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再攤派,原本二等田被轉為一等田的農民,就以一等田再次被攤派,而且是年年如此,且愈演愈烈,逐年加重攤派。
農民交完了田稅,後麵還有勞役,還有馬稅,還要交丁稅,還有牛酒稅,還有攤派勞役,朝廷還時不時的加餉銀。
加上地方稅吏的糧耗等等斂財手段,一個有十畝田地的五口之家,一年下來,不說盈餘,能溫飽就不錯了。
這些還是在風調雨順,且農民無病無災的勤苦耕種下才能混個溫飽,要是災年,那就真的是要了老命了。
在朱翊釴和隆慶帝以及陳誌高拱等人的商談中,就馬稅這個永樂帝一拍腦袋決定的稅種進行改革。
原先的馬稅,分為官牧和民牧,明太祖朱元璋規定,北方一戶養一匹馬,南方十一戶共養一匹馬,如果每年能生一匹馬駒,則免去牧養農戶該年之徭役。
但是,這些毫無經驗的農戶,如何會養馬,而且馬畜並非隻是喂養草料就可,如果照顧的不仔細,馬匹受傷甚至是死亡,那對農戶來說,就是滅頂之災。
朱元璋時,養馬還隻是自願,而到了朱棣這個征塞狂魔,就變成了強製,規定擁地五十畝的必須牧養。
朱翊釴提出必須停止這種強製農民養馬的政策,一來加重農民的負擔,二來農民牧養出來的馬,並不適合用來當戰馬。
為這些不適合當戰馬的馬,搞得百姓怨氣衝天,損人而不利己,必須予以杜絕。
隆慶帝同意了朱翊釴的提議,認為應該重新恢複太祖時的自願原則,不再強迫百姓牧養馬匹。
同時朱翊釴還提出,杜絕攤派勞役,且進行年甲製,規定每戶男丁兩年才可被安排一次徭役。
再對流放製進行改革,以後的罪犯將不再進行流放充軍,而是就近進行勞役服刑,用罪犯來填補年甲製出現後的徭役虧空。
地方官需統計徭役人員缺損名額,由府省安排調度需流放服刑人員增補,牢獄服刑犯也需進行徭役服刑。
朱翊釴所做的種種決定,為的就是減輕農戶的負擔,甚至以後大明進行全國牌照法施行,商稅增加之後,可能會出現雇傭農戶進行土木作業。
在朱翊釴設想的藍圖下,朝廷不是為了稅賦而征繳,而是要將大明的內需拉動。
農戶占據了大明百姓的五分之三,隻有讓農戶兜裡有錢了,他們才會進行適當的消費,光靠地主士紳,遠遠拉動不了大明的內循環。
在華夏這個重農抑商的製度下,尤其是大明,朱翊釴實在是想不通,為什麼不將主要的矛頭對準那些商人,而是盯死苦哈哈的農戶。
隻有農戶這個占據大明五分之三的群體富裕了,肯消費了,大明的工商業便會被帶動起來,隻要工商業被帶動起來,大明的商稅便會源源不斷的流入國庫。
而商稅本身就是隱形稅,是農戶和商家共同承擔,並不是商家虧了,而是他們少賺了而已。
這也是國家變相的劫富濟貧,同時工商業起來之後,科技多少也會被帶動,君不見西方資本之下,各種技術層出不窮。
朱翊釴就是要民間自發的去改進自身,挖掘自身的科技,而不是靠某一個人教導某一種思想,去強製改變大明百姓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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