州縣申省奏聞,而表其門閭,同籍悉免課役。有精誠致
應者,則加優賞焉。凡京司文武職事官,皆有防閣。凡州縣官僚,皆有白直。凡
州縣官及在外監官,皆有執衣。凡諸親王府屬,並給士力,具品數如白直。凡有
功之臣,賜實封者,皆以課戶充。凡食封,皆傳於子孫。凡庶人年八十及篤疾,
給侍丁一人,九十,給二人,百歲,三人。凡天下朝集使,皆以十月二十五日至
京師,十一月一日戶部引見訖,於尚書省與群官禮見,然後集於考堂,應考績之
事。元日,陳其貢篚於殿廷。凡京都諸縣令,每季一朝。
度支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改為司度大夫,鹹亨複。)員外郎一員,
(從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十六人,書令史三十三人,計史一人,
掌固四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判天下租賦多少之數,物產豐約之宜,水陸道
途之利。每歲計其所出而度其所用,轉運征斂送納,皆準程而節其遲速。凡和糴
和市,皆量其貴賤,均天下之貨,以利於人。凡金銀寶貨綾羅之屬,皆折庸調以
造。凡天下舟車水陸載運,皆具為腳直,輕重貴賤、平易險澀而為之製。凡天下
邊軍,有支度使,以計軍資糧仗之用。每歲所費,皆申度支會計,以長行旨為準。
金部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珍大夫,鹹亨複。)員外郎一員,
(從六品上。)主事三人,(從九品上。)令史八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
人,掌固四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判天下庫藏錢帛出納之事,頒其節製,而
司其簿領。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一尺二
寸為大尺,十尺為丈。凡量,以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為龠,二龠為合,十合為升,
十升為鬥,三鬥為大鬥,十鬥為斛。凡權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為銖,二十四
銖為兩,三兩為大兩,十六兩為斤。凡積秬黍為度量權衡,調鐘律,測晷景,合
湯藥,及冠冕之製用之。內外官私,悉用大者。凡庫藏出納,皆行文榜,季終會
之。若承命出納,則於中書、門下省覆而行之。百司應請月俸,符牒到,所由皆
遞覆而行之,乃置木契,與應出物之司相合。凡官私互市,物數有製。凡縑帛之
類,有長短、廣狹、端疋、屯綟之差。凡賜十段,其率絹三疋,布三端,綿三
屯。若雜彩十段,則絲布二疋,二疋,綾二疋,縵四疋。若賜蕃客錦彩,率
十段則錦一張,綾二疋,縵三疋,綿四屯。凡遣使覆囚,則給時服。若諸使經二
年不還,亦如之。凡時服稱一具者,全給之,一副者,減給之。正冬之會,稱束
帛有差者,皆賜絹,五品已上五疋,六品已下三疋,命婦視其夫、子。
倉部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度大夫,鹹亨複也。)員外郎一員,
(從六品上。)主事三人,(從九品上。)令史九人,書令史二十人,計史一人,
掌固四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判天下倉儲,受納租稅,出給祿廩之事。凡中
外文武官,品秩有差,歲再給之。乃置木契一百枚,以與出給之司合。諸司官人
及諸色人應給食者,皆給米。凡致仕之官,五品已上及解官充侍者,各給半祿。
即遷官者,通計前祿,以充後數。凡都已東租納含嘉倉,自含嘉轉運以實京太倉。
自洛至陝為陸運,自陝至京為水運,置使,以監充之。凡王公已下,每歲田苗,
皆有簿書。凡義倉所以備歲不足,常平倉所以均貴賤也。
禮部尚書一員,(正三品。隋舊。龍朔改為司禮太常伯,光宅改為春官尚書,
神龍複也。)侍郎一員。(正四品下。名因隨曹改易也。)尚書、侍郎之職,掌
天下禮儀、祭享、貢舉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
曰主客。總其職務,而行其製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凡舉
