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伯利亞,後貝加爾斯克原始森林。
這麼多人,狩獵狼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不過,這麼一大片林場,怎麼找到狼群和黑熊。
那些森林狼可是到處流竄的。
“殺一隻羊,放在森林裡,讓它的血液氣息吸引狼群。”
大鼻子阿列克建議道。
阿列克不虧為打獵的老手,方法可行。
李均沒有打過槍,也沒有摸過槍,這年代華夏很多山區還是有獵槍的,不過在華夏持槍是犯法的,在國內可沒有這麼好的自由試槍。
李均立即讓史大逵他們教自己打槍。
他這個萬年波瀾不驚的心對槍支卻是很興奮。
不論再怎麼斯文的男人,都有著暴力的基因,就像小男孩小時候就喜歡玩具槍一樣。
李均是菜鳥,拿著槍,槍口卻是對著人,這把其他人看得是無語。
“老板,槍口不能亂對著人的,萬一走火,可就不好了。”
“嗯。”
不僅對於槍支。
對於狩獵李均也是很激動。
狩獵這是刻在人類基因中的一種本能,無論是原始社會,還是後世社會,人類無時無刻不都在追尋自己的獵物,原始社會是各類大小動物,現代社會是吃住行玩。
人類與漫山遍野的走獸展開了百萬年的生存權爭奪,成功了,但是大部分人確實沒有了狩獵的能力,不過如今李均馬上就能感覺到粗獷野蠻的狩獵生活了。
死羊血液的氣息飄散在林中。
下午,就有兩隻狼過來。
李均準備自己試試,但是大鼻子阿克列卻是輕聲說:“不能開槍,這兩隻狼是為狼群偵察的,它們會帶領著狼群過來。”
於是李均隻好作罷,放棄一槍爆狼頭或者是打空槍的機會。
下午的時候,有兩頭黑熊過來了,伐木工人看出那就是經常襲擊他們的黑熊。
李均終於找到機會可以打槍了。
“我先試試槍法,打那隻個頭大,沒打中你們給我補槍,那頭小的大逵你打。”
李均拿著獵槍瞄準,設計,槍響。
真槍後勁真猛,震得李均手疼。
緊接著又是另一聲槍響。
一隻黑熊都在地上打著滾不停的掙紮。
“打中了。”
李均暗喜。
其他人很無語,老板不是說他第一次打槍嗎?怎麼打得那麼準!
一隻黑熊已經沒有一點動靜了。
眾人走過去。
那隻熊已經被爆頭。
這是史大逵打的。
另一隻熊,子彈穿過了它的腹部,阿列克取過獵槍對著它的頭部補上了一槍。
他解釋道,這是為了準備減少動物的痛苦。
李均的手有點抖,這是先前開槍射殺黑熊的後遺症。
傍晚時分。
狼群來了。
“好家夥,二十三隻。”
森林裡熱鬨非凡,狼嚎聲此起彼伏的,幾條大狼如閃電一般竄過去咬著羊肉,黑熊肉。
“砰砰砰!”
密集的槍聲響徹了起來。
一條條大狼發出生命中最後的哀嚎。
在槍支這樣的熱武器麵前,不管那些狼曾經是如何的凶殘,都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