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祖望簽好字據後,王剛他們兄弟就離開了喬家,喬一成丟給喬祖望九十塊錢,把他樂的不行。
王剛送喬七七回小姨家,喬一成送喬四美回學校。
第二天喬一成還特意寫了封信給喬三麗,把事情解釋一下。
喬三麗很快就回信,表示同意給喬祖望養老錢,而且表示每個月五十塊錢並不多,她比喬一成看的更遠一些。
因為首都的物價日新月異,升的太快,喬三麗覺得五十塊錢,過幾年買五十斤大米都夠嗆。
至於喬四美和喬七七,等他們大學畢業,五十塊錢可能也就算零花錢。
元宵節後,喬祖望找了個看大門的活,給倉庫守夜,活輕鬆不累,一個月也能賺個**十塊,養活自己綽綽有餘,還有閒錢還債。
自從定要養老錢後,喬家幾個孩子,基本不再回紗帽巷,也就每月一號,喬一成去送養老錢,能看一眼喬祖望。
王剛覺得這樣挺好,誰也不妨礙誰。
二月初的時候,項南方去了江寧縣工作,以後每個星期六晚上回市區,周日晚上返回縣裡。
王剛趁著項南方不在,就找喬一成幫忙搬了家,把東西全運到老洋房,現在住的小套給喬一成住。
喬一成以後每個月給王剛交一百塊錢租金,樂滋滋的和老婆搬出了文家。
搬家那天文母來房子看了一眼,基本不太滿意,覺得女兒受了委屈。
但是文居岸卻很高興,因為喬一成答應把他父親接過來一起住。
這也是文居岸答應搬家的唯一條件。
王剛既然把房子租給喬一成,給誰住是他自由。
隻是王剛不太理解,喬一成這麼乾有什麼好處。
以前和文母住在一起,好歹不用付房租,不用出生活費,雖然看文母臉色,可得的實惠不少。
如今搬出來,還要和文父一起住,房租生活費全由喬一成自己一個人負責,有什麼意義呢?
說破天,還是喬一成自尊心作祟,認為住在文母家那是寄人籬下,搬出來反而是一家之主。
王剛隻能說喬一成想不開。
喬三麗那邊,繼續和王一丁書信來往,感情雖然平淡,倒是情真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