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這個世界有很多矛盾無法解決甚至無法解釋!
人,便是世間最大的一個矛盾結合體!
就像楊偉,一麵對毒品深惡痛絕,對毒販恨之入骨,拚著命也要搏殺這些人。但他一直在袒護的一個人,恰恰也是毒販!
對於這個人,也許楊偉認為他已然沒有了危害。但對於省總隊而言,他卻是紅色通緝令上的要犯,必須歸案!這個人持有毒品出現的楊偉手裡、而楊偉在推演的時候也不回避此事,這件事,讓所有的人都覺得很為難!
不過現在,不管楊偉行為和語言有多麼矛盾。預審室的三個人都沒有覺得他說得有什麼不對!法與理、法與情有時候就是冰炭難同爐、水火不相容!
三個人,看著激動之後無法自抑的楊偉,手痙攣著、頭搖著,為了繡林山大案一個差點送命的人,今天卻坐在嫌人席上,讓人不由得唏噓不已!
靜默,一直持續了十幾分鐘,楊偉漸漸地平靜下來了………
嚴處長做為局外人,感動之餘有點不忍,武鐵軍黑著臉不知道在想什麼,思遙在拭著淚!或許是女人心軟的緣故吧,想起了什麼傷心的事。
嚴處長看著楊偉漸漸安靜下來,苦著臉勸了句:“楊為國同誌,你彆激動。
案子是案子,不是出賣不出賣的問題。這次利劍行動涉案的警察已經得到了嚴懲,這件事上,是我們有責任。但也正是因為我們有這種責任,我們才要把案子繼續辦下去。來之前江副廳長囑咐過我,對於你本人,功是功、過是過,我們要傾儘全力挽救你,即便是朱前錦一案中你有過什麼不當行為,我們將來也要考慮對你減輕刑罰甚至於無罪釋放,畢竟你為人民立下了功勞!伍利民是通緝要犯,如果你真知道他的下落,我希望你……”
科班出身地嚴處長。是個文職。倒是言辭鑿鑿。確也在理。
楊偉。把話打斷了。歪著頭說:“哎。我真不知道!我都給你們說一百遍。為什麼就不相信我呢?……我那還會激動。隻剩下難過和傷心了!我現在地記憶中已經一團模糊。隻見得很久以前地事。很清晰;而越近地事。我會越模糊!冰毒。已經損傷了我地記憶。有些事。就是我想交待我也交待不清楚了;有些人。我就是想出賣。也出賣不了了。有證據。你們就判我吧!這個地方挺好。沒有毒品、沒有女人、沒有酒。很容易讓人身心健康。”
楊偉苦笑著。就著袖子擦乾淨臉。輕輕地說著。說著地時候眼覷了一眼思遙。仿佛那一句“有些人。想出賣出賣不了”地話。像是告訴你思遙地。
兩個人。心有默契。卻是在不該有地地方心有默契。這樣地默契讓思遙更覺得難受。
嚴處長。有點張口結舌地看著楊偉。又看看武鐵軍。也是一臉難色。噎住了;再思遙。抿著嘴。壓根就沒準備開口問話。看來自己請得這兩個說客沒起到作用。
“為國。”武鐵軍想了良久才開口說道:“不管你是對我、還是對警察有成見。咱們暫且放下。需要我負責地時候。我一定負責!單說伍利民地案子。利劍行動抓獲地嫌人裡。張成、祁玉嬌都和伍利民有生意上地往來。是個重要嫌疑人。現在這是部裡督導地大案。即便是你不說。他遲早也要落網。到了落網地時候再把你供出來。隻會加重你地罪行。我希望你考慮好。你也不要對這次刑事拘留有逆反情緒。在是否刑拘你地事上。省總隊、市公安局都據理力爭。但是煤焦反腐專案組依然認定你參與了一些違法活動。並不是什麼重罪。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老隊長地話畢竟有份量!有些不適合說的話都說了出來!
