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警察,沈青雲很清楚一件事。
那就是在辦案過程當中,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才是一個警察應該做的事情。
說句不誇張的話。
在查案子的時候,一個警察可以懷疑任何人有問題,隻要有一個合理的邏輯就可以。
當然。
這種懷疑最後能不能變成事實,要看他的懷疑能不能找到事實作為依據。
有證據的設想就叫做推理。
沒有證據的設想,那叫做胡說八道。
現在就是這樣。
在沈青雲的設想當中,陳寶輝確實是嫌疑最大的犯罪嫌疑人,隻要自己能夠找到他違法犯罪的證據,那整個案子就可以迎刃而解。
但問題在於,人家是市委組織部長,自己就算懷疑他有問題,也不能派人去調查他。
真要是那麼做了,就等於在破壞官場的潛規則。
這種事情沒有人敢做的,哪怕是自己,也不能做。
一個社會的組織機構既然存在,那就有他的合理性,任何一個身處這個機構當中的人,都要遵守規則。
如果破壞規則,就會成為整個組織拋棄的對象。
沈青雲沒有那個膽子做這種事情,所以即便懷疑陳寶輝有問題,他也不能直接調查陳寶輝,而是要從其他角度去想辦法。
………………
第二天,沈沈青雲接到電話通知,讓他參加市委常委會。
他自然不會拒絕,很快就答應下來。
坐上車,讓林平安把自己送到了市委大院,沈飛很快就來到了會議室。
走進去的時候,發現不少人都已經到了。
沈青雲跟大家客客氣氣的點頭致意,便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來。
“沈書記,公安局下一階段還會調整班子成員麼?”
陳寶輝出人意料的主動對沈青雲問道:“我們市委組織部這邊,要發公告了。”
“暫時沒有這個計劃。”
沈青雲聞言點點頭道:“如果要調整,我提前跟組織部打招呼。”
“好的。”
陳寶輝笑了笑,似乎跟沈青雲的關係好像很不錯的樣子。
看到這一幕,常委們互相看了看,都覺得有點意外。
要知道。
在這之前,陳寶輝可是沒少跟沈青雲做對的。
他們兩個人的關係,可不像是能夠心平氣和閒聊天的關係。
很快。
市委書記耿紅旗便走了進來,大家紛紛起身跟他問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