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在訴說這起案子的時候,吳若普彷彿想起了過去,眼皮跳動了好幾次。
“吳哥,你給大家說說當時的細節,還有心理感受。”
把案子介紹完,導演丁勝又讓吳若普講細節。
要說對案子的瞭解,沒人比他更瞭解。
丁修也身體前傾,扭過頭認真聽,包括劉德樺也是一樣。
這可關乎到接下來兩人的表演尺度。
劉德樺飾演的是吾先生,丁修飾演的是綁匪張華,他們都沒見過綁匪,只能從吳若普的口中瞭解細節。
“當時我喝了酒,但不多,一出門就看到三個男人朝我走來,身上煙味很重,應該是蹲點很久了。”
“領頭的只是說了聲警察,讓我配合辦案,就把我很粗暴的拷了,推著往麵包車上走。”
“我朋友擔心我,就想上前問問什麼情況,結果被攔下,說是無可奉告。”
“王立華,也就是劇本里的張華,幾人脾氣暴躁,動作粗魯,沒有半點警察樣子。”
“上車後怕我觀察外面地形,就一直把我頭摁著,不讓我抬頭,我問他們我犯了什麼事,他們不說。”
“其實這個時候,我已經察覺出不對了,但還是有那麼幾分希望,可能是搞錯了什麼的。”
“於是我說要打電話找律師,他們也不讓,沒一會就往郊區開區,那時候,我才知道可能要涼了……”
丁修和劉德樺聽得認真,時不時的還用筆記筆記。
比如上車壓頭這些細節。
等吳若普講完後,大家開會研討,導演讓丁修說說想法。
丁修想掏根菸點上,見劉德樺在旁邊,悻悻一笑放下了。
“我覺得在綁匪見到人的時候,可以弄個假的警察證,在他面前晃一眼就收起來,然後壓著人上車。”
“也別整什麼麵包車了,藝術加工一下,弄個SUV,電影嘛,昇華一下問題不大。”
“另外,吳,吾先生出酒吧的時候,也別隻是和兩個朋友出來,再加兩個美女。”
“大晚上的,說是去談事情也不像一回事,去玩樂就說得通了。”
丁修說到這,吳若普嘴角直抽抽。
他怎麼知道當時自己是去泡妞的?
“這個可以。”劉德樺點頭:“朋友的話,其中一個換成助理,這樣人被帶走後,直接報警也合理,不,還是報經紀公司吧,然後公司找警局,結果發現沒有出警,這樣更合理一點。”
正常人出去玩,被警察拷走,朋友哪裡會報警,來的就是警察。
也很少會有人敢懷疑警察的真實性。
換成助理就合適了,藝人被帶走,第一時間通知經紀人是常識。
經紀人第一時間去警局問清楚情況也合情合理。
“我這邊沒什麼意見。”劉曄說道:“我跟著案子發展走就行。”
他飾演的是刑警隊隊長,吳若普飾演的是他的副手曹剛。
本來這部戲一開始是要讓吳若普本色出演吾先生的,但他有心理陰影,不願意。
這才找了劉德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