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加快了拆開信封,將裡麵的信拿出來,並且展開。
但見上麵記錄的是一些人的名字,還有店鋪的名字。
劉市長的眉頭越凝越緊,因為這些人名與店鋪的名字他太熟悉了。
他收了對方的錢,而且每一家店鋪的數目都不小。
當然了,這不重要。劉市長收了錢,也替人家辦了事情。
但關鍵的是,這些店鋪都與日諜有關,包括王氏酒廠也是一樣,而且劉市長在王氏酒廠有股份的事情,這裡也進行了詳細記載。
也就是說,他劉市長小心了半輩子,最後還是走眼了。他竟然幫了日本人在開封城裡紮了根,而這不就等同於,他已經是漢奸了嗎?
“特麼的!”
劉市長暴了一句粗口。把信扯成了兩半。
但此時,他剛想繼續將信扯個粉碎,卻突然想到了什麼。他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前拿起打火機,直接把信給燒掉了。
而看著劉市長燒信的動作,王署長暗中嗤笑,因為顯而易見,劉市長與他一樣,都被孫士茂拿到了七寸。
劉市長麵無表情,從抽屜裡要拿出自己的公章。但是就當他的手已經觸碰到公章的時候,卻又停下了。
他看向王署長問道:“你們想要怎麼做?”
王署長回道:“假借槍斃犯人,把孫士茂送出城去。但是他卻要了三套囚服,我覺得,他應該不止一個人。”
“日本人?”
劉市長反問,王署長卻搖頭道:“這個我就不知道了。說白了,我也不傻,我也不想攙和這件事。但我是沒有辦法。算了,不說這些了。市長您還是把這路條開了吧,把他們送出去,我們萬事大吉。”
劉市長把伸入抽屜內的手又縮了回來。然後道:“這樣,你去準備你的吧。我把公章落在市政府的辦公室裡了,我一會簽好了,派人給伱送去。”
王署長不疑有假,因為公章落在辦公室,這非常常見,他也經常把公章落在辦公室裡。更何況剛剛劉市長的表情變化以及行動上都能看的出來,那封信的確拿捏到了劉市長的七寸。
所以王署長在應了一聲便離開了,到他轄區的監獄裡麵去提死刑犯,為孫士茂的出城做準備。
而與此同時,劉市長卻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半晌一句話都沒說。
公章並沒有在他的辦公室,而是就在抽屜裡。隻是剛剛,就在他拿公章準備給王處長開路條的時候,他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如果他這一次幫助了日本人,那就真成了漢奸了,並且一點回旋的餘地都沒有。
所以他猶豫了,他需要思考一下,自己是否還有其他的退路。
劉市長不是一個傻子,否則就憑他如何做到今天的位置上?
除了日常拍上峰的馬屁以外,倘若沒有點真才實學,難道是個人就能坐到市長的寶座上?
所以劉市長鬥大的腦袋裡,的確有些東西。並且他想到了一件事,是昨天的事情。
“有了!”
劉市長突然眼眸一亮,他竟然有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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