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的前身即先秦的華夏。華夏在戰國已穩定地形成為民族,但還未能統一。許慎在《說文解字·序》中指出,當戰國時,“分為七國,田疇異畝,車塗異軌,律令異法,衣服異製,語言異聲,文字異形”,當時華夏雖已具備民族的基本特征,而地區差異還比較明顯。
秦統一以後,繼之以兩漢4個世紀的大統一。華夏不僅形成統一的民族,而且在與其它民族的交往中,其族稱亦因漢朝的影響深遠而被稱為漢人。秦漢是統一多民族中國形成的發端,秦漢以後民族關係雖不斷發展變化,但漢人無論作為統治民族或是被統治民族,均在多民族統一的國家形成和發展中發揮著主體民族的作用。這一貫穿中國古代曆史的基本格局在秦漢時已經確定。
第一節統一的民族基本特征的形成與發展
秦始皇兼並六國,統一諸夏,建立秦朝(前221—前206),漢繼秦興,前後400餘年(前206—220),在國家統一的曆史條件下,先秦華夏民族遺留的地區差異在基本特征方麵得到統一並有明顯的發展;並在魏晉南北朝時期(220—581)的大分裂與南北對峙的曆史條件中經受了考驗並繼續得到發展。
一、分布地域的統一與分布格局的變化
秦統一後,將全國分為36郡,到秦末,因兼並南越與內地郡縣調整等,實有48郡。漢又開發西南夷並在河西、玄菟等處設郡,分全國為13州,百餘郡,千數百縣。於是原諸夏地域已完全統一,並向邊疆有較大的擴展。
全國人口的基本分市區域仍在黃河中下遊與長江中下遊。以公元2年(漢元始二年)為例,當時諸州總戶數為12356470戶,總人數有57671401口。這些都是賦稅戶口數字,基本上是漢人,極少數是編入戶籍的邊郡少數民族。其中黃河中下遊及淮河以北六州合計占總戶數的52.82%,占總人數的62.5%。長江中下遊荊、揚二州及上遊益州,合計占總戶數的19.45%,總人數的20.10%。其它幽州(今河北省北部及遼寧省西部、南部)、並州(山西省北部)、涼州(甘肅省及青海東部)、朔方郡(河套及陝北)北部沿邊四州郡合計占總戶數的15.90%,總人數的14.86%。而今兩廣地區西漢三郡合計有56408戶,人數311596口,大致相當黃河中遊的一個大郡。東漢時期(25—220)長江中下遊人口有所增加,然而基本格局仍然是黃河中下遊及淮河以北的漢人占總人口的半數以上,而長江中下遊增長至總數的30%以上。
到西晉末永嘉(307—313)、建興(313—316)及東晉(317—420)時,漢人的分布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當時由於中國北部先後有匈奴、羯、鮮卑、氏、羌、等民族建立政權,在前趙、後趙時期(304—318,318—350)的半個世紀中,民族矛盾尤其突出,漢人大量南遷到長江下遊及中遊。據統計,南遷漢人占西晉諸州人口總數的1/8強。同時,東北由於鮮卑慕容氏采取安輯流民,設置僑郡,發展農業生產及接受東晉封號等政策,使黃河中下遊相當數量的漢人往往合族遷到遼東、遼西;西北則因漢人張氏前涼相對寬容,招致了不少漢人西遷,以後諸涼大致上都繼續采取安輯與發展生產的政策,所以五涼地區(包括甘肅省及青海省東部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部)的漢人數量,較兩漢時有較大的增長。此外,還有一定數量的漢人往西南遷到益州各郡。這樣,從秦漢已出現漢人往邊疆遷徙,邊疆民族往內地遷徙的人口,到南北朝,就形成了中國各民族大雜居的基本格局。不過,儘管永嘉之後漢人大量南遷,經過一個多世紀到南北朝對峙時相對穩定,漢人分布於淮河以北仍多於淮河以南,內遷至黃河中下遊的各族人民,其時已基本上漢化,遷到邊疆的不少漢人;由於長期與當地各族人民雜居共處,而分彆溶化於當地各民族之中,使各民族族體都得到發展。
二、共同經濟生活的發展
漢人在古代始終是農耕民族。從起源時代到春秋,一直以旱地農耕為主,戰國時楚人已華化,於是成為兼有淮河以北旱地農耕與淮河以南水田農耕的民族。
