慫了,我們大日帝國的人怎麼會慫?!”
“五百萬美元!”
島國商人再次站起來聲嘶力竭道。
看來他這是拚儘了全力,自己在給自己鼓氣,以壯聲勢,恐嚇對手。
不過李均是能被其氣勢嚇到的人嗎?
顯然不是!
而且他也不是老蔡。
隻是為了爭一口氣,然後讓拍賣會流派。
他是不在乎代價要拿下這龍首。
對方聲音大,還狠狠瞪著的眼神還威脅十足。
李均鳥都不鳥。
他可不是老蔡那般瘋拍。
老蔡當年在法國拍買國寶獸獸不付款事件一出,大部分國人為獸首“流拍”而歡呼,也有觀點對此行為並不認同。認為老蔡的行為在法國法律中有明確規定——稱之為“folleenchere”,可譯為“瘋拍”,意為像瘋子一樣競拍。
瘋拍指拍賣中,由於精神緊張、失誤或者拍得後出現突發的財務危機而造成“拍得了超出支付能力的商品”。
這種情況出現以後,瘋拍者雖然還沒有支付,但落槌後他已經是產權持有人,商品的價格就成為他的債務——除非拍賣方、買受人、賣方達成協議取消拍賣。通常這類事件發生大多是“無意”過失,算作民事糾紛。
而老蔡明確地說他的舉動是以阻礙拍賣為目的,所以是不會以“流拍”結束。
是要支付其拍賣總價三千多萬歐元的違約金600萬歐元。
老蔡在那時候的愛國情懷使許多華夏人為之感動,但華夏改革開放,作為與國際接軌越來越緊密的大國在處理國際事務上不能隻憑著一腔一廂情願的熱血。
而且藝術市場是一個非常講究誠信的市場。而往往隻有掌握遊戲規則的人才會最終贏得勝利。
老蔡的做法在華夏人眼裡很“聰明”,很英雄,但確實在外國人眼裡那是不光彩,除了大筆發生的罰款或違約金,他還是以華夏收藏家和藝術經紀人的誠信聲譽為代價。
“八嘎,他是瘋拍,他是在亂叫價格!”
島國商人此時不甘心咆哮道。
直接誅心地說李均是瘋拍。
不過周圍的人對島國商人一陣噓噓聲,不敢和對方再次競拍,就說是瘋拍,真是可恥。
“他絕對是瘋拍,華夏人怎麼會有那麼多錢!”
旁邊的美國白人,島國商人的生意夥伴,此時也都是搖頭。
這山鹿君在嫉妒人家,還詆毀華夏那個商人的聲譽,他考慮以後到底要不要跟這樣人品不好的島國商人繼續合作生意。
那位英國敗家子現在是高興的手舞足蹈。
那龍首已經已經拍賣到五百萬美元,遠遠超過了他的預期。
普通人這五百萬可以花一輩子,但是對於那位英國敗家子,他想著這能夠花銷幾個月了。
“一千萬美元。”
李均再次的報價直接將島國商人癱坐在椅子上,這回他真的是慫了。
對方一擲千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