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抗洪救災的時候拚命了一點兒嗎,有什麼好神氣的,退後,否則我連你一起抓。”隊長一臉不屑的說道。
“狗東西,睜開眼睛給我看好了,這是抗鷹戰場上獲得的軍功章,老子可是上過槍林彈雨的戰場的。”老兵將胸脯拍得砰砰直響。
“老東西,現在是和平年代,你那點兒陳穀子爛芝麻的事情,誰還記得,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怎麼,你扛了幾天槍就可以無視大龍國的法律?”
彭戰看到隊長公然顛倒是非,怒氣一下就上來了,他本來不想插手這種小事兒的,實在氣不過了,他非管不可。
突然,原本佝僂著身材的老兵,腰杆挺得筆直,眼神中也有前所未有的犀利。
“你想乾嘛?”隊長見勢不妙,立即用槍指著老兵。
“狗東西,和我玩槍,你還嫩了點兒。”老兵突然一個閃身到隊長麵前。
隊長立即扣動扳機,但是因為太過緊張,居然沒扣動,下一秒,槍就到了老兵的手中,老兵三下五除二,直接將手槍拆卸成散落一地的零件。
“哼,現在這些槍做得花裡胡哨的,一點兒技術含量都沒有。”老兵撇了撇嘴,一臉嫌棄的說。
現在的槍上麵安裝了各種科技和狠活,就連第一次接觸槍的人,都能進行精準射擊,而老兵當年,拿的可是最原始的燒火棍,打一槍都需要換一次子彈,而且瞄準完全得靠槍手對周圍環境的測算。
老兵原本就是射擊和搏鬥高手,否則也不會在傷亡率極高的抗鷹戰爭中完好無損的存活下來,隻是因為年齡太大了,很多時候表現得力不從心。
但他也不知道怎麼的,突然就獲得了一股強大的力量,他感覺自己的體力比巔峰時期還要強大,心中頓時也生出萬丈豪情,絲毫沒有之前的暮氣沉沉。
見他如此神勇,他旁邊那個小女孩兒激動得鼓掌叫好,老兵用寵溺的眼神看著小女孩兒,小女孩兒是他最寵愛的孫女。
小女孩兒要來看演唱會,他自然要過來陪著,他根本就不知道是誰的演唱會,反正孫女兒愛看就行。
隻是讓他出一萬塊去聽一個人唱歌,再怎麼寵溺也會感覺心疼,幸好他不知道開演唱會的是一個島國人,否則,他恐怕會對他寵溺的孫女巴掌相向了。
作為一個南城的軍人,最恨的人並不是殺龍國軍人最多的鷹國人,而是屠殺無辜百姓的島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