秦皇統一,百姓被稱為“黔首”,使“黔首自實田”,把自商鞅變法以降在秦國普遍實行的封建土地私有製推行到山東六國境內,地主階級土地所有製受到法律保護,同時也產生了廣大的自耕農。於是,形成了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成為整個漢民族最基本的經濟成分,一直延續了2000餘年。封建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的矛盾,一直是漢族地區社會的基本矛盾,隨著各民族地區的封建化,這一基本矛盾逐漸擴大到各民族地區。
鐵器在戰國時已得到推廣。到漢代,武帝時實行鹽鐵專賣,冶鐵完全由國家壟斷,而鐵官分布遍及中原和東北、西北、西南等地區,今天在這些地區都已發現西漢的鐵製農具,如鏟、鑊、鋤、鐮、鏵等,數量既多,又形製各異。牛耕、馬耕的推行,反映當時的耕田方式較先秦有明顯的改進。在遼陽西漢晚期村落遺址中發現了鐵製耬車,說明中原廣泛使用的播種工具已推行到遼東;而湟水流域與河西等處所發現的漢代牛耕遺跡,反映隨著屯田與移民已將中原先進的生產技術傳到了西北。雖各地農業經濟發展不平衡,比如漢代江南已不普遍存在“火耕而水耨”,但鐵製農具的推廣、改進及種類的發展,加上耕作技術的進步,如“代田法”、“區田法”等的創立與推行,已使漢人社會的農業生產力水平較先秦有了很大的提高。
國家水利的興修,從先秦已開始,尤其是戰國時秦、楚等國所修的一些著名水利工程,一直到秦漢仍使當地受益。這種公共水利的興修,是漢人共同經濟生活的一個重要方麵。前111年(漢元鼎六年)開始整修鄭國渠,擴大灌溉麵積,元始二年(前95年)又修白渠,與鄭國渠相配。當時民謠唱道:“田於何所?池陽、穀口。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舉臿[鏟]為雲,決渠為雨,涇水一石,其泥數鬥。且溉且肥,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關中除上述兩渠之外,還有許多有名的水利工程,其中龍首渠,穿過黃土高原,明挖易於塌方,於是穿山為隧,並按一定距離鑿渠井,深數十丈,井與井之間以隧洞溝通,謂之井渠。關中以外,今河南省汝南地區與安徽省西部引淮灌溉,山東省引巨定澤及妝水,山西省引汾水和黃河灌溉,都是漢代所修灌溉達萬頃以上的大型灌渠。隨著移民與屯田的發展,在今寧夏、甘肅兩省(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地區,也有若乾漢代興修的著名水利工程。此外,治理黃河與興修漕運工程,已從漢代開始。西漢河決瓠子,漢武帝劉徹於元封二年(前109年)四月“至瓠子,臨決河,命從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東漢王景治河更是有名的水利工程。這些都不僅在當時給漢人共同經濟生活帶來巨大的社會效益,而且逐漸擴及到邊疆民族地區。
漢人社會經濟的重要特點之一是“重本輕末”,即重農輕商。但國家統一,社會生產力水平提高,社會分工進一步發展,各地區產品的不同,各民族經濟上的相互依賴與補充等因素,都促進了商業的發展。秦始皇統一以後,統一度量衡,修馳道,統一車軌寬度,到漢代進一步完善,並且統一貨幣,不僅有利於漢族地區商業發展,也有利於各民族間的經濟交流。司馬遷在《貨殖列傳》中不僅描繪了秦與漢初經濟發展的情況,而且對各經濟區域與都會都作了概括的敘述,對內地與邊疆各民族的經濟交往也作了彌足珍重的記載。兩漢長期統一與穩定使長安、洛陽成為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且番禹(今廣州市)、邯鄲、臨淄、宛(今河南省南陽)、成都、吳(今江蘇省蘇州市)、薊(今北京市)、江陵、壽春(今安徽省壽縣)、襄平(今遼寧省遼陽市)等處,也成為各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上穀(今河北省懷來縣)、雲中(今山西省大同市)、馬邑(今山西省朔縣)、敦煌、酒泉、金城(今甘肅省蘭州市)、於闐(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縣)、益州郡(治滇池縣,今雲南省晉寧縣東北晉城鎮)等處,則成為漢區與邊疆地區經濟交流的樞紐,有的還是當時中國與中亞、南亞、西亞交通的重要城鎮。