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啊,人家老太太擊鼓時便明說了,告得是長子不孝,可是半字沒提要定其謀害之罪啊。
在堂上辨了這麼一遭,雖因證據不足而無法定其謀害罪,可在陳述此事的過程中,張彥的種種行徑已足以證明其不孝之實。
即便隻是放縱原配作惡,未及時約束,以致生母險些喪命,便已是大不孝了!
且經此一辯,即便沒有證據,其謀害親母的惡名也必然會被傳開——
程然深深地看了張敬一眼。
而後,看向臉色發白的張彥。
律法雖無法定其罪,隻能與牢獄生活失之交臂,可其罪行,已在人心。
且不提言官的彈劾,單說他今日離開此處,日後也休想再能抬得起頭做人了。
依大靖律法,謀害父母,已殺者,則判淩遲之刑;若未致死,則判處絞刑;
即便是過失殺人,也要杖一百,流放三千裡。
如張彥這般,無法證明有謀害之舉者,隻定為不孝不敬,亦要杖責六十,再交由父母與族中處置。
程然下令,命人將張彥拖下去,當眾杖責。
圍觀者唾罵之餘,又覺得大快人心。
“侄媳婦,二郎,三郎。”此時,族長語氣悔恨地開口說道:“此事是族中失察了,竟遭其蒙蔽——今日,我便當眾寫下除族文書,將張彥從族中除名!”
其餘族人皆點頭,或表歉意,或指責張彥。
“果真都是一路貨色。”宋氏冷笑著低聲說道。
說話間,下意識地朝著身邊看去。
三丫頭呢?
阿荔也不見了。
“可瞧見三姑娘了?”宋氏連忙朝著身邊的丫鬟問道。
丫鬟答道:“三姑娘去買糖葫蘆了——”
剛剛有個賣糖葫蘆的老伯經過這裡,吆喝得極大聲呢,隻是被差役趕去了外麵,三姑娘便帶著丫鬟追出去了。
宋氏聽得一窒,往外麵看了一眼,不由歎了口氣。
這丫頭真是分不清輕重。
有這麼大的熱鬨可瞧,還吃什麼糖葫蘆啊!
糖葫蘆什麼時候吃不得,熱鬨錯過可就沒有了。
堂內,張巒嘲諷地道:“諸位何必再假仁假義,你們此時將張彥除族,不外乎是因為見他已無利用價值,又不想被牽連罷了。”
“你這是什麼話?”
族人們紛紛變色,暗暗交換著眼神。
他們如此好聲好氣,便是暗示張巒,此事若能就此揭過,族中也不會再提要將他們除族之事了。
可張巒半點不願順著台階下……未免太不明利弊了!
遇上不識好歹的人,真是令人頭疼。
“侄媳婦,既此事大人已有公斷,那其餘事宜,我們不妨回去之後再行商討。”族長轉而向張老太太說道。
畢竟是個年紀大的,多少應該比年輕人懂些輕重。
“這可不是諸位與那不孝子勾結在一起,要脅迫我交出房契之時了!”張老太太聲音沉沉。
族人們氣得麵紅耳赤。
竟是個更加不識抬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