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正臣彎下腰,撿起了臟了的金桔,擦了擦,放回了盤子裡,神情肅然地回道:“臣領旨。”
不去,不行。
正如朱元璋所言,辦成事與辦好事完全不一樣。
僅僅想要辦成事,大明官員那麼多,隨便選幾個能乾的官員,比如方克勤、韓宜可、魏觀、開濟等等,甚至是山西現在的布政使司也能辦了。
可辦成事,看的是結果,不問過程。
至於遷移過程中是不是使用了暴力,是不是對待百姓如同囚犯一樣綁起來,是不是切了腳指甲當移民標記,是不是凍餓而死也不管不顧……
這些沒人在意。
即便有人在意,受限於權力、能力,地方上的掣肘,他們也未必能管得過來。
移民說起來就兩個字,可背後牽扯的事太多太多,曆史中明初的大移民,就是從洪洞那裡,以欺騙、強製的手段,將百姓遷出去的。
嚎啕於野,屍寒於路,這事不是沒發生過。
百姓被綁住雙手,想去上個廁所都需要喊一嗓子“解手”,以至於移民之後,解手成為了一些地方上廁所的代稱。
這背後的百姓苦難,許多官員壓根就不在乎。
但顧正臣在乎。
這一世,祖上洪洞。
而上一世,祖上也是來自於洪洞,至於是從哪裡被趕到洪洞遷出去的,已是找尋不見。
洪洞大槐樹,可以說是兩世的根。
在這個時代裡,若是可以,顧正臣希望做點什麼,至少,在移民的過程中,讓百姓少受點罪,少死幾個人,少一些悲劇與怨恨。
正如老朱所言,順路的事……
苦澀地笑了笑,顧正臣直言道:“陛下,那移民之策……”
朱元璋擺了擺手:“和以往一樣,移民之後墾荒田地五年不上稅,三年不服徭役,朝廷給耕牛、農具等。每一戶給道裡費、安置費銀鈔三十貫,這是朝廷能做到的極限了。”
僅僅是移民花銷,便是六百萬銀鈔。
彆以為在這個五貫錢足夠一家五口開支一年的洪武朝,給三十貫還給耕牛之類的待遇多好,這三十貫錢包含了道裡費與安置費,也就是說,離開山西之後,吃的喝的,是需要用錢來買的,朝廷可以沿途擺攤,但你必須花錢……
還有到了地方,你總需要住的地方吧,茅草屋也不是沒成本的,不花錢你哪來的木頭,隨便撿一些樹枝也搭不出來房子,到了地方你也得吃喝吧……
三十貫看著是不少了,可也耐不住用錢的地方多。
這個費用,隻能辦成事,距離辦好這件事,遠遠不夠。
朱元璋對盤算的顧正臣,直言道:“朕知道這些錢財不夠,可也沒辦法,這是全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