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霧山半叢林,半雪山,屬於喜馬拉雅山餘脈,地勢陡峻,終年被大霧籠罩,看不清全貌。”
“但凡進山的人,就沒人能再出來過,傳說這裡連接著幽冥地府,久而久之,就成了禁地。”
“嗯~大概是十幾年前吧,有支英吉利的科考隊不信邪,偏要進山探險,結果不出所料,全部失蹤,嘿,連個人毛都沒回來。”
“聽說,當時的隊伍裡有個不得了的大人物,於是,邊防軍緊急出動了一個營的兵力進山搜索,最後連一個人都沒回來。”
“從哪以後,就再也沒人敢進魔霧山了,整座山,可邪性的很。”
像講評書一樣娓娓道來的人,是個跛腳漢子。
他說的是漢語,還算流暢,不過帶著濃濃的藏地口音,大家都管他叫蒂莫西,當地話活地圖的意思。
據說他的實際年齡隻有30幾歲,不過看起來像是小老頭似的,黝黑,乾瘦,枯槁。
蒂莫西的形貌平平無奇,但是眼睛很特彆,罕見的湖綠色。
他是個混血,還是四國混血。
他的父親是漢藏混血,母親是天竺跟英國人生出來的,所以,他天生就擁有四國語言環境。
也是因為這項特長,當初馬幫火並屠村的時候,他才勉強撿了條命,小小年紀的就成了一名馬幫裡最底層的雜役,行話叫“騾子”。
經過二十年的摸爬滾打,蒂莫西已經成為馬幫裡的馬頭,也就是領隊了。
他所在的馬幫叫客幫,是軍情六處暗中扶植的走私團夥。
聽他介紹完這個勞什子魔霧山,杜蔚國臉色陰沉,眉頭皺得緊緊的,顯然心情很差。
正所謂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因為前後兩次差點被迷霧困死的慘痛經曆,杜蔚國現在隻要一聽見霧就頭皮發麻。
“所以,吉布森他們就是因為進入了魔霧山,所以才失聯了?”
雷娜很有眼色的主動出聲問道。
蒂莫西點點頭:
“雷娜小姐,3天前,吉布森先生確實帶隊進了魔霧山,他是否已經失蹤我不敢斷定。
不過那座山真的很古怪,隻要進入了迷霧區,電台就會受到乾擾,無法跟外界通訊。”
回話的時候,蒂莫西很客氣,臉上帶著明顯的討好之色,還偷偷的瞄了杜蔚國一眼。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精明,同樣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蒂莫西的眼界有限,其實並不知道雷娜的具體身份,甚至都不清楚軍情六處的組織構架,不過他很清楚雷娜的地位很高。
至於杜蔚國,雖然冷著臉,從到到尾都沒說過話,但是連雷娜都得看他的眼色行事,無疑是個通了天的大人物。
對他來說,或許是個機會,終其一生才有可能遇到一次的,逆天改命的機會。
“吉布森這個家夥,原來辦事一向很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肯定是急於在衛斯理麵前表現,所以才不惜犯險。”
自己的老部下拚命諂媚新主子,雷娜有點犯酸,在心中暗暗腹誹。
心裡翻江倒海,她的臉上卻不露聲色,繼續提問道:
“蒂莫西,既然你號稱活地圖,那你肯定去過很多地方,有沒有進過魔霧山?”
聽到這個問題,蒂莫西的瞳孔瞬間縮成了針尖狀,仿佛是回憶起什麼極其恐怖的經曆,連聲音都發顫了。
“我,我進過一次。”
“嗯?”
一聽這話,雷娜頓時炸毛,柳眉倒豎,厲聲喝問道:
“你剛剛不是說隻要進了山,從來就沒人能活著出來嗎?瑪徳!你敢耍我?”
“不,不,雷娜閣下,我怎麼敢?”
