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黥,是指在人體上刺刻出記號、文字或圖案,並塗上墨汁,讓其保留下來。黥的形式較多,有黥麵、黥臂、黥手、黥胸、黥腹、黥背等。在我國,黥的曆史悠久,其含義也各有不同。
最早的黥是一種肉刑。據史料記載,士兵黥麵開始於唐朝末期,流行於五代十國時期。
唐末黃巢的農民起義軍有位將領叫朱溫,後來他叛變降唐,在幫助唐朝政府鎮壓了農民起義後,他又與其它割據勢力展開長期爭奪。由於連年混戰,士兵厭戰,紛紛逃亡。朱溫為了穩定軍心,推行了一種殘酷的軍紀:“凡將校有戰沒者,所部兵悉斬之,謂之‘拔斬隊。’”結果士兵逃亡的更多。朱溫一努之下,命令在軍中士兵的臉上刻上文字,記下所在軍隊的稱號。同時,在通道設立關卡嚴格盤查過往人員,以輯拿逃亡者。逃亡者一旦被緝獲,立即將其按臉上刻的軍隊稱號送回原單位,以酷刑處死。有的士兵躲關避卡,費儘心機回到老家,但因黥麵難藏,被人發現。左鄰右舍怕背知情不報的罪,怕吃連坐的苦,也不敢將其留下。
公元906年(唐天三年),朱溫的勁敵劉仁恭規定:凡士兵必須在麵部刻上“定霸都”(這裡的“都”,是唐末五代期間軍隊的一種稱號);凡當官的,必須在手臂上刺上“一心事主”四個字,以督其拚死作戰,為自己效力。
黥麵在軍中定製以後,起初是強迫進行,後來人們習以為常,成為多數人的自願行為。特彆是那些私人武裝部隊,在重金獎賞之下,士兵往往自願黥麵,以示忠誠。
南宋時期,士兵刺字往往作為強悍驍勇的標誌。南宋著名將領王彥在率嶽飛等將士7000多人大破金字之後,不幸受挫,退兵太行,但仍堅持抗金。金軍軟硬兼施,懸賞輯拿王彥。王彥的將士不畏強敵,決心抗金到底,就相互在臉上刺下“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個字,並以刺字為榮,彼此激勵,有力地打擊了金軍。
元朝時,士兵黥麵的現象漸漸消失,但軍中仍有少數人自願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