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醒洗完手,跟著媽媽回了辦公室。
李醫生也已經回來了,她看著蘇醒,滿眼的驚奇,“小醒,你……身手不錯啊!”
蘇醒說:“我在洛陽的一家武館學過一段時間武。”
周麗雲也說:“這孩子有點兒力氣,正好她爺爺的朋友認識武館的人,就說送她學一段時間,我和她爸覺得,女孩子有點兒自保的能力也挺好的,就讓她去了。”
李醫生看看蘇醒那張嫩生生的漂亮小臉兒,深以為然地點頭:“的確,女孩子還是要多點兒防身的本事。”
周麗雲和李醫生又聊起了那兩個醫鬨的患者家屬。
蘇醒前世就聽媽媽聊過這件事,此刻再次聽到,心裡還是一陣後怕和慶幸。
那個行凶的歹徒,是自己倒車時撞了自己的十歲兒子,孩子雖然沒死,但身體多處骨折,內臟也有不同程度的損傷,脾臟更是破裂,完全保不住了。
醫生跟家屬說明了情況,家屬為了保住孩子的性命,同意了手術摘除脾臟。
這位父親開的是一輛拉貨的麵包車,隻上了強險,一般情況下,撞了親屬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
除非提起民事訴訟,有一定賠付的可能性。
目前家屬還在跟保險公司扯皮的階段。
但孩子住院期間花費不小,還有後續養身體,負擔挺重的。
這家人在聽說摘了脾臟對孩子身體的影響後,就將主意打到了醫院和主刀的孫昊醫生身上,希望醫院或醫生能拿出一筆錢來,賠給他們。
李醫生憤恨道:“這種家長,明明自己闖了禍,還不覺得自己錯,錯都是彆人的,實在可恨!就該進去關著!”
周麗雲說:“不知道這次他們在醫院持凶器鬨事,能關多久。”
李醫生歎氣,“誰知道了……”
蘇醒也默默歎了口氣,如果醫鬨行為較輕,也就是五到十日的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如果醫鬨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即使沒有造成傷亡,也會被判刑,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與的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剝奪政治權利。
要看最後怎麼量刑了。
其實,倒車撞了人,如果是倒車前未觀察周圍環境,負事故全責,正常也會被刑拘,但在司法實踐中,意外造成親屬重傷的情況,會考慮駕駛員本人也承受巨大悲痛,法院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從輕處罰,比如緩刑,不需要實際入獄服刑。
這時,好幾個警察來了醫院。
作為當事人的孫昊醫生,還有蘇醒、護士長等證人,就在醫院現場做了筆錄。
還有警察去調取了醫院走廊的監控。
至於那兩個醫鬨人員,下巴、膀子被裝上了,被蘇醒紮傷手的歹徒,傷口也做了包紮處理。
那個歹徒還在叫囂呢,“那個死丫頭傷了我!而且我現在頭暈惡心!我、我要告她!!”
他下巴脫臼了半天,現在裝上了,還有些不適應,說話時還流著口水。
警察皺眉,嗬斥他:“你告什麼?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歹徒不服,“可她傷了我的手……”
另一個剛調了監控過來的警察說:“監控顯示,她紮你手的時候,你還抓著人家醫生不肯鬆手,要揍人呢,她為了阻止你繼續傷人才紮的你,這就是你活該!再說了,就那麼小一個口子,沒幾天就愈合了,連輕微傷都算不上。”
歹徒又怒又急,本來就頭疼,此刻被氣得“哇!”的一下,吐出了一堆汙穢物。
警察沒法,正好在醫院,就帶他去做了CT,檢查結果顯示無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