蒂莫西連忙擺手,惶急的解釋道:
“我,我當時隻去了魔霧山的邊緣地帶,後來在迷霧中跟大隊走散,體力耗儘暈了過去。
等我醒來,正好下了雨,霧氣淡了許多,勉強能找到下山的路,我這才僥幸撿回了半條命。”
“半條命?”雷娜皺眉,灼灼的盯著他。
“是,我是被疼醒的,當時,這條腿不知道被什麼東西啃了個精光,我爬下山之後,發了兩個月高燒。
期間,有好幾次都差點死了,後來終於熬了過去,結果成了個瘸子,還熬垮了身子。”
蒂莫西的眼神裡滿是難掩的心有餘悸,頓了頓,他自嘲笑了笑:
“嗬嗬,不難二位,我以前也是個胳膊上能跑馬的精壯漢子,不過現在嘛,徹底廢了。”
說話的時候,他緩緩的挽起褲腳,展示了自己的左腿。
他確實沒撒謊,他的小腿已經沒啥肉了,連腿窩的大筋都斷了,隻剩一層枯皮貼在骨頭上,看起來異常猙獰。
關鍵是他的傷口非常奇怪,看樣子不是被人類的器械造成的,肯定是被什麼東西咬的。
現在雖然已經愈合了,不過傷口處依舊呈現出詭異的褐紫色,坑坑窪窪的,活像風乾的蛤蟆皮。
“嘶~”
雷娜暗暗的抽了口冷氣,擰著眉,盯著他的殘腿,在腦海中搜索著有可能造成這種詭異傷口的生物。
“你親眼看見吉布森進入魔霧山了?”
杜蔚國終於說話了,他的聲音淡淡的,卻帶著一股難以抑製的威嚴。
雖然他的提問有些突兀,不過蒂莫西的反應很快,馬上轉向他,恭敬的回道:
“是的,這位先生,我親眼看到了,不光是我,城裡還有很多人也看見了。”
“吉布森他們進山的時候,一共有多少人?隊伍裡有沒有兩個華夏人?”
問話的時候,杜蔚國突然抬眼看了他一眼,眼神鋒利的跟刀子似的,仿佛能瞬間刺穿人的靈魂。
蒂莫西下意識的縮了縮脖子。
“大,大概20幾個人,具體人數我也不太清楚,先生,您說的兩位華夏人我知道。
雷哥和勝哥都是一等一的好漢,雷哥身手硬,勝哥槍法準,當時上山的時候,他們都在隊伍裡。”
他被杜蔚國的眼神驚到了,說話有些結巴,不過思路很清晰,還叫出了雷千鈞和狗剩的名頭和特點。
這說明他確實見過老雷他們,甚至還見過他們動手,當然,也有可能是跟他們交過手。
杜蔚國更傾向前麵的判斷,他現在也能感應到場域了。
他可以肯定,蒂莫西就是個普通人,還是普通人中比較孱弱的,他的場域很弱。
不過杜蔚國依然沒有放鬆,麵無表情的繼續追問道:
“你認不認識艾吉·漢考克?”
問話的時候,杜蔚國直直的盯著他的眼睛,還主動釋放出一絲絲煞氣。
房間裡的氣溫驟降,蒂莫西頓時冷汗直冒,不過他雖慌不亂。
“先生,我,我不認識這個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個古董販子,吉布森先生這次就是為了追他,才進了魔霧山。”
“他之前在城裡待過,這裡又不大,你怎麼可能沒見過他?”
杜蔚國加重了語氣,已經實體化的煞氣朝著蒂莫西席卷而去,他瞬間感覺自己被一座雪山埋葬了一樣。
蒂莫西的身體不受控製的顫抖著:
“先,先生,您也看見了,我的腿腳不好,走路困難,城裡的路也不好,平時不走貨的時候,我基本上都不出門。”
這一點,大概也是真的。
他們現在就在蒂莫西的家裡,位於城邊的一個獨門獨院,還挺寬敞,找到他的時候,他正躺床上抽水煙。
蒂莫西無妻無子,不過家裡有幾個奴隸時時刻刻的伺候他。
沒錯,就是奴隸,這萬惡的製度,在莫蒂哈裡城依舊頑固的存在著,而且還是走私生意中很重要的一項。
杜蔚國瞥了眼他的腿:“你這腿,還能走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