試之製,每歲仲冬,率與計偕。其科有六:一曰秀才,(試方略策五條。此科取
人稍峻,貞觀已後遂絕。)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
凡此六科,求人之本,必取精究理實,而升為第。其有博綜兼學,須加甄獎,不
得限以常科。其弘文、崇文館學生,雖同明經、進士,以其資蔭全高,試取粗通
文義。其郊社齋郎簡試,如太廟齋郎。其國子監大成十二員,取明經及第人聰明
灼然者,試日誦千言,並口試,仍策所習業,十條通七,然後補充。各授散官,
依舊令於學內習業,以通四經為限。
郎中一員,(從五品上。)員外郎一員,(從六品上。隋曰儀曹郎,武德改
禮部郎中員外,龍朔為司禮大夫司禮員外,鹹亨複。)主事二人,(從八品上。)
令史五人,書令史十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貳尚書、
侍郎。舉其儀製,而辨其名數。凡五禮之儀,一百五十有二。一曰吉禮,其儀五
十有五;二曰賓禮,其儀有六;三曰軍禮,其儀二十有三:四曰嘉禮,其儀五十;
五曰凶禮,其儀一十有八。凡元日,大陳設於含元殿,服袞冕臨軒,展宮縣之樂,
陳曆代寶玉輿輅,備黃麾仗,二王後及百官、朝集使、皇親,並朝服陪位。大會
之日,陳設如初。凡冬至,大陳設如元正之儀。其異者,無諸州表奏祥瑞貢獻。
凡元正、冬至大會之明日,百官、朝集使等皆詣東宮慶賀。凡千秋節,禦樓設九
部之樂,百官袴褶陪位。凡京司文武職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參。五品已
上及供奉官、員外郎、監察禦史、太常博士,每日參。凡諸蕃國來朝,皆設宮縣
之樂及黃麾仗。若蕃國使,則減黃麾之半。凡冊皇後、太子、太子妃、諸王、諸
王妃、公主,並臨軒冊命,陳設如冬、正之儀。訖,皆拜太廟。凡祥瑞,皆辨其
名物。有大瑞、上瑞、中瑞,皆有等差。凡太陽虧,所司預奏,其日置五鼓五兵
於太社,而不視事。百官各素服守本司,不聽事。過時乃罷。月蝕,則擊鼓於所
司。若五嶽、四鎮四瀆崩竭,皆不視事三日。凡二分之月,三公巡行山陵,則太
常卿為之副。凡百官拜禮,各有差。致敬之士,若非連屬,應敬之官相見,或自
親戚者,各從其私禮。凡樂,有五聲、八音、六律、六呂,陳四懸之度,分二舞
之節,以和人倫,以調節氣,以享鬼神,以序賓客。凡私家不得設鐘聲。三品已
上,得備女樂。五品女樂不得過三人。居大功已上喪,受冊及之官,雖有鼓皆給
銅印,有魚符之製。(並出於門下省。)凡服飾尚黃,旗幟尚赤。天子、皇後、
太子已下之服,(事在《輿服誌》也。)凡百僚冠笏、傘幌、珂珮,各有差。常
服亦如之。凡凶服,不入公門。凡授都督、刺史階未入五品者,並聽著緋珮魚,
離任則停。凡文武官赴朝詣府,導從各有差。凡職事官薨卒,有賻贈、柳翣、碑
碣,各有製度。
祠部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禋大夫,鹹亨複。)員外郎一員,
(從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五人,書令史十一人,亭長六人,
掌固八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筮、
醫藥、僧尼之事。凡祭祀之名有四:一曰祀天神,二曰祭地祇,三曰享人鬼,四
曰釋奠於先聖先師。其差有三:若昊天上帝、皇地祇、州、宗廟為大祀。(祀天
地皆以祖宗配享。)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嶽鎮海瀆、帝社、先蠶、孔宣
父、齊太公、諸太子廟為中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眾星、山林、川澤、
五龍祠等,及州縣社稷、釋奠為小祀。大祀,皇帝親祭,則太尉為亞獻,光祿卿
為終獻。若有司攝事,則太尉為初獻,太常卿為亞獻。凡大祀,散齋四日,致齋
二日。小祀,散齋二日,致齋一日。皆祀前習禮、沐浴,並給明衣。凡官爵二品
已上,祠四廟。五品已上,祠三廟。六品已下達於庶人,祭祖禰而已。凡國有封
禪之禮,則依圓丘方澤之神位。凡天下寺有定數,每寺立三綱,以行業高者充。
(諸州寺總五千三百五十八所,三千二百三十五所僧,二千一百二十二所尼。每