漢人與邊疆各民族的經濟交流,使大量作物品種,如南方熱帶、亞熱帶品種眾多的瓜果、蔬菜、新品種稻,以及西域的葡萄、苜蓿、胡(黃)瓜、胡(芝)麻等等傳入漢地,豐富了漢人農業和生活的內容,促進了漢地農業經濟的發展。而騾、驢等“匈奴之奇畜”源源入塞,既提高了漢地的耕作與運輸能力,也促進了漢地畜牧業的發展。從胡人那裡學來以麵粉做湯餅(麵片)、胡餅(火燒)等,在很大程度上改進了漢人的膳食方式。這種吸收其它民族物質文化以豐富和發展本民族的傳統生活,對後世漢族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小農經濟的形成,度量衡與貨幣的統一,公共水利的發達,道路網的形成、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發展等等,都表明了漢人經濟已經有了相當大的發展。魏、晉、十六國時期,中原地區社會經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而長江流域和邊疆民族地區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開發,而這些又都與中原漢人大量遷入及各民族的共同努力分不開,南北朝各自地區性的統一與經濟恢複發展,為隋唐的再度大統一與經濟繁榮準備了條件。
三、文化的統一與發展
(一)漢文字的統一與規範化
戰國時期各國文字基本相同,但字形繁簡和偏旁位置卻有較大的差異。李斯受命統一文字,以秦篆為基礎,製定通行小篆,寫成範本,推行全國。另外,秦代早已流行的隸書,到西漢又得到普遍推行,當時稱之為“今文”,而稱小篆及先秦文字為“古文”。西漢出現草書,東漢晚葉又出現行書,都是漢字逐漸簡化的書寫字體。楷書經三國時魏人鍾繇及東晉王羲之、王獻之父子等改進發展至於定形,於是有代替隸書之勢,終於在南北朝成為通行的主要字體,漢字至此已規範化。
字義、詞義的確定,在先秦也已開始有辭書、字書的編纂。迄今傳世的第一部漢語辭典《爾雅》,可能開始編纂於戰國,最後完成於西漢。兩漢對儒家經典今古文的爭辯,不僅對五經需要定本,而且還需要字典、詞典。西漢楊雄撰《訓纂編》以及他在實地調查基礎上所撰的《方言》,不僅對儒家經典中詞義字音有所訓釋,並且對各方言區域詞義、字音、名稱等差異也作了記述。至東漢,劉熙撰《釋名》,許慎撰《說文解字》,均為辭書與字典的代表作。尤其是《說文解字》,共收小篆及其它古文9335字,逐字注釋其字形音義,是第一部體係完整的漢字字典。以後由於佛教的發展,翻譯的進步,大量少數民族和來自南亞、中亞等處的語彙輸入漢語,漢字標音方法也有了反切等進步,到南朝梁就產生了《玉篇》這樣的新字典,更為隋唐漢字字典與詞書的編纂奠定了基礎。
(二)儒家思想統治地位的確立
秦皇曾試圖以秦國的曆史代替全民族的曆史,下令禁私學,而“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實行“焚書坑儒”,以達到統一思想的目的。這種殘暴政策以秦的滅亡而告終。漢建立以後,一方麵逐漸完善了秦朝已建立起來的中央與地方官辦學校的製度,在指導思想方麵,漢初推行黃老之學,達到了糾秦之弊與民休息、恢複和發展生產的目的,封建社會出現了初步繁榮。但黃老之術終不能適應君主專製的需要,到武帝時,經董仲舒、公孫弘等《春秋公羊傳》學派代表人物的理論鼓吹與政治實踐,於是“天人相與”的唯心主義哲學,“大一統”的政治主張,“三綱五常”的倫理觀念,“習文法吏事,而又緣飾以儒術”的施政準則,使漢武帝完成了儒法合流,推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的政策,確立了孔孟儒家學說的統治地位。這一思想的大變化,不僅對漢人社會曆史而且對整個中國社會曆史發展都發生極深刻的影響。
