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西北王的大營內氣氛正熱烈。
五十六匹正宗的汗血寶馬集體亮相。
匹匹體態勻稱,神態威嚴,美得十分張揚。
其中一匹金黃色的汗血寶馬,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它的體型纖細優美,再襯以彎曲高昂的頸部,在陽光的照射下,它身上的皮毛折射出了的冷豔金屬光澤。
在馬的世界裡,這樣體態和毛色的汗血寶馬絕對屬於馬中“美男子”。
是男人,就沒有不愛馬的。
更何況是這個級彆的寶馬。
田玖對著眾人鄭重介紹道:
“這匹黃金汗血寶馬,是甘將軍俘虜喀什葛爾汗國大將軍後,從他兒子手裡搶來的!據說血統相當高貴,在他們汗國價值三萬金幣!而且這馬已經被馴得相當通人性,力量大、速度快,日行七八百裡不在話下。”
“嘶!日行八百裡!”
眾將軍齊齊抽了一口冷氣。
這個腳力實在是太優秀了。
有人感慨:“這樣的汗血寶馬,三萬金幣真不算多!”
也有人咋舌:“還不算多?胡人的三萬金幣差不多能換十八萬兩白銀了!把昂們一營的爺們兒全都賣了,買不起一匹馬!”
當即就有那厚臉皮,舔著臉問:“王爺!這些汗血寶馬裡麵還有十匹母馬呢,到時候有了小馬駒能不能......”
趙牧雲剛從黃金汗血寶馬的癡迷中緩過神來,破口大罵:
“滾!滾!滾!上萬金幣的寶馬你也敢開口!有本事自己上胡人的地盤搶去!”
“嘿嘿嘿......”
被罵的也不惱,有棗沒棗打一杆唄。
一群將軍流著哈喇子圍觀完五十六匹汗血寶馬,又去看了看普通胡馬。
最後得出一致結論:都比蒙古馬強!
這樣的好馬,找遍整個邶國都湊不出一百匹來。
就是敬獻給一國皇帝,都算是厚禮中的厚禮了。
當晚的接風洗塵宴上。
大營的火頭軍們使出了渾身解數。
其中,醉仙居的招牌菜手撕烤兔少不了。
還使人特意去甘味鮮打了招呼,請了甘洪真兩口子幫著燉了十隻羊。
“滋......”
田玖喝了幾口滾燙的羊肉湯,額頭上不多時就起了一層細細的汗珠。
他顧不上這些,一口氣將碗裡的羊湯喝完才肯作罷。
有了羊湯墊胃,終於能放慢節奏享用起碗裡的大塊羊肉。
看他那半眯著眼享受的模樣。
大胡子打趣道:“田參將,如今你們關西可不缺胡羊呀,怎就還沒吃膩呢?”
田玖搖頭歎氣:
“不一樣,還是不一樣!除了羊的品種不同,西域的水和邊城的水也不一樣!羊都是好羊,甘味鮮燉出來的羊湯滋味就格外鮮甜奶香。”
仿佛印證了他的說法,其餘參加接風宴的邊軍也都使勁兒點頭。
“胡人做羊肉的手藝和花樣是真多,燜的、烤的、燉的都不缺,吃起來也是彆有一番滋味,但這些都和甘味鮮不相同。”
“是哩!吃來吃去,還得是甘味鮮的手藝讓人念念不忘。”
趙牧雲得意道:“任你們走多遠,還不是想著這一口?”
田玖又端著酒杯,又敬了他一杯:“王爺!邊城可是咱的根,走哪兒都不能忘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