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桃歌所率領的這十幾萬人,隻有兩千餘匹馬,幾百頭駱駝,其中一多半要馱負糧草木器,有的老到走不動路,有的瘦骨嶙峋,大軍迎著風雪,呈蛇形緩慢挪移。
將士大多甲胄不齊,透出一股鬆散,小的隻有十來歲,老得能當李桃歌爺爺,一陣勁風刮來,晃晃悠悠,邁出一步要退後三步,要靠著袍澤幫襯才能前行。
看起來更像是流民,哪有威武之師的味道。
當李桃歌從頭看到尾,心裡比這西北風都涼。
他之前見到的將士,都是宮家兄弟和鹿賀二將的嫡係,精銳中的精銳,當然殺氣騰騰。
精銳畢竟少之又少,一成都不到,再由太子帶走兩成精兵,剩下便是底層普通士卒,用保寧軍和鎮魂大營比對過後,天差地彆。
這就是保寧軍和邊軍的差距,一邊是與蠻子掰命掰出來的悍卒,一邊是隻為混餉銀的軍爺,想想就知道打起仗來是啥樣,彆說貪狼軍,就是安西軍都能將他們輕易碾軋。
安西武勇第一,原來並不是西軍太強,而是彆的都護府的府兵太弱。
李桃歌皺起眉頭,催馬狂奔,正巧遇到馬匪組成的銳字營,逐漸將馬速放緩,望著人群中增光瓦亮的禿瓢,嘴角終於流露出一絲笑意,驅馬來到旁邊,用手摸了一把光頭,又涼又油,手感像是冬日裡從河裡撈出的魚。
禿子似乎都有一個通病,最煩彆人摸自己腦袋,楚老大也是如此,回過頭想要拔刀,見到那張俊秀臉龐,猙獰立刻變為諂媚,快到令人目不暇接,“公子,有些時日沒見到您了,愈發威武雄壯。”
自從得知李桃歌是李相之子,這些馬匪又驚又喜,滅了想要逃跑的打算,一門心思在軍中效力,儘管都是最臟最累的活兒,仍舊不敢有半句怨言。
對他們來說,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死,並不可怕,腦袋掉了碗大個疤,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可李白垚上任後的一係列政令,皆是對抗皇室和世家的利民之舉,在民間讚譽極高,順著保寧都護府都傳到了漠西走廊,即便是殺人如麻的馬匪,也對大寧右相充滿敬意。
“我?威武雄壯?”李桃歌揉著沒肉下巴,疑惑問道。
這些天來吃不好睡不香,瘦了一些,原本就不壯實,心裡堆滿了愁事,更加清減幾分,與壯碩壓根兒不搭邊。
“草民沒讀過書,不知該咋說,反正少爺在草民心裡,那是能頂到天的威武,看似不雄壯,其實雄壯的很。”楚老大不留餘力拍起了馬屁。
“草民?你應當自稱草寇才對。”李桃歌玩味笑道。
楚老大摸著光頭,訕訕一笑。
千裡鳳見到二人談笑風生,一溜煙跑過來,跪地咚咚磕頭,“小的見過李公子。”
“起來吧。”
李桃歌收斂起笑容,正色道:“你們這些馬匪無惡不作,按照律法處置,砍一萬次都不為過,留你們一條命,是為了將功贖罪。如今快要到碎葉城了,要見血了,同叛軍作戰,你們二人怕不怕?”
千裡鳳從冰冷的雪地裡起身,彎著腰獰笑道:“公子,小的在大漠有些名聲,可以叫人來問問,千裡鳳何時怕過死?小的生在馬匪窩,長在馬匪窩,五歲那年提刀殺人,十八歲成為方圓幾百裡的馬匪頭子,長這麼大,不知怕字怎麼寫。”
李桃歌哦了一聲,含笑道:“既然你不怕死,為何見我就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