楊偉閉著眼想了想,突然流利地背出了一條法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完了,睜開眼,看著三個熟人的詫異,楊偉淡淡地說道:“這一次,我雖然束手就擒,但我不會任人宰割!……你們要證明我有罪,那麼你得提供有效的證據,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們,伍利民和我一起離開省城地時候是八月二十三日,你們的通緝令布是二十四個小時之後,在此之前,我無從知道他是一個犯罪嫌人。他走後通過電話告訴了我毒品藏匿的地點,我把毒品交給了省緝毒總隊,我不知道這是有罪還是有功!………即便是你們要強把這罪栽我頭上,沒關係,不就十年嗎?不過也沒有那麼簡單,我相信你們沒有任何證據地也過不了檢察院那一關!即便不用請律師我也駁得倒你。請你們不要這樣一直想著在這裡突破好不好,我來的時候簽的是刑事拘留,期限最長不超過37天,我現在已經住到第六天了,我就想看看,你們能不能在37天裡找到你們的證據。………到了期限頭上,我相信你們一定不會放我,一定會想法子留著我,給個什麼罪名呢?嘶……
這裡麵這一套是怎麼弄的,我還得好好跟您學學,裡頭都當個糊塗鬼……哎,我說,你們是不是都巴不得我死呢?是不是我一睜開眼,你們就犯愁?早知道我還不如裝迷糊呢!”
楊偉一臉痞態地的羅裡羅索說了一大堆,引用了幾個法律條文,雜七雜八,卻是句句在理。聽得嚴處長是麵色如菜,得,又來了個和趙宏偉一般狠的!看來這個人自己沒看懂地地方多得去了。遠不像自己想得那麼簡單。武鐵軍和思遙,不無詫異地盯著楊偉,也許沒有想到楊偉會如此流利地說著法律條文,這些甚至連他們都不是如此地清楚。
證據,當然沒有!除非是伍利民指證!
“楊偉!”思遙終於開口了,看著楊偉,努力壓抑著心頭泛起的苦楚,很誠懇地說道:“你現在是受省督察條例保護的特勤人員,省廳給了你一個編號:AS7728,這是一項從來沒有過的殊榮,我絲毫不懷疑,這個編號將是全省警事檔案裡最閃亮的一個榮譽………你放心,沒有事實和證據的時候沒有人敢逼你!這次是部裡督導的大案,一切都按正常地法律程序辦事……假如是你犯地事,我希望你交待清楚;不是你犯的事,沒有人敢強加到你的頭上!我們說過,所有的,總要有一個了解,為什麼要卡在這件事上,伍利民再說也是毒販,你真地願意為他坐上五年十年牢?”
思遙,在暗示,在給個暗示!也許在暗示楊偉明哲保身,把伍利民交出來,那樣的話,楊偉可以說根本沒有什麼可供指證地罪行,加上省廳特殊外勤這一身份,完全可以免罪!
“嗬嗬……這個難度很大,先,你得抓住他、而且抓住之後得讓他證明是我在窩藏、最後還得量刑量到最高才夠十年!我相信到那個時候,你們對我應該已經是超期羈押了,想證明我違法,那麼你們就得先違法!……連我也抓不住他的地方,難道你們自以為真抓得住他?”楊偉滿不在乎地說道,對思遙不假辭色。
思遙,被問住了,回頭和嚴處長交換了一個眼色,嚴處長點點頭,看來倆人還有什麼事要說。
思遙看著楊偉,想了想,緩緩說道:“伍利民地事你再考慮考慮………這次來還有一件事,不知道該不該對你說。”
楊偉斜著眼:“愛說不說!”
明顯是回到抗拒的態度上來了。武鐵軍知道這事怕是沒戲,他要不想說,你是逼不出來的。刑訊的幾個小時打得差點丟了性命都沒讓這個人折服,彆說費點口水了。
思遙道:“是其他的事,不過和你有關………你的那次推演很讓人歎服,包括江副廳長看後也非常歎服,可惜的是,你親手推演出來的趙宏偉,很可能脫逃法律製裁。”
楊偉嗤鼻說道:“哼!……人抓來了定不了罪,那是你們無能!”
思遙問:“你也願意看著他逍遙法外?”
楊偉驀地有點訝色,想了想,接著這個話題談下來了:“噢!我明白了……那份對話口供,隻能證明他到過刑訊現場,而不能證明他是販毒地組織!這個人精通犯罪行為學,那他肯定會抓住了這個漏洞,竹林山死了九個人,或許缺乏有效的證人了,是嗎?……而且他身邊很乾淨,你們再沒有找到可以指控他的證據,對嗎?沒有足夠證據指控的話,那麼他未必能獲重罪,甚至於有可能脫罪。”
嚴處長,大驚失色地問了句:“這……這你怎麼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