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督戰隊不行,肯定會趁機逃跑的。
楊凡用望遠鏡看到他們的隊形比第一師稀疏了很多。
火繩槍因為需要始終保持著火繩的燃燒,身上是有明火的。他們把成捆的火繩纏繞在身上,以免火繩不夠用。
腰間還掛著散裝火藥壺,他們用的不是定裝彈藥。
紙包彈藥是本世紀末歐洲才出現的。還差七十年呢。
因為怕火繩點燃自己腰間,或者相鄰的隊友腰間的火藥發生爆炸,所以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每一個士兵至少要距離一米的距離。
如果一個人的寬度是半米,他們的密度是,一米半才有一個士兵。
而楊凡這邊是燧發槍,沒有火繩,不怕點燃自己和隊友。
他們可以肩並肩站成一排,然後側身射擊。楊凡的火槍手陣列線是他們的三倍密度。也就是說楊凡這邊有三個人,三條槍,打對手一個人。
和碩特人的陣列比楊凡的陣列寬三倍。
但是再寬也沒有用。
多出來的人和槍,對麵沒有人,開火也打不到人。
隨著軍號的吹響,各個中隊的指揮官紛紛揮下手臂,發出射擊信號。
步槍手們紛紛開火了。
砰砰砰!第一排的火槍打響了。
青色的煙霧從槍口噴出,火光閃耀城一條火線。一片煙霧彌漫,但這裡是風口,很快被大風吹散。
貝依和其他幾個幸存的奧斯曼人大吃一驚。
500庫布開火,明軍的指揮官真是瘋了。他們真敢打。
第一排射擊完成後,沒有裝彈而是把步槍交給第二排的人,他們交換了步槍。然後第二排和第三排交換步槍。第三排的人開始裝彈。
隨即第一排的人,再一次開火,優勢一陣煙火噴薄而出。
然後第一排的人,第三次開火。
250外,正在行走的和碩特人火槍手,突然有人開始倒地不起。
儘管稀稀拉拉的。但是確實有很多人被打中了。
當然,由於沒有膛線,因此精度比較難看。
1811年,英國做過測試,布朗貝斯(褐貝斯燧發槍)在100碼(91.4米)命中人形靶的概率為53%,到300碼(274米)僅為23%。
當時對槍的有效射程概念和現代不一樣。當時英軍對滑膛槍的有效射程定義是,對單個目標射擊有效射程為100碼、而對300碼為有效概略射擊。
因此,在排隊槍斃年代,300碼往往是開始射擊的距離。
但考慮到一波殺死更多的人以打擊士氣,因此走的越近放排槍,效用往往最好。
不過楊凡的鉛彈是釘彈。
也就是在鉛球的屁屁上釘一根帶尾翼的釘子。
這種子彈是用絲綢包裹的定裝彈,因為絲綢可以完全燃燒而不留殘渣,可以整體塞入槍膛。用通條一捅到底。
而發射藥包圍著子彈大部分,這又是一種現代概念的埋頭彈。
釘彈的準確率比滑膛槍鉛彈高四倍!
現代的獵槍很多實用釘彈。
因為獵槍普遍為滑膛槍,精度感人。
很多國家的法律禁止獵槍實用線膛,所以需要在子彈上做文章提高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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