寺上座一人,寺主一人,都維那一人。)凡僧簿籍,三年一造。凡彆敕設齋,應
行道並官給料。凡國忌日,兩京大寺各二,以散齋僧尼。文武五品已上,清官七
品已上皆集,行香而退。天下州府亦然。凡遠忌日,雖不廢務,然非軍務急切,
亦不舉事。餘如常式。
膳部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膳大夫,鹹亨複也。)員外郎一員,
(從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郎中、員外郎之職,掌邦之祭器、牲豆、酒膳,辨其品數,及藏冰食料之事。
主客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隋曰司蕃郎,武德改主客郎中,龍朔為司蕃大
夫,鹹亨複。)員外郎一員,(從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四
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員外郎之職,掌二王後及諸蕃朝聘之事。二
王之後,酅公、介公。凡四蕃之國。經朝貢之後,自相誅絕,及有罪滅者,蓋
三百餘國。今所存者,七十餘蕃。其朝貢之儀,享宴之數,高下之等,往來之命,
皆載於鴻臚之職焉。
兵部尚書一員,(正三品。南朝謂之五兵尚書,隋曰兵部尚書。龍朔改為司
戎太常伯,鹹亨複。)侍郎二員。(正四品下。龍朔為司戎少常伯,鹹亨複。)
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武官選授及地圖與甲仗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兵部,
二曰職方,三曰駕部,四曰庫部。總其職務,而行其製命。凡中外百官之事,由
於所屬,鹹質正焉。凡選授之製,每歲集於孟冬。去王城五百裡以上旬,千裡之
內以中旬,千裡之外以下旬。尚書、侍郎分為三銓。(尚書為中銓,侍郎分東西。)
凡試能有五,(五謂長垛、馬步射、馬槍、步射、應對。互有優長,即可取之。)
較異有三。(三謂驍勇、材藝及可為統領之用也。)審其功能,而定其留放,所
以錄才藝、備軍國、辨虛冒、敘勳勞也。然後據其資勞,量為注擬。(五品已上
送中書門下,六品已下量資注定。其在軍鎮要籍,不得赴選,委節度使銓試其等
第申省。)凡官階注擬團甲進甲,皆如吏部之製。凡大選,終於季春之月,所以
約資敘之淺深,審才略之優劣,軍國之用在焉。
郎中二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戎大夫,鹹亨複也。)員外郎二人,(從
六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亭長八人,
掌固十二人。郎中一員掌判帳及天下武官之階品,衛府之名數。凡敘階有二十九。
將軍之階。(具於敘目。)凡敘階之法,一如文散官之製。凡天下之府,五百九
十有四,有上中下,並載於諸衛之職。凡應宿衛官,各從番第。凡千牛備身左右
及太子千牛備身,皆取三品已上職事官子孫,四品清官子,儀容端正,武藝可稱
者充。五考,本司隨文武簡試聽選。(四品,謂諸司侍郎、左右庶子也。)凡殿
中省進馬,取左右衛三衛及高蔭,簡儀容可觀者補充,簡試同千牛例。仆寺進馬,
亦如之。五品已下、七品已上,五年,多至八年,年滿簡送吏部。不第者,如初。
無文,聽以武選。凡左右衛親衛、勳衛、翊衛,及左右率府親勳翊衛,及諸衛之
翊衛,通謂之三衛。擇其資蔭高者,為親衛,其次者,為勳衛及率府之親衛,又
次者,為翊衛及率府之勳衛,又次者,為諸衛及率府之翊衛,又次者,為親王府
之執仗乘。量遠邇以定其番第。應補之人,周親已上有犯刑戮者,配令兵部上下。
凡諸衛及率府三衛,貫京兆、河南、蒲、同、華、岐、陝、懷、汝、鄭等州,皆
令番上。餘州皆納資。凡左右衛之三衛,分為五仗。凡王公已下,皆有親事帳內,
限年十八已下,舉諸州率萬人以充之。皆限十周年,則聽其簡試。文理高者送吏
部,其餘留本司,全下者退還本色。凡兵士隸衛,各有其名。左、右衛曰驍騎,
左、右驍衛曰豹騎,左、右武衛曰熊渠,左、右威衛曰羽林,左、右領軍衛曰射
聲,左、右金吾衛曰佽飛。東宮左、右衛率府曰超乘,左、右司禦率府曰旅賁,
左、右清道率府曰直蕩。總名曰衛士。皆取六品已下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點充。
