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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結語:寫儘伏筆,開始收線(1 / 2)

第四卷結束了,接下來就是最終篇章。

最終篇章會分為兩卷,但主要內容隻有一卷,餘下內容算是尾聲,篇幅很短,也即是說,本書即將迎來完結。

當然,各位看官應該早已發現,本卷後半部分,基本就是在給每個人物的結局埋下伏筆,所以終篇來得倒也不算突兀。

這一卷寫得磕磕絆絆,尤其是在“滬上篇”以後,連載經常斷斷續續,骨折傷情隻是客觀原因,真正的主因在於,我需要重新梳理一遍現有的人物和線索,查缺補漏,同時便於讀者加深印象。

比方說,江連橫前往沈家店時,特地點了袁新法隨行。

有讀者以為,老袁恐怕要遭遇不測,但實際上卻並沒有什麼戲份,提他的原因很簡單:我怕讀者把他忘了。

同理,顧川送的月餅,也是出於這種考量,而非毫無意義的隨性而為。

畢竟,讀者不隻是看我這一本書,而且我更新速度也不快,有所淡忘,實屬人之常情。

無論讀者是否相信,我寫的每個橋段,大多都是意有所指,隻不過書還沒寫完,有些彩蛋不方便現在揭曉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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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上篇章是我心裡的鬱結,本不應再提,卻又不得不提。

總體而言,那是個相當失敗的篇幅,但最重要的原因並非我對滬上缺乏了解,而是主要人物都是真實的,嚴重妨礙了我的發揮,同時破壞了本書的整體基調。

這本書的整體基調在於:主要人物全是虛構,同時又與真實人物保持著若即若離的關係。

若即若離,似真似幻。

但在滬上篇章中,主角團和真實人物離得太近,那種如紗影事的氛圍被破壞了,從而引發嚴重的出離感、怪異感。

這才是症結所在,其他的都不算是很嚴重的問題。

同為滬上,北洋時期與國府時期的差彆很大。

比方說,舞女這個職業最早也要在二十年代末才出現,三四十年代才興起,所以崔映貞的角色嚴格意義上並不成立。

假如讓我現在重寫,我會將反派完全虛構,並將李五爺的戲份讓渡給三大亨,這樣才能維持整體基調,而且也便於發揮。

但在連載過程中,往往容易出現頭腦發熱的情況。

我雖然有大綱,但大綱不等於劇情,真寫起來,一步錯,步步錯,意識到出現問題時,也已經來不及推翻改寫了。

正因為有了“滬上篇”的教訓,所以本卷後半段寫得格外謹慎,既讓角色融入曆史,又儘力避免產生太多瓜葛。

趙正北在戰場上的表現如此,江連橫拿到叛軍情報的過程也是如此。

張大詩人到底是怎麼擒獲高、盧二人的,真相已不可考,但的確有零星的史料聲稱,是一個姓烏的營長供出的情報。

本卷末段,所有主要人物的結局都已鋪墊完成,以後不會再有伏筆了。

我可以保證,所有結局都能在前文找到對應。

如果沒找到,那就再找找。

尤其是核心主角團的結局,都已在“陰魂陣”和“猜燈謎”中有所交代,大家都看得出來。

陰魂陣的戲詞改寫過,網上有原版,個人推薦關明月唱的那版,語速較慢,側重韻味。

猜燈謎的橋段中,燈謎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說燈籠、燈謎、謎底、獎品同等重要,如果隻是為了突出燈謎,那我就自己原創了,雖然寫得肯定不夠好,但肯定更貼近隱喻。

為什麼非得隱喻?

不是我故意端著,而是都說網文強調互動。

在我看來,這些小彩蛋就是跟讀者的互動,都是古人玩兒過的招數,一點也不新奇,更不是所謂的網文獨有的特征。

關於結局,我也看過讀者在書友群裡的討論,有人猜對了,有人想岔了,倘若綜合起來,便已大差不離。

這足以見得,我並非可惡的謎語人。

往後的劇情,大概會比較好寫,也不至於過分拖遝。

可能有人會說:快看,這老小子又在吹了。

好,我更新少,我立正挨罵,但我的確也有一番理由,而且也能說得通。

本書目前250萬字,共分四卷,但從結構上來說,這本書理應分為上下兩部:

上部寫清末,風格近似傳奇,可以算作前傳;下部寫民國,風格偏於寫實,可以算作本傳——橫跨三代人,共計三十年。

前傳兩卷,第二卷是重頭,跟我自己比起來,寫得很快,原因就是始終都在做減法,加法也有,但不是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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