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0 越訟_不明不清_思兔閱讀 

740 越訟(2 / 2)

古代朝廷對這類現象的態度不太一樣,比如唐朝就明令禁止越訟,而北宋後期和南宋是允許越訟的。到了明朝又有所變化,原則上允許越訟,但實際上卻設立了一個很高的台階,讓大部分民眾不敢越訟。

凡是越訟者,不問冤情真假,先笞刑五十下。笞刑古已有之,是五刑之一。明代的笞刑承唐製,分為笞、杖和訊杖三種,皆為一頭大一頭小,長三尺五寸,直徑不同的荊條或木板。

笞最細最輕,大頭直徑二分七厘,小頭一分七厘,由紫荊條做成。換算下來,一分等於32毫米,一厘等於3.2毫米),大約就是和鉛筆差不多粗細,一米二長的樣子。

後世裡有個國家依舊保留了這種刑法,新加坡,稱之為鞭刑。好像幾鞭子下去,人就受不住了,必須有醫護人員在場隨時準備急救。

洪濤沒挨過紫荊條抽,但被差不多粗的柳樹枝打過後背。隻一下,態度就從桀驁不馴瞬間切換到俯首帖耳了,持續時間至少三四天,後背上腫起來一條比樹枝還粗的肉龍。

這還是小學六年級的孩子抽的,如果換做成年人,掄圓了抽屁股五十下,洪濤覺得訴訟標的低於100萬,這官司還是彆打了。啥冤不冤的,忍了吧。否則屁股被打爛,再感染什麼的,說不定小命就沒了。

明朝人是不是比自己抗揍洪濤沒刻意試驗過,但有這麼恐怖的懲罰擺在眼前,想必會嚇退大多數越訟者。再加上旅途遙遠、道路不熟之類的問題,底層百姓想告個狀太不容易了。

曆史上所有朝代的皇帝、官員,沒一個不把為民做主、為民請命掛在嘴邊上的,甚至還杜撰出來各種青天大老爺,來證明他們不是忽悠人。比如包拯,再比如海瑞,也確實讓很多人信了。

但這些人的腦子裡好像缺了點什麼,比如邏輯。他們難道就不問問,包青天和海青天如此愛惜民眾,為什麼不向皇帝提議把越訟的規矩改改,更方便百姓申訴冤情呢?

有人說了,包青天、海青天獨木難支……沒錯,靠一個人是無法和整個係統作對的。可他們到底提沒提過改變越訟規則的事情呢?不用真的改變,隻要有這個意圖就可以。

如果提過,為啥不大書特書一番,不是更彰顯他們為民做主的人設嗎。如果沒提過,這事兒就有點意思了。口口聲聲為民做主的大清官,還是個法律工作者,居然對專門攔著百姓申訴的規則不聞不問。

再進一步推理,如果他們遇到了越訟的百姓,會不會也先抽五十笞再問案情呢?這種情況大概率是有的,否則他們自己就犯法了。

而楊漣、高攀龍的理想,也是要做一名青天大老爺。現在洪濤就要問問他們,連青紅皂白都不問先打告狀的人五十笞刑,是不是青天大老爺的所作所為。如果不是,為何不從律法中刪去,還故意留著它。(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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