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前幾天,我在其他部門偶遇了以前在鍛壓部門的班長誌明哥,我很開心地跟他打了招呼。
我以為,他還是會和以前那樣子對我有說有笑。
但,並沒有,是我高估了自己。
我已經從普工變為文員,他從班長變為了技術員,他不屑與我為伍,完全不想多看我一眼。我仿佛,成了他厭倦的人。
是的,我先後三次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理我,當我是空氣一樣的存在。
所以,我的內心被傷到了一點點……
原來,一切都是過眼雲煙,哪怕我不戴有色眼鏡去對待他,他也會戴有色眼鏡來看待我。
或許,當我當年辭職的時候,我和他就已經不屬於同一頻道的人了。不是指層次和格局,而是指相處的頻道。
過分在意彆人如何看待自己,就容易受傷。
於是,我自己哄了哄自己,算了,就忘了,以後就當從未認識的過路人好了。畢竟,曾經心中的鍛壓部門也都變樣了,拆散了記憶。
嗯,那麼,被人注意到底好不好?
也沒什麼好不好的,關鍵是看自己怎麼看待彆人的注意。
以前看過一句話:不要活得那麼累,沒那麼多人注意你。
嗯,以前我也真的那麼覺得,但,想想,好像也不是。
也許,你在做什麼,真的是有不少人是在注意你的,隻是你不知道而已。就像,人在做,天在看。或,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換言之,你的所作所為,彆人都是有眼看的。
就像,之前有一位其他公司的QC過來我們辦公室,其實也經常來,隻不過某一次,他不小心碰到了一個膠水杯掉在了櫃子與牆壁的縫中,有點難取出來。
其實,當時辦公室裡沒幾個人,大家都圍在一起討論事情,沒人注意到他碰到水杯,唯獨我。
我用餘光靜靜地關注著他,看看他是否會把膠水杯取出來。
嗯,他很努力地想移開櫃子,但櫃子很大,也很重,他移不開。想伸手取,可是手不夠長。
弄了大概三分鐘,實在弄不出來,他就出去了。
嗯,他也不知道我是否注意著他。
在他出門後,我以為,他就不管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他就是在逃避,沒有彌補自己的過失。
但,沒多久,他又回來了。
嗯,他手裡拿了一根鐵線,應該是問車間的班長拿的。
還是弄了好幾分鐘,不過,最終還是把膠水杯取出來了。
在他把膠水杯取出來的那一刻,他開心地鬆了一口氣,並且把膠水杯擦乾淨。然後,再開心地走出去。
嗯,他應該也還是不知道我是否注意著他。
但無論我注意與否,至少,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明白自己不小心犯了錯,就想辦法去補救,這是出於他對自己的注意而不是彆人的。因為在他碰到水杯掉下去的時候,幾乎沒人知道,畢竟車間機器聲音大,膠杯掉下去的聲音也很小。
嗯,其實,他是可以選擇不把水杯取上來的,如果他認為沒人知道的話。當然,如果他真的做了這個選擇,那麼,當水杯的主人問起,我就會成為那個可怕的目擊證人。
慶幸,他選擇了對得起自己良心的選擇,想辦法去把水杯取上來。雖然,沒人讚揚他,但他內心的快樂才是最重要的,畢竟,他及時彌補了自己的錯失,沒有逃避。還有,我看到了,所以我會在這裡讚揚他,儘管他並不知道,也永遠不會知道。
但最真實的意義,依然是他彌補了自己過失的那一刻。
同樣地,去飯店吃飯。
有的人吃飯,會很隨意地把骨頭吐在桌麵上,其實沒必要,完全可以吐在一次性飯盒的蓋上。
當然,有的人覺得自己付了吃飯錢,吐在桌麵上也很正常。嗯,是的。
隻是,我也注意到了這樣的人。
他吃飯吐骨頭都是吐在一次性飯盒的飯蓋上,而且吃完之後,他還會把一次性飯盒蓋上,方便飯店的老板收拾。
嗯,其實,他這麼做也不是因為有人在盯著他看,幾乎都沒人注意他,而我是剛好注意到他的。所以,他也沒必要這麼做。
但,他就是這麼做了。
於是,莫名地,在我眼裡,他和飯店那些隨意吐骨頭在桌麵的人相比,就自然地不一樣了,仿佛會發光。
嗯,這也是一種修養。
沒人要求他一定要這麼做,但他自己的心要求他這麼做了,而且他也做得很自然,旁若無人。很顯然,他不是做給彆人看的,是做給自己看的,況且彆人也不一定會看。
自己的注意,才是最好的注意。
就像,慎獨。
有人在的時候,你做得很好。可若沒人在,就隻有你自己一個人時,你是否還會做得很好?
所以,與其引起彆人的注意,活在彆人的看法裡,還不如引起自己的注意,取悅自己。
真希望,我是可以引起自己注意且取悅自己的人……
最後,被注意也好,不被注意也好,知道自己要什麼並且遵循內心就好。
時間和自己,才是最真實的見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