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我們趕走的,永遠都不是敵人,而是――最親近的人。
我將血衣燒了,將自己院內自己所有的東西都帶走了。
舊的衣服,書籍,床單被罩,乃至碗筷,牙刷……
一點都不留。
一點……
都不給他留。
院子就送他好了,隻是――
我還是不願,也不可能承認我愛錯了人。
早些年,我曾和徐祖堯一起做了一種藥水,那是用含羞草的汁液製作,無論塗抹在什麼地方,隻要手指去觸碰,便會消失的無影無蹤,收拾的時候從舊衣服口袋裡掉下來,沒想到還有一瓶。最終,我還是想給池琛留點什麼。我給他留了一封含羞草汁液的信。
隻要他的指尖觸碰到,就會慢慢消失……
起初,便是那封信。
結束,還是那封信。
正如起初,我回到小院洗了個澡,乾乾淨淨的離開,今日亦是。
隻可惜,那時我可以回家。
如今家已經不在。
鄭霄龍那兒我亦是無臉回去……
我決定跟黃澤修走,去香港看看,因為我實在也沒有什麼地方可去。而且,機密局與特等局並不能踏足香港。那邊兒有自己的專屬機構,具體什麼原因誰也不知道。但我想,誰都能騙我,黃澤修不會……
它是這場戰爭裡最無辜的犧牲品。
坐在桌子邊兒,我看著門口的池琛,上次寫信用指間血真是傻透了。
不過……
很快我就會去把那封血書帶走……
熟悉不過的十誡詩。提筆時,想起陸九重在天山曾經一遍遍描繪,那時候的他,怕是不比我痛的少――
筆落: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傾國傾城,豔絕千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肩負蒼生,指點江山。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三千六百,九十七刀。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古墓作伴,生死之交。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黃土白骨,守我無憂。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還女兒身,一往情深。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天山望斷,意亂情迷。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君許婚嫁,癡心已付。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衣帶漸寬,不怨不悔。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曲終人散,她不像她。估記帥亡。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永不期待,永不假設。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永不強求,永不再愛。
十誡與君,後會無期。”
我沒有刻意折疊,將信就放在這裡。
沒有任何的折疊,我相信他看得到。
走出去,我開了大門。
風從門口吹進來,很冷。
我轉身走到車邊兒――皮卡後滿滿登登的一車廂都是我的東西。
上車,倒車,開到門口時,還是我忍不住踩了刹車,打開車門跑回去。
舍不得!
好舍不得。
舍不得這裡,舍不得那麼多的回憶!
我的東西都拿走了,這裡有些空落落的。
我看著小院,我的手撫摸過每一寸牆皮,桌椅。
這是我們曾經坐著喝茶的地方,這是我們坐過的地方,這裡是我們看過書寫過字的地方,這是……
我們曾經擁吻我的地方。眼淚再度一點點的流淌……
最舍不得的……就是他。
池琛。
可恨自己到現在還在愛,但感情又怎麼能說放就放!他就在被我拍碎,隻剩下一邊兒的石桌子上趴著睡覺。
喝酒後,微微發紅的染醉臉頰如此可愛。
閉目,彆再看了。卻是腦海中又浮現出他的臉……☆首發
寒霜,算了吧!
不過是三年一場癡纏之夢。
你卑微過,小心翼翼過,用儘了各種辦法的討好,已經做到無以複加。
離開了,從此再也不用委屈求全,再也不用小心翼翼維護他的麵子,再也不用一句話推測出一個宇宙……
我不斷的在心裡勸說自己,然後逼著自己腳步往外走。
腳邊黃皮子又發出“哢哢”的催促聲,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力氣才上車,驅車,逃也似得離開,生怕背後有一隻手把我再抓回去,耽誤的太久了,我怕池琛醒來,我信自己的沒出息,也許他再騙一騙我我就信了!
好在車漸行漸遠,卻是就在小院快看不見的時候,車子“嘭”的一聲,爆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