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四個來到了幾乎沒什麼人的大排檔麵前,要了幾瓶酒,又要了一些肉。
小莎和小雅姐聊得熱火朝天,我一言不發,蘭蘭則一直在旁邊翻弄著那本「歐洲史」。
和這些人在一起的時候,我總感覺莫名的放鬆,小雅姐比我大十多歲,很多時候就像一個嚴厲的媽媽。
“哎哎哎!!”小雅姐點上煙,很不耐煩地敲著桌子,對蘭蘭說道,“你個死丫頭,我請客吃飯你連句謝謝都沒有啊?那破書有什麼好看的?比我好看?”
蘭蘭有些沉重地看完了最後幾個字,隨後合上書本,抬起頭來重重地歎了口氣:“唉!!”
“唉啥?”小莎也問道,“你怎麼了?”
“難過啊!”蘭蘭無奈地說道,“剛才看了一段匪夷所思的故事,要不是我借的是曆史書,還以為這是誰無聊編造的小說呢。”
“啥呀?”小莎一邊給我們倒水一邊說道,“什麼匪夷所思的故事,快講講,我最愛聽故事了。”
“咋說呢……”蘭蘭伸手接過水杯,“就是說歐洲以前有個事……叫「獵巫行動」。”
“獵巫……行動?”小莎和小雅姐對視了一眼,應當從未聽過這個詞。
“說出來你們都不信……”蘭蘭搖搖頭,“在「獵巫行動」最狂熱的時候,你隻要在大街上指著一個女人大喊「她是女巫」,那她就會被視為異教徒,會被燒死。”
我聽完之後神色一怔,隨後緩緩低下了頭。
“啊……?”小莎一愣,“啥啊?!”
“就是這麼離譜。”蘭蘭攤了攤手,“一句莫名其妙的話,便可以將一個女人直接置於死地。她根本沒有辦法證明自己不是女巫,所以無論如何解釋也沒人相信,大家都會打她、罵她,最終燒死她。”
“什麼你媽的鬼道理?”小雅姐罵道,“被指認了就要死?”
“是啊,理論上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女巫,可你們猜猜這場「獵巫行動」燒死了多少個被認為是女巫的人?”
“多少……?”
“官方記載超過十萬人。”蘭蘭捧著水杯說道,“加上沒被記載的、民間私自處刑的,粗略估計有幾十萬人。”
“操!”小雅姐大罵一聲,“這不純粹你媽的冤枉人嗎?咱們女人就不是人了嗎?”
“你生什麼氣呀姐……”小莎在旁邊笑著說道,“現在也沒有這種「獵巫行動」了……這說明現代社會還是文明了呀。”
沒有了……嗎?
不,「獵巫行動」一直都有的。
國內國外,過去現在,一直都有的。
一個胖女人走到車間裡,指著一個從未見過的女人大喊一句「她是女巫」,那這個女人會在極短的時間內變成過街老鼠,再無翻身之日。
我是邪惡的異教徒,理應被燒死。
人販子想要當街抓走婦女,直接衝上去扇幾個巴掌,有人來阻攔,他們隻需要說「我們在抓女巫」,人群就會默不作聲地看著他們將一個無辜的女人拖進麵包車。
我們是邪惡的異教徒,理應被燒死。
有客人說,現在年輕人會在一個叫「論壇」的地方談天說地。
一旦有人發出打人的照片或影像,下麵配文「打女巫」,評論區就會一邊倒。
他們說「女巫就該打」,他們說「打得好」,他們說「現在知道疼了」,他們說「一開始怎麼沒想到會被打」。
我們都是邪惡的異教徒,理應被燒死。
仿佛我們應該感謝現在的社會變得文明了,否則我們都已經被綁住了手腳,架在了火上。
可是究竟有沒有人查證過……有多少人和我一樣是被冤枉的?
而被冤枉的人到底要怎麼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