漢族是一個非常重視曆史與曆史傳統的民族。於是紀傳與編年二體,成為中國古代基本的曆史編纂體裁,而紀傳體成為古代“正史”的通行體裁。班固批評司馬遷在指導思想上“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自《漢書》而下曆代封建王朝都是在儒家思想指導下相繼編纂成書的“正史”。
漢人的宗教觀念以敬天祀祖為核心,同時也相信萬物有靈。西漢末從印度通過西域傳入佛教,東漢至魏晉南北朝,又從南北兩道傳入佛教經典、教規、儀式與教派,影響到漢人和其它中國各民族的文化與思想、風習等各個方麵,為唐代佛教中國化,漢地佛教影響傳播於中國邊疆及周圍鄰國打下了基礎。道教在漢人社會中形成,大概是在東漢,到南北朝時在許多民族中得到了傳播。漢人以敬天、拜祖為宗教核心又有多種宗教與萬物有靈崇拜兼容並包的態勢,是漢地宗教發展的一大特點。秦漢至南北朝,這個特點已有了強烈的反映。
漢人的風俗習慣基本同一,各地又有較大的差異。這和漢人是由許多來源融鑄而成,又與各地其它民族交錯分布,各地區地理、曆史、文化有不同背景相關。西漢晚葉,朱贛對各地的風俗加以條貫整理,班氏《漢書》附錄於《地理誌》下,是研究漢代各地風俗民情的珍貴史料。然而同一性仍是基本的,成於西漢的《禮記》與《儀禮》,對各種稱謂、婚喪、節日禮儀都做了係統的闡釋,這是一部以儒家思想為指導對漢人風俗禮儀最基本的經典。東漢末應劭作《風俗通義》,也是為了從理論和實際方麵“糾正流俗”,統一風俗的著作。既有基本的同一性又有地方的差異性,這自秦漢以來一直是漢人風俗習慣和禮儀的特點。
漢人分布很廣,且與各民族雜居,但很重視家族宗法,聚族而居是漢人聚落形成的一個特點。尤其到東漢,大族勢力形成,一方麵有中央集權的國家,同時地方宗族的族長與族規也有很大權力。既重視全民族、全國的曆史,又重視宗姓的譜諜。南北朝許多內遷的民族已融入漢人之中,然而同姓同宗的宗親觀念,仍然根深蒂固。
(三)文學和科學技術的發展
文學在漢代以散文與賦見稱,先秦文學中南方的浪漫色彩與北方的寫實特點熔於一爐。魏晉南北朝逐漸形成駢體文,語言的運用與優美,有很大進步。到南北朝後期雖流於內容空泛,然而駢體文對漢文學發展所起的作用不能簡單加以否定。詩歌有樂府、古詩。五言、七言詩逐漸發達,是唐代詩歌格律化的根基。從兩漢到南北朝產生了司馬遷、司馬相如、楊雄、班固、曹操、曹丕、曹植父子兄弟、嵇康、阮籍、陶潛、鮑照、庾信等許多家和詩人,在南朝梁,先有劉勰《文心雕龍》,繼有鍾嶸《詩品》兩部文學理論與批評的專著,都對漢文學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
漢人的科學以發達的農業為物質基礎。天文學、數學、農學、醫學都很有特點。化學也有萌芽,不僅領先於中國各民族和周圍鄰國,而且在世界古代史上可以與羅馬帝國並駕齊驅。產生了如張衡、張仲景、趙過、蔡倫、祖衝之等一大批科學家和發明家。其中造紙術的發明,對世界文化史的發展作出了傑出的貢獻。製瓷術的發展和絲織業的發達,使絲綢在漢代與瓷器在稍晚時代都成為東西交通商業往來中的代表性產品。
第二節統一多民族中國主體民族特征的形成
秦漢作為統一多民族中國形成的開端時期,漢民族不僅形成為統一的民族,而且形成具有作為統一多民族中國主體民族的特征。在以後的曆史發展中,中國兩度由大分裂而形成南北兩王朝對峙,民族關係有許多發展變化,然而以漢民族為主體的基本格局卻始終不變。
一、統一多民族中國形成的發端
(一)中國疆域基礎的奠定