凡三年一簡點,成丁而入,六十而免。量其遠邇,以定番第。凡衛士,各立名簿。
其三年已來征防差遣,仍定優劣為三第。每年正月十日送本府印記,仍錄一道送
本衛府。若有差行上番,折衝府據簿而發之。凡差衛士征戍鎮防,亦有團伍。其
善弓馬者,為越騎團,餘為步兵團,主帥已下統領之。火十人,有六馱馬。若父
兄子弟,不並遣之。若祖父母老疾,家無兼丁,免征行及番上。其居常則皆習射,
唱大角歌。番集之日,府官率而課試。凡左、右金吾衛,有角手,諸衛有駑手,
左、右羽林軍有飛騎及左右萬騎、彍騎。天下諸軍,有健兒。皆定其名籍,每
季上中書、門下。凡關內,有團結兵,秦、成、岷、渭、河、蘭六州,有高麗羌
兵。黎、雅、邛、翼、茂五州,有鎮防團結兵。天下諸州差失,募取戶殷丁多,
人材驍勇,選前資官勳官部分強明堪統攝者,節級擢補主帥以領之。其義征者,
彆為行伍,不入募人之營。凡軍行器物,皆於當州分給之。如不足,以自備,貧
富必以均焉。凡諸州軍府應行兵之名簿,器物之多少,皆申兵部。軍散之日,亦
錄其存亡多少,以申而勘會之。凡諸道回兵糧糒之物,衣資之費,皆令所在州縣
分而給之。郎中一人掌判簿,以總軍戎差遣之名數。凡天下節度使有八,若諸州
在節度內者,皆受節度焉。其福州經略使,登平州海軍,則不在節度之內。(節
度名與所管軍鎮名,並見《地理誌》也。)凡親王總戎,曰元帥,文武官總統者,
則曰總管。以奉使言之,則曰節度使,有大使、副使、判官。若大使加旌節以統
軍,置木契以行。凡將帥出行,兵滿一萬人已上,置長史、司馬、倉曹兵曹胄曹
等參軍各一人。五千人已上,減司馬。諸軍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
一萬人已上置營田副使一人。每軍各有倉、兵、胄三參軍。其橫海、高陽、唐興、
恒陽、北平等五軍,皆本州刺史為使。凡鎮,皆有使一人,副使一人。萬人已上,
置司馬、倉兵二曹參軍。五千人已下,減司馬。凡諸軍鎮,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
千人置子總官一人,五千人置總管一人。凡諸軍鎮使、副使已上,皆四年一替;
總管已下,二年一替;押官隨兵交替。凡諸軍鎮大使、副使已下,皆有傔人,
彆奏以從之。凡幸三京,即東都南、北衛,皆置左、右屯營,彆立使以統之。若
在都,則京城亦如之。凡大將出征,皆告廟授鉞,辭齊太公廟訖,不宿於家。臨
軍對寇,士卒不用命,並得專行其罰。既捷,及軍未散,皆會眾而書勞與其費用,
乃告太廟。元帥凱旋之日,皆使郊勞。有司先獻捷於太廟,又告齊太公廟。員外
郎一人掌貢舉及雜請之事。凡貢舉,每歲孟春,亦與計偕。有二科:一曰平射,
二曰武舉。凡科之優劣,勳獲之等級,皆審其實而受敘焉。員外郎一人掌判南曹。
每歲選人,有解狀、簿書、資曆、考課。必由之以核其實,乃上三銓。進甲則署
焉。
職方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域大夫也。)員外郎一員,(正六品
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員
外郎之職,掌天下地圖及城隍、鎮戍、烽堠之數,辨其邦國都鄙之遠近,及四夷
之歸化。凡五方之區域,都邑之廢置,疆埸之爭訟者,舉而正之。凡天下上鎮二
十,中鎮九十,下鎮一百三十五。上戍十有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
凡烽堠所置,大率相去三十裡。其逼邊境者,築城置之。每烽置帥一人,副一人。
凡州縣城門及倉庫門,須有備守。
駕部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輿大夫也。)員外郎一人,(從六品
上。)主事三人,(從九品上。)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人,掌固四人。郎中、
員外郎之職,掌邦國輿輦、車乘、傳驛、廄牧、官私馬牛雜畜簿籍,辨其出入,
司其名數。凡三十裡一驛,天下驛凡一千六百三十九,而監牧六十有五,皆分使
統之。若畜養之宜,孳生之數,皆載於太仆之職。凡諸衛有承直之馬,凡諸司有
備運之牛,皆審其製,以定數焉。
庫部郎中一員,(從五品上。龍朔為司庫大夫也。)員外郎一員,(從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