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高成目光微動,在屍體旁邊蹲下身子。
被害人右手手指間沾著血跡,應該是遭到射擊後沒有當場死亡,所以才用手去按了傷口。
大拇指和食指貼在一起,像是捏住什麼的樣子。
頓了頓,高成起身看向辦公桌。
筆記本電腦右邊放著便條紙,上麵筆筒還插了一隻筆,筆杆和便條紙邊沿都沾著些許血跡,便條紙上還有寫過什麼的痕跡。
“目暮警官,”高成招呼道,“可以做個血跡和字跡鑒定嗎?這裡好像是寫過什麼,又被犯人帶走了……”
目暮顧不上再詢問幾名嫌犯:“難道是死亡訊息?”
“鑒識組已經在鑒定了……”
“帕瑪小姐,”高成朝秘書問道,“你報警的時間是1點27到1點28是嗎?”
“對,因為我打過電話後就拿著資料直接上來了……”
“你到這裡的時候什麼都沒動嗎?”
“對……”女秘書抓了抓手指。
“社長要你找的是什麼?”
“是10年前雇用的藝人檔案,我打電話的時候,鈴聲響了好幾次以後才轉到錄音電話,所以留言後就馬上過來了……”
“如果你的話沒問題的話,也就是說犯人當時還在這裡。”
高成沉聲按下電話按鍵查看錄音。
“嘀,我是帕瑪,社長,您已經出門了嗎?我找到了社長拜托我找的文件,現在就拿過去……宴會用的晚禮服稍後再……嘀,下午1點27分,星期五。”
“27分……”目暮詫異道,“難道犯人是聽到了這個以後才慌慌張張逃走的?”
“不管怎樣,犯案時間應該就是25分到27分這兩分鐘之間,正好當時社長要10年前的藝人資料……”高成重新掃視卡邁爾幾人,“帕瑪小姐,可以把那份資料給我們看看嗎?”
“可是……”
10年前的藝人資料有不少,都是和亞洲人區彆很大的外國人,裡麵還放著日文合同,高成看了一遍交給警方去調查。
從被害人遇害前幾分鐘忽然叫秘書找10年前的文件來看,想必是和犯人有關。
可是犯人卻又直接殺了被害人,就在被害人聯絡秘書後的2、3分鐘之內……
高成微微閉上雙眼,腦海裡畫麵閃爍,整個命案現場的細節全部彙集在一起。
仿佛時間倒流般,社長在犯人槍口下打電話聯絡秘書的場麵在高成眼前閃過……
犯人很可能在找社長要什麼東西,結果社長打電話給秘書讓犯人受了刺激。
高成再次拿過資料翻看一遍,主動帶入犯人角色打開辦公桌抽屜……
是了,犯人不相信社長,以為社長是在找借口求救,所以殺害社長後自己尋找,這個時候秘書卻又打來電話。
鈴聲響了一會犯人才按下留言鍵,聽到秘書要上來就匆忙逃走,看到社長留了死亡訊息又慌張撕走了便條紙。
高成在腦海裡初步再現犯罪現場。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女秘書說謊,畢竟很多證詞都是秘書的說法,不過從現場考慮,這種可能性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