秦統一六國以後,又略取閩越置閩中郡(今福建省)、南越、西甌置南海(治番禺,今廣州市)、桂林(治所在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平縣)、象郡(今廣西崇左縣)。又北伐匈奴,自榆中(今陝北及河套)沿黃河至陰山置44縣,設九原郡。秦亡以後,趙佗自稱南越武王,統一南越、甌越和駱越。漢初休養生息,至武帝時(前156—前87年)北逐匈奴,收秦河南地,置五原、朔方等郡;降匈奴渾邪王,置河西四郡:通西域、征大宛:東北繼燕秦有遼東、遼西等郡,又滅衛氏朝鮮,建四郡,後並為兩郡;東南平東甌,閩越(東越)置會稽郡;滅南越建嶺南九郡;又通西南夷,置越嶲、沈黎、汶山、武都、犍為、牂牁、益都等郡。漢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趙充國屯田湟中。以後王莽時諷羌人獻地設西海郡(今青海省);宣帝甘露三年(前51)匈奴呼韓邪單於朝漢,稱藩,“位在諸侯王上”,至元帝即位後(前48)又與匈奴結盟:“自今以來,漢與匈奴合為一家,世世毋得相詐相攻”,從而出現了匈奴單於“世稱藩,賓於漢庭,是時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無)乾戈之役”的長期相安共處的局麵。在西域,宣帝地節二年(前68)置護都善以西使者,護南道;神爵二年(前60)在西域的匈奴日逐王降漢,罷匈奴所置西域僮仆都尉,漢始以鄭吉為西域都護,西域諸城邦並受其節製。至此,中國傳統的疆域的基礎已奠定下來。秦漢完成的這種大統一是在許多局部統一的基礎上實現的,戰國七雄各自統轄一方為秦統一準備了條件,秦漢統一邊疆民族地區,也都是在各地各民族已形成一定的政治中心與統一的基礎上實現的,尤其是匈奴統一廣大北方遊牧地區,形成了統一的多民族遊牧國家,是漢代統一包括北部遊牧區的重要前提。以後中國的疆域曆代雖有所伸縮,並經過大分裂的考驗,但統一多民族中國的廣大疆域的形成都是沿著由局部統一而達到全國大統一的軌跡前進的。
郡縣農業地區,是立國之基,稱為“中國”,民族地區稱為“裔”。揚雄《方言》說:“裔,彝狄之總名。”晉郭璞《注》:“邊地為裔,亦四夷通以為號也。”漢晉時形成以郡縣為主乾,民族地區為邊疆的統一地理概念,在整個中國古代都有深遠影響。
(二)民族政策與對民族地區管轄製度的奠定
在秦朝有“典客”,“掌諸歸義蠻夷”,漢景帝時更名“大行令”,武帝改為“大鴻臚”,位列諸卿。秦又有“典屬邦”,“掌蠻夷降者,”並且已有涉及民族事務的立法,今湖北省雲夢睡虎地出土的秦簡有《屬邦律》,《法律問答》,其中有涉及民族事務的條款。漢避高祖諱改稱“屬國”,設屬國都尉等官,仍“掌蠻夷降者”,從漢武帝時設官安置匈奴降眾於西北邊郡開始,以後至東漢東北、西南、中南都有設置。因民族雜居的發展,至東漢屬國又有屬縣,都尉“治民比郡”。
秦及漢武帝時,差不多每征服一地,即與內地一樣設立郡縣,漢時“凡縣主蠻夷曰道”。其實秦已有道的設置,兩漢繼之而已。“道”多設於西南、中南民族地區及西北氐人地區。這些地區的民族多是農耕民族。匈奴降漢後,遊牧民族的社會組織大不同於農耕民族,於是在南方地區,繼續秦以來在郡(漢武以後在州郡)之下民族聚居區以各民族首領為君長、王、侯的政策,基本上不打亂其原有社會組織,優待各民族首領,為後世羈縻州及土司製度的萌芽形態;在遊牧民族地區則設使匈奴中郎將、護羌校尉、護烏桓校尉。晉代在遼東設東夷校尉、西南設蠻夷校尉,這些都是比二千石的軍事長官,而對各部落酋長爵之以王侯,賞之以金帛。開關市,通有無。這種製度與政策,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的具體運用。在當時統一多民族國家中,秦漢統治者對各民族上層予以各種優待,有些參與了重大曆史活動,在朝廷中封侯受賞。以《漢書》所記功臣侯者:高祖時封470餘人,其中越將5人以功封侯;呂後時封12人,其中越人1人。以後在漢景帝、武帝、昭帝、宣帝等時期又都有匈奴及其它民族的人物在漢朝廷封侯。後世隨著民族地區社會的發展,農牧民族的接近與文化上的貫通,民族政策與對民族地區的管轄方式雖有很大變化,而基本上仍是沿秦漢製度發展的格局。
