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天生下來就打著妓女的烙印,也沒有人興高采烈著去做妓女;做妓女不光彩、無恥,連小孩子也知道。而我之所以做三陪、做妓女、做二奶,我也難、也不容易、也有常人不了解的苦衷。這些苦衷沒有人願意聽我訴說,我隻有自己和自己對話好了。
我生在窮鄉僻壤,初中即將畢業時,家裡付不起學費,我無奈輟學在家。爺爺年邁,疾病纏身,沒錢醫治,他隻好自己忍著。爸媽日出而作,日落難息,可家裡依然捉襟見肘,溫飽一直都是我們家的頭等大事。在鄉下,男孩是寶貝,女孩沒人要。因此,弟弟勉強繼續學業,我隻好打工補貼家用。我去了城裡給人家做保姆,誰知那壞老頭子硬是強奸了我。爸媽為了兩千塊錢急用,勸我說這事就算了,聲張出去對我的名聲不好,日後又如何嫁人。沒辦法,我就這樣保姆又“保床”,一個月能給家裡賺到兩千塊,爸媽因此眉頭不再緊鎖。凡事有一就有二,“一次和一萬次也沒什麼兩樣”,於是我從此破罐子破摔,不就是陪男人睡覺嘛。再說了,我一個初中文化的鄉下女孩子,為了家裡,也為了自己吃飯,除了賣春還能賣什麼呢?
“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辭了保姆,我就混跡在城裡那些夜總會裡,妓女生涯由此開始。做妓女倒也能賺得更多,可那些公安整天和我們“貓捉老鼠”也挺煩人的,有時沒辦法還得無償陪個彆壞公安睡上幾次,不然“業務”難以順順當當地進行。有一天手機裡突然接到一條短信:這裡錢多、人傻,速來!這是那個在深圳賣身的玲玲發給我的,於是我坐上火車南下了。客觀說,我比玲玲長得要漂亮、性感。果不然,沒過多久,一個香港人包養了我,一個月能掙到八千塊,也不用和那些公安捉迷藏了。不過香港人最多一個禮拜才來一次,有一天,我無聊去酒吧買醉,有個色迷迷的、我稱他“牛哥”的男人出手很大方,於是我就隨他去了。後來得知我釣了一條大魚耶,他是北方的一個地方不小的官兒呢!人都是“這山看著那山高”的,這個牛哥他有權有勢又有錢,不掛在他這棵大樹上那我就是傻子。去了北方那個城市,我的二奶(也可能是三奶、四奶)生活從此開始。牛哥人挺好,不僅養著我,還讓我“糊裡糊塗”就坐到辦公室裡上班領工資了!他好喜歡我,不久這喜歡還變成了信任,牛哥讓我掌管了他的部分錢財,我可不敢說他的錢財是貪汙受賄得來的,反正數目還不少。記得上次他不曉得是夜裡沒蓋好被子還是怎麼的,一下子重感冒了,結果底下那些小頭頭腦腦的,三五成群地去“看”他,他光這次感冒就進帳十多萬,我家全家一輩子也看不到十多萬呀!我就這樣,再也不用做那丟人現眼、遭人白眼、被人瞧不起的妓女了,雖然上班還兼著二奶,可這“地下”工作誰又知道呢。牛哥說過一段時間還可能給我轉成正式工作呢,給我弄成大學畢業文化程度,我相信他的話,因為在這裡,沒有他辦不成的事。那些局長、科長,哪一個不是給他送了錢才當上官的,聽說他們當了官就去收更小的官的錢財。
有時我也在想,賣淫違法、遭人唾棄、被人看不起,還腐蝕領導乾部、敗壞社會風氣、傳播性病,等等。然而,沒有嫖客哪有妓女?沒有供求哪有市場?沒有我們賣笑,那些人在哪裡作樂尋歡?我們賣淫,出賣的是自己的肉體,而玩弄我們的那些頭頭腦腦的出賣的又是什麼?我們賺的錢肮臟,他們的錢來得就乾淨嗎?就我自己來說,是一輩子與貧窮作伴,還是像現在這樣吃得飽穿得漂亮更好呢?結果重要還是過程重要呢?其實,我也說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