漢族封建統治者的民族政策雖然在當時條件下是適應統一多民族國家發展的,但本質上是民族歧視壓迫政策。征伐與和親的交替運用,“恩”、“威”兩手並施,都是以鞏固其封建統治為目的。大民族的優越感,歧視邊疆各民族,甚至誣蔑匈奴等民族是“禽獸”。在民族地區的地方官與軍事長官往往肆意掠奪,尤其是王莽時期,大民族主義惡性發展,肆意貶低各民族王侯的地位,強迫他們改名等等倒行逆施,結果激起了匈奴、西南夷等從四麵八方奮起反抗,成為王莽短促朝廷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兩晉大族地主對少數民族的殘酷壓榨,其酋長也有的被當作奴隸帶枷鎖買賣,結果在“八王之亂”時,最高統治集團大分裂各民族紛紛建立政權,北方中國遂陷於四分五裂的動蕩之中。
在五胡十六國及北朝統治下,漢人成為被統治和被壓迫民族,然而人數仍居絕對多數,文化起主導作用,漢人被重用,各民族建立的王朝大都仿效秦漢以來的製度並努力提倡學習漢文化。所以占統治地位的各邊疆民族的歸結都溶入漢民族之中。
漢族這種既有歧視四夷的大民族優越感,又有與各民族雜居共處、婚媾毫無民族限域,宗教與文化兼容並包,“夷而進至中國則中國之”的態度,有利於漢族吸收其它民族的成分而發展自己。西晉以後,經過南北朝地區性的多民族重新統一,民族的大融合,產生了隋唐更高層次的統一與經濟、文化的繁榮。
(三)統一多民族國家元首稱號的發展
秦始皇統一之後,自稱為皇帝。漢代皇帝與天子的含義各有分職。《禮記·曲禮》說:“君天下曰天子”,東漢鄭玄《注》:“天子,謂外及四海也。今漢於蠻夷稱天子,於王侯稱皇帝。”在統一多民族中國形成的發端時期已確定了內地與邊疆民族地區統一的國家元首稱號。
漢初匈奴單於地位與漢天子皇帝地位相當,呼韓邪歸漢,位居諸侯王上,單於成為天子之下的稱號。十六國時,匈奴劉淵開始以皇帝、天子兼有大單於稱號,後來以單於稱號加諸太子,兼六夷大都督,表明太子是實際的各民族首領,於是農牧兩個係統的國家元首稱號並稱於同一朝廷。北朝時柔然社倫可汗,首次將可汗稱號作為與皇帝並行的元首稱號。隨著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唐以後皇帝、天子、天可汗、大汗等也基本上是有如單於在秦漢到南北朝時那樣,逐漸成為農牧兩個係統的國家元首統一的稱號。
二、族稱的變化與確定
秦漢時期,郡縣稱為中國,郡縣之民稱為“中國人”,或仍沿先秦習慣稱為“華夏”,諸侯王稱“諸夏”或“中國諸侯”。西漢初,匈奴及西域各民族仍稱郡縣之民為“秦人”,到西漢中晚期“漢人”取代秦人,主要是指“漢朝人”,久之也具有民族稱謂的特征,於是又派生出“胡漢”、“越漢”、“夷漢”或“漢胡”、“漢越”、“漢夷”等對舉稱謂。及至漢家天下星移鬥轉,魏晉相繼踵興,郡縣之民仍沿傳統自稱“中國人”、“華人”、“夏人”,而其它民族往往仍稱之為“漢人”。朝代的更換,“漢人”作為族稱的含義有明顯發展;據現有資料,漢人作為民族名稱確定無疑的是在北魏孝文帝改革時期。《南齊書·王融傳》載王融在南齊世祖武皇帝時上疏稱:“虜前後奉使,不專漢人,必介匈奴,備諸覘獲。”與王融基本同時的北魏地理學家酈道元,在其《水經注》中河水注“又南過土軍縣西”一句時說:“吐京郡故城,即土軍縣故城也。胡漢譯言,音為訛變矣。”此類以“訛人”與“匈奴”對稱,以“漢語”與“胡語”、“虜語”並舉,當然是民族稱謂了。到南北朝中葉,“漢人”已由他稱成為自稱,連王融這樣的“衣冠華族”也不避“漢人”稱謂了。並且在北、南兩方都已通行。於是原有“華夷”對舉,逐漸被“蕃漢”所代替。從“中國人”中分出“漢人”的族稱;石勒、符堅、北魏皇帝等都自居“中國皇帝”,甚至以占有“兩京”(長安、洛陽)自居“中國正統”。“中國”已成為各民族共用的稱號。
五胡十六國到北朝,漢人仍是主體民族,但處在被統治地位。北齊高氏政權,對漢人頗多誣蔑之辭,如“漢狗”、“一錢漢”等,這是在北朝比較突出的。一方麵表明民族歧視和壓迫在當時較為突出,同時也說明當時“漢人”已穩定地成為族稱。
南北朝以後,朝代屢經變更,統治民族有漢族,也有其它民族,而“漢人”